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转眼间又是一个月,合欢宗上下忙得要死,唯有唐晓婉闲的放羊。按照她的说法就是,她负责战略层面,其他人是执行层面,这叫抓大放小,气得一干人暗地里在地上给她画圈圈,祝愿她走路踩瓜皮。不过好歹大量银子的入账,使得合欢宗上下收入水涨船高。至少大家的伙食更好了,衣服更漂亮了,住处也翻新了,各种修炼资源也增多了,怨言也就越来越少了。
这一个月广明府、荣阳府两地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就是一种叫「护肤水」的产品强势崛起,极佳的护肤效果让很多女性趋之若鹜,甚至有些男人也私下派丫鬟和下人购买。总之,护肤水火了,火得稀里哗啦的,每天xiāo shòu护肤水的店家都是带着满足和极度的疲惫睡着的。
相应地,身为护肤水的几大股东,玉泉宗、威龙镖局和明月楼都获得了巨大的收益,合欢宗更不用说,财力蹭蹭蹭地往上窜。这也让四大股东结合更紧密,在目前没有遇到市场-瓶颈的情况下,一路高飞。
练功室内,唐晓婉运转《无名神功》差不多有了十遍,但是真气的增加几乎只有可怜的一丝,微乎其微。站起身来,骨骼一阵脆响,如同炒豆子,随后她展开一套飘逸的掌法,名曰「追风」,如行云流水,令人赏心悦目。
一套掌法演练了四五遍,唐晓婉收功站立,睁开双眼。
这些日子以来,唐晓婉的身形还在拔高,已经是七尺男儿的身高了,站在女人中间,就像是一头长劲鹿,格外显眼。
「看来不出去是不行了,留在玉秀山,武功几乎没有提升,照这样下去,先天遥遥无期。别看现在宗门顺风顺水,但是一旦遇到巨大危机,很可能一朝倾覆。」唐晓婉此刻的头脑还是清醒的,没有因为护肤水的成功变得自满自得。
这是个以武为尊的世界,自己不强大,光靠盟友是靠不住的。为了唐晓婉的舒适生活,为了日后的后宫计划,唐晓婉毅然决定踏出玉秀山,去外面寻找突破的契机,哪怕不能突破,一番历练后,想必也会心有所得。
这日,唐晓婉将墨珂、江陵月等核心长老找来,告诉了她们自己将要下山云游的消息。
自然,这个决定遭到了一致反对,理由也很充分,现在的合欢宗离不开唐晓婉。
「没有这么夸张,你们几人,加上后来进入作坊的长老和弟子都比我优秀,我只是胜在嘴皮子。所以你们只是还欠缺独当一面的机会和勇气,机会我来给你们,勇气需要你们自己拿出来。你们应该明白,随着宗门不断壮大,实力的提升,尤其是身为宗主,武功修为更加重要。如果我们宗门眼下有先天高手坐镇,你们觉得我还用得着将作坊的干股分出去一半吗?说到底,打铁还需自身硬,你们一方面要做好护肤水,另一方面更要勤练武功。我的建议是,负责护肤水和月月舒中成药的长老和弟子专注在商贸一块,其他有潜力,根子优秀的人则努力提升自己的修为。眼下我们财力宽裕,就要培养或招募一批好手,只有这样才能守住成果,否则只是镜花水月。」唐晓婉一番话说完,顿时让墨珂等人刮目相看,尽管眼前这个少女屡屡给她们惊喜,但是想不到随着继任宗主后,越发成熟和老练,也更有长远的眼光。
墨珂和江陵月两人带头单膝跪下,身后二三十人精英好手也同样跟着跪下,异口同声地说道:「誓死追随宗主!」
等墨珂等人离去后,唐晓婉这才有些疲惫地靠在座椅上,闭上眼睛。身后站着的如烟,体贴地伸出手指在唐晓婉的两侧太阳穴轻轻àn mó起来。
「宗主,我们姐妹是一定要跟在你身边的。」如月斩钉截铁地说道。
唐晓婉笑道:「这是自然,不然晚上谁给本宗主暖床?」
「无耻!」如月有些羞恼地骂了一句。
如烟则是笑嘻嘻地俯下身子,顿时一股体香沁人心脾,让唐晓婉有些色心萌动。
「宗主,你打算去哪里云游?」如烟抱着唐晓婉的肩膀问道。
享受着美人的拥抱,唐晓婉思索了下,回道:「就在广明府和荣阳府逛逛吧,不需要太远的距离,我们现在武功还很低微,如果真遇到那种狠辣的高手就麻烦了。安全起见,还是就在两府之地逛逛,而且也可以顺便视察下市场行情。」
如烟和如月都欣喜地点点头,她们原本还担心唐晓婉想要跑出青州地界,那样的话,安全就更加难以保障。广明府和荣阳府毕竟就在周围,两府范围上来看,东西南北都在两三百里左右,还好还好。
至于携带的人数唐晓婉本来只想带着如烟和如月两人,但是墨珂和江陵月不同意,于是又派了门中几位核心弟子,两男四女,都是二十出头。两位男子都是门中的大师兄级别的人物,修为都在淬体期,四位师姐实力也不俗,至少也有舒经后期的实力。这样一来,一行九人的出行队伍就成立了,大家都显得有些兴奋,毕竟能够下山云游的机会不多,尤其是这些年财力紧巴巴的时候。
唐晓婉带了十多贯铜币和一百两上好成色的银子,此外还有上千两的银票。银票是五十两或一百两一张,她自己拿了三百两的银票放身上,其余的交给如烟和如月。此外还带了二三十两的银锭和两贯铜币,其他人身上多少都带了不下数十两的钱财,可以说大家都荷包鼓鼓的,消费**很强烈。这些师兄师姐们还是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银子和铜钱,幸福的拍着胸脯说要誓死保护唐晓婉。
「出发!」一行年轻人,也不要什么马车,直接每人一匹骏马,包裹放在马上,各自纵马下山。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唐晓婉意气风发,冲在最前面,略带金石的嗓音唱起了这首前世自己最爱的诗,显得豪气干云!
「好诗,好诗!」身后的众人都大肆夸赞了起来,随后大家都放声歌唱起来。
骏马奔腾,卷起如龙的尘雾,沿着倾斜的山道,发出强劲的蹄声,仿佛在宣告什么的到来。
大周,我唐晓婉来了!
「ps:如果给第一卷起个名字,应该叫《初临异世》吧,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