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刚亮,约克城门外大军已经列阵完毕,两排剑盾手在前,后面是弓箭手与枪兵。
约克城内守军仅仅千人,出城的军队不过八百,身为团长的罗德尼是极不情愿的,不过来自王都的信鹰三番两次的催促,家族也来信要求迅速与城外的敌军决战,驰援王都。
因为乔治亲王率领五万军队沿司兰河而上,两日前已经到达王都南部的塞门关,国王一夕三惊,最近的边防军队也要一个月才能赶到王都,京城守军**不堪大用,周边城市遭遇突袭,纷纷陷落,唯有维纳森领无意间发现了乔治亲王派去偷袭的军队,有所准备。
守城军半夜时出城列阵,然而在通讯极不发达的时代,任何夜间行动的指挥都是低效甚至无效的,敌军也早有防备,城门一开,对方就已经发现。
两军对垒,气氛肃杀。
战鼓声响起,两军踩着鼓点一步一步向前。
忽然,约克城守军得令,停下脚步,前排剑盾兵半跪在阵前,弓箭手开弓搭箭,两军相距百米。团长一声令下,箭如飞蝗。
敌军本打算偷袭约克城,因此大多为精善近战的剑盾兵,连弓箭都没有准备几副,此时不得不高举盾牌,冒着箭羽向前狂奔,吼声连成一片,如同闷雷。
两轮箭后,对方阵中倒下了十几名倒霉蛋,冲锋速度丝毫不减。一部分弓箭手扔掉弓箭,从同伴手中接过长枪铁剑,另一部分射手改抛射为平射,命中率反而大增。
短兵交接,惨烈无比,一名名战士倒下,战斗越发胶着。
“我们上!”
营长抽出宝剑,大喊一声,早已埋伏在敌军斜后方的骑兵营冲出,为了保持马力,四十余名骑兵保持着与其余五十多步兵相同的速度,冲向敌军的令旗处。
冷兵器战争时期,战斗的指挥主要通过旗号与金鼓,鸣鼓则进,鸣金则退,军旗一倒,军队失去指挥,就离战败不远了。
“冲锋!”
距离敌军军旗三百米处,敌人已经反应过来,营长下令加速冲锋,四十余骑如离弦之箭,飞奔而去,营长却没有提速,依旧跟在步兵身边。
骑兵冲入阵中,一阵人仰马翻,速度立刻降了下来,不多时,营长带领步兵赶到。
骑兵陷在阵中,失去了速度,骑兵就失去了最强大的wǔ qì。
营长并非不懂这些,但他必须这样做,搅乱敌军阵型,为正面战场创造胜机。
短兵交接。
柯明德左手持盾,右手持矛,冲入阵中,流矢射在身上,根本刺不透布甲与皮甲的双重防护。
举盾挡住一剑,右手一抬,枪出如龙,刺破对方的皮甲,捅了个对穿。
这是他杀死的第四个敌人了。
然而周围敌军丝毫不见减少,不断有人倒下,又有人填补空缺。
“哈!”
柯明德一枪刺出,又带走了一条性命,来不及把枪拔出,就有两人冲了上来,柯明德不得不松开兵器,后撤两步。
他身为大骑士,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很快引起了敌人的注意,遭到了重点“照顾”。
“快,旗子就在前面,冲啊!”
营长不知什么时候下了战马,手执一柄长剑,左劈右砍,大呼叫。
柯明德抽出腰间宝剑,在阵中左冲右突,一柄铁剑上下翻飞,血花四溅,没过一会,就感觉剑刃已经钝了。
忽然间,柯明德觉得头皮一阵发麻,来不及细想,就地一滚。
一支羽箭插在他的脚边,箭羽还在兀自颤抖。
“咻~”
一支箭凌空飞来,迅捷如电
柯明德举起盾牌,只听到“哆”的一声,左臂就像是被锤子重重的敲了一下,一支箭牢牢地钉在上面,穿透了盾面蒙着的铜皮,穿透了三厘米的木盾,精钢箭头露出一寸,寒光闪烁。
“好厉害!”
柯明德进入军队两个多月,对弓箭也有了许多了解,但自从进入骑士后,身手敏捷,他自信能够百分百躲掉三十米外射来的箭,进入大骑士,除了箭雨密集攻击,他更不畏惧这种原始的远程wǔ qì,弓箭的速度对他来太慢了。
然而这一箭,却是如此惊艳,又疾又猛,丝毫没有给他留下任何闪避的时间,连环两箭,若非他突破大骑士直觉惊人,只怕身上少不了一个窟窿。
“都心,有神射手!”
威廉弯弓搭箭,朝那名神射手射去,被他灵巧的躲开,但也牵制了他的动作。
骑兵营是维纳森领最精锐的部队,每一个人都是骑士实力,此时杀进入敌军阵中,就像一块顽石,任他反击,屹立不动,在这场两千人的战役中,一百余人的骑兵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罗德尼团长立在高处,一身铁甲,眼见敌军阵中大乱,率领身后一支百人的骑兵冲了上去。
这支骑兵是战时临时组建,本是城中贵族的护卫,在领主强硬的态度下组建了一支骑兵。
“杀!”
骑兵队如同一把锋利的刀,将本已混乱不堪的战场分成了两份,与在敌后的骑兵营汇合在了一处。
叛军军中。
红发将jun1 zhǎng叹了一口气,下达命令。
“传令亲卫,准备突围!”
“那军队怎么办?”
……
“将军逃了!”
“将军逃了!”
红发麦考利纵马奔逃,叛军顿时变成一团散沙,守军乘胜追击,将敌军彻底击溃。
“把俘虏关在营中,先饿一,每只给一顿饭。”
战役结束,团长把众将召在一处。
“各军损失如何?”
“我军有一百七十人战死,三百多人负伤。”
“巴拿马营长,骑兵营如何?”
“十四人战死,五十多人负伤。”
“现在能作战的还有几人?”
“大约还有五十多人。”骑兵营营长答道。
“我再拨给你五十名骑兵,你们即刻出城,尽快赶到塞门关,我率领步兵随后就到。”
“是!”营长答道。
团长笑了笑,走到他身前,把手搭在他的肩上,蔚蓝色的眸子里放出热烈的光芒。
“老朋友,荣华富贵在此一举!”
……
军营之中,哀声一片,军队的医疗条件极差,缺乏足够的药品和医生,伤兵们互相处理伤口。
柯明德脱掉衣甲,清洗身上的血污。
他丝毫没有受伤,但是脸色却有些难看,刚才在战场之上大杀四方,血脉贲张,此时却觉得有些难受。
他亲手杀死了十名敌人,这是他第一次shā rén,此前他连只鸡都没有杀过。
想起那喷溅的鲜血,想起那些士兵死前或仇恨或哀求的眼神与哭喊,一种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
“生命是多么脆弱,生命是多么美好,我绝不能向他们那样卑微的死去……”
他站起身,倒掉了盆里的水,走回房中。
路上的士兵纷纷让路,方才战场之上的柯明德宛如杀神,在他们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敬畏强者,崇拜强者是人类的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