“蛋壳”外面看“蛋壳”里面除了白光还是白光,看起来异常高大上,在艾薇儿进去后,陈默先将手缓缓伸进白光里,又拿出来,接着才整个身体探了进去。
“蛋壳”里面比“蛋壳”外面看起来宽敞不少,魔法部四周有许多紧闭的小房间,房间门上有各色的魔法图文,而一间药剂图文的门外站着刚跟艾薇儿一起进来的艾薇儿的“亲卫队”。
原来,那个银发妹子是个药剂师,大厅中央站着一个看起来异常德高望重的老头,毕竟人家的白胡子和白头发都掉到地上了,皮肤如同树皮般皱在一起,应该活了很久很久。精神看起来也很不错。
小房间外有一圈走廊,而走廊的内侧是一块块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高墙,陈默所在位置是在入口通道上,通道有三条路前方直通大厅,左右交接去小房间的走廊。
大厅里人不多,有一个面孔还算熟悉,因为是陈默的同班同学,他有一头褐色的及耳卷发,没有带耳环,左手有一枚绿宝石戒指,深灰色的套头布衫,布裤子,褐色皮靴,看来家境一般,陈默不知道这个同学的名字,也没有接触过。
这位同学面向高墙,专心挥舞着手中的木棍子,口中念念有词,随着他的动作红色光点往墙上聚集,接着燃烧,变大,汗水从额头滴到他的脖子上再滑进他的布衫,陈默看得津津有味,难道这就是这个世界的魔法师,那根木棍是不是类似天线增强人与魔法元素之间的感应,还是增强魔法威力用的?还有他口里念叨的应该是咒语吧?
红色的光点似乎不怎么听这位同学的话,而这位同学似乎已经使尽了全力,陈默可是在没有咒语和木棍辅助情况下烧了土匪窝的人。
自己的魔法天赋应该和这个家伙不在一个量级上,安德烈说过,自己的魔法很纯净,如同水精灵的杰作,跟这具身体以前的主人似乎也不同,天赋应该不是来自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难道是“神灵”给自己开的挂?那么所谓“神灵”
这么做又是抱着怎样的心态呢。
“你是新来的吧?叫什么名字?我以前好像没见过你。”问他的是本来应该站在大厅中间的白胡子老头儿。这老头居然长的比他高,而他那镶着拳头大小宝石的“拐杖”也比陈默高。
“中级c班,卡特。”
“卡特?”老头摸着手中的拐杖,最终把视线落在陈默手中的油布伞上。
“你的?”
陈默点点头,这只是一把普通的晴雨伞。
“你知道伞柄上是什么动物吗?”
陈默摇头,也许伞柄上的动物有什么含义,这把伞是安德烈给他的,或许是这具身体原来主人的,或许是安德烈的。
“哪里来的?”
“”虽然这个老头看起来很友善,毕竟是陌生人,对不了解的人,陈默是拒绝让自己被对方了解太多的。
“好吧,把手放在这个水晶球上。”老头见陈默不回答自己问题,无所谓得笑笑。
这,应该是测试魔法天赋用的吧。
里面封印着红绿蓝色的魔法元素,然后通过身体本身与这些魔法元素的协调度以测试学员们所适合修炼的魔法。
他,应该可以控制水晶球里的魔法元素,怎么组合好呢,红色与绿色是金色,绿色与蓝色是浅蓝,蓝色与红色组合成紫色,紫色或许便是血族魔法的属性,而金色与浅蓝还有紫色组合起来便是光,这是血族无法驾驭的魔法属性,是属于神灵的,但,他应该可以的,如果小心数自己操控的魔法元素数量并将他们融合起来。
陈默将手放在水晶球上,如他所想,柔和的白光在水晶球中闪烁,滋养万物,这是神的宠儿才拥有的魔法天赋,光。
可惜身为血族的他不在光的滋养范围内,若不是隔着这层水晶,陈默怀疑自己会被灼伤。
“托亚贵族学院培养的是战士而不是牧师,有个地方比学院更适合你。”老头儿眼中有惊讶也有遗憾。
牧师?是教廷的牧师?噢,这些家伙似乎是血族的天敌。不过,潜入教廷的吸血鬼嘛,怎么想怎么刺激呢。
“那么,就有劳老师引荐了。”陈默点点头。
“你很聪明,我喜欢聪明的孩子。明天下午我在这里等你。”
“不,有劳您将收留我的人带到我的教室。”不是陈默谨慎,而是这个学院最大的boss跟他有仇,谁知道这里面有没有阴谋。
“好吧,我尽量。”老头耸耸肩,这孩子不止聪明,还很任性。
从魔法部出来,看见旁边走廊艾薇儿的亲卫队还在。
陈默:时间
神灵:比亚纪元1443年4月7日17点23分。
菲特应该已经在学校外等着自己了。
回到丁乙街的小洋楼,陈默原来那间因试验魔法而毁坏的卧室还未修理好,菲特为陈默端了一杯红色饮料,陈默坐在沙发上抿了一口,味道不错,如果是红酒感觉应该更好,陈默有些怀恋人类食物的味道,少了美食的人生,得少了多少乐趣。
四月的天对人类来说有些凉,难道血族都是洗冷水澡的么?还是现代的淋雨方便,陈默在澡桶里想着,然后自己穿好睡衣,本来菲特是要伺候陈默洗澡的,被他拒绝了。
回到临时卧室,菲特已经将他的衣物搬了过来,这个卧室没有阳台,也没有自己原来那间大,陈默还是喜欢以前那间,或许他该问问菲特自己的房间什么时候修理好。
陈默有些累了他觉得操控魔法就是脑力劳动,而实际上,脑力劳动所带来的疲惫比身体的疲惫更难受,这么想着便沉沉睡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