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站地图 完本小说 创建桌面快捷
浏览记录

*提示:浏览记录仅放置最近浏览的10本书籍

浏览记录是空的
访客登录   免费注册  
  • 六妙笔阁
  • 玄幻魔法
  • 武侠修真
  • 都市言情
  • 历史军事
  • 侦探推理
  • 网游动漫
  • 科幻小说
  • 恐怖灵异
  • 散文诗词
  • 其他类型
  • 排行榜
搜小说:
位置:  >   六妙笔阁 > 龙印神皇 > 第53章 ,咸阳城!

《龙印神皇》 第53章 ,咸阳城!

加入书签 推荐本书 订阅本书 内容报错 更新慢了
  • 背景:
  • 字体大小:
  • 字体颜色:
  • 滚动速度: 快 中 慢
    秦国都城,咸阳!

    咸阳城位于秦国腹地,易守难攻,四面被三大灵境包围。

    城池纵横三百里,巨大的咸阳城内也是有着各种奇妙的灵境秘地,是当之无愧的七国第一大城。

    作为秦国最核心的地方,这里汇聚了多方势力,赢氏王族,灵武学院,四大家族,三大宗门,宝药阁,可谓是龙蛇混杂。

    尤其是灵武学院,整个学院占据了咸阳城的四分之一,庞大而神秘,据传,在秦国还没有建立的时候,灵武学院就已经在此,已经不知多少时光。

    咸阳城外,有一行车队,风尘仆仆,赶路而来。

    车队有三辆马车,十几护卫,打着宝药阁的旗号。

    在最后的第三辆马车之中,沈逍遥则安静调息修炼,从玄风城到咸阳城,总共花了四天时间,这四天,他的修为虽然没有继续突破,但真气却是更加的凝练。

    如果再让他对战沈若冰,即使不用借助灵气,也能轻松接下沈若冰的最强杀招。

    主宰沈逍遥旁边的,则是莫云,嬴华,还有赢梨。

    本来这次嬴华是不打算带赢梨来咸阳的,不过这丫头却是死活闹着要来,嬴华也没有办法,只好一并带上。

    掀开车帘,看着熟悉而庞大的城池,沈逍遥心中感慨。

    十多年前,他和母亲,被沈家主家扫地出门,流落在外,如今他终于再次回到这咸阳城。

    他曾发誓,要堂堂正正走回主家,如今以他的天赋,想要回主家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但他此刻却有了新的念头,他要现任主家家主,沈灿跪着求他回去。

    因为他永远忘不了那一天,身为亲叔父的沈灿在沈逍遥的父亲失踪多日后,亲自带着人,把他们母子赶出沈家,不但恶语相向,还拳脚相加,更是下令,所有的沈家分族都不允许收留沈逍遥母子,让他们自生自灭。

    这笔账,沈逍遥迟早要跟沈灿算一算。

    因为有着宝药阁的旗号,一行人进入咸阳城也比较方便。

    入城后,莫云便问向沈逍遥:“沈少,离灵武学院,今年招生还有两天时间,这两天,沈少不如就随我去见见总阁主吧,我把你的事迹都跟总阁主汇报了,他对你很有兴趣呢。”

    看到莫云抢先拉拢起了沈逍遥,嬴华也不甘示弱:“公子,不瞒你说,我把你的本事也都跟太子殿下汇报了,太子殿下,乃是未来的秦王,他早就想与你一见了,你还是与我直接去太子府吧。”

    莫云瞥了一眼嬴华道:“郡王殿下,太子有什么好见的!要知道,陈一封阁主,可是秦国第一炼丹师,就算比起现在的秦王也差不多!更何况一个未来的秦王!我看沈少还是先随我去见总阁主为好。”

    嬴华反驳道:“陈一封大师的确很厉害,但你别忘了公子能够炼制地阶丹药,绝对已经拥有地阶炼丹师的资格,干嘛要去见陈一封。”

    就在两人吵的面红耳赤的时候,沈逍遥无奈的摇了摇头:“你们别争了!本公子谁都不见!本公子这么叼的一个人,怎么是他们说见就见的!他们要是想见我,就让他们自己来找我!这两天,就让我一个人在咸阳城好好走走,你们各自散去吧。”

    沈逍遥的话,让莫云和嬴华都是狂汗不止,要知道,想见沈逍遥的,可是秦国的顶级强者,但在沈逍遥的口中,似乎一文不值。

    “这怎么行呢!公子身份尊贵,要是在咸阳城里出了事情,那可就不好了!还是让小王护卫在身边吧。”嬴华连忙道。

    沈逍遥摆了摆手:“不用了!以我如今的实力,只要不是碰到灵台境修者,谁能对我如何?你在身边,我反而会不自在。”

    沈逍遥都这么说了,嬴华也不好强求,将一枚xìn hào弹递给了沈逍遥:“既然公子心意已定,那小王只好顺从。这是我平阳郡王的xìn hào弹,只要发射,小王立刻赶到。”

    赢梨本打算跟着沈逍遥一起去玩,但话到嘴边的时候,却已经发现沈逍遥已经下了马车,离开了众人视线,只好嘟着小嘴,跟嬴华去了王宫。

    ……

    咸阳街头,某个酒楼内。

    离开了嬴华和莫云,沈逍遥走了不少街道,有些倦了,就进来此地喝酒休息。

    他坐在靠门的座位,看到酒楼一楼,三四个酒客拼成一桌,共十几桌,四五十人,好不热闹,又听到,这众人喝酒议论道。

    “你们听说了么,最近都城天才榜突然出现一个叫沈逍遥的家伙,不知道何德何能,直接登上了天才榜第十七位。”

    “当然听说了,据说还是排名第三的严宁和排名第四的林渊亲口承认,在紫霞谷狂风试炼中输给了这个叫沈逍遥的少年。”

    “什么?连严宁和林渊都输了?那沈逍遥在狂风试炼中,走到了多少米?”这些酒客,或多或少,在年少的时候,都闯过狂风大道,他们都知道,狂风大道的可怕与恐怖。

    “这就不知道了,似乎是王族特意封锁的消息。不过据我猜测,恐怕是这个叫沈逍遥的少年,表现太过惊世骇俗,才会被王族封锁消息,以便由王族来拉拢这个未来天才。”

    “那这个沈逍遥到底是谁,咸阳城沈家里,没听说有这么一号天才啊!”

    听到众人都在讨论自己,沈逍遥也略有兴趣道:“这沈逍遥本是沈家主家的少年,只是因为某些事情,十多年前就去了玄风城的沈家分族,所以你们并不知道他!”

    听到沈逍遥这么说,那些酒客都看了过来,十分惊讶道:“什么?十多年前就去了玄风城分族,那他只能算是一个小城的少年,竟然能入都城天才榜,还在狂风试炼上,打败了严宁,林渊,那可真是当之无愧的天才!”

    “什么狗屁天才!我看这沈逍遥,就是靠见不得人的手段,才登上了第十七名!要是被我碰到他,老子一定干死他!”就在众人讨论沈逍遥讨论的起劲的时候,一个坐在角落喝酒的少年,满脸闷闷不乐,破口大骂道。

    “这少年是是谁,竟然如此嚣张?”听到有人如此黑自己,沈逍遥眉头一皱,问起旁人。

    有眼力的人一眼就认出来,这少年的来历:“这不是四大家族之一,段家的四少爷,段山嘛!原本这段山才是天才榜第十七名,但是沈逍遥上榜之后,直接把他挤了下去,那怪他听到沈逍遥的名字,一肚子火。”

    见众人的目光直接看向自己,段山直接就骂了起来:“本少爷说的一点没错,那沈逍遥不过是个乡下小城的乡巴佬,怎么可能在狂风试炼里胜过严宁,林渊,我看他就是借着见不人的手段上位的!若是让我见到他,我一定打的他跪地求饶!”

    “好臭的嘴巴!我看你今天是吃了翔吧,嘴巴这么臭,这么毒?”沈逍遥带着淡笑,盯着段山道。

    本来就在气头上的段山,此刻看到一个面生的少年,竟敢如此辱骂自己,顿时感觉脸面无光:“那来的垃圾,竟敢骂老子!你可知老子是谁!信不信,我马上把你废了?”

    见段山发火,那些酒客连忙提醒道:“小兄弟,你还不快点认错!这可是段家少爷,若是得罪了他,你必死无疑!”

    段山怒喝道:“现在认错晚了!今天你要是不自断舌头,我马上就杀了你!”

    沈逍遥不屑一笑:“就凭你?还做不到?区区段家少爷,我还没放在眼里。如果你想找死的话,尽管出手,本公子随时奉陪。”

    话音刚落,众人都感觉浑身一阵冷汗,在他们看来,沈逍遥只是个无名小卒而已,而段山可是天才榜的天才,两人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这小兄弟,还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敢得罪段山,他死定了!”

    “是啊!是啊!”

    “很好!敢在我段山面前嚣张的人,都已经死绝了!小子,你很有种!但也已经是死人了!”真气爆发,段山如同一头凶猛的野兽,死死盯着沈逍遥,似乎随时就能用眼神杀死沈逍遥。

    但沈逍遥依旧面不改色,他刚刚已经查看了,这段山的修为大概在金丹八重天,这一点微末的实力,沈逍遥并未放在眼里。

    (本章完)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小提示: 按←键返回上一页,按→键进入上一页,您还可以 加入书签

阅读提示:
1、本站会员登录后,将免费体会到最顺畅的阅读方式[最少广告]。
2、注册本站会员,将《龙印神皇》加入书架,可以通过书架更快的了解更新信息。
3、免费小说《龙印神皇》 第53章 ,咸阳城!所描述的内容只是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的立场无关,本站只为广大用户提供阅读平台。
  • 站长推荐
  • 猜你喜欢
  • 灵石传说 连载中图标 灵石传说
  • 神君追妻:爱妃,乖一点 连载中图标 神君追妻:爱妃,乖一点
  • 吾名弑天 连载中图标 吾名弑天
  • 叶大xiǎo jiě要逆天 连载中图标 叶大xiǎo jiě要逆天
  • 藏犀 连载中图标 藏犀
  • 泯灭冥 连载中图标 泯灭冥
  • 班上只有我一个男生 连载中图标 班上只有我一个男生
  • 巨兽纪元 连载中图标 巨兽纪元
  • 八零宠婚之甜妻太旺夫 连载中图标 八零宠婚之甜妻太旺夫
  • 生于1871 连载中图标 生于1871
  • 萌女修仙:夜帝,求别撩 连载中图标 萌女修仙:夜帝,求别撩
  • 婉仪帝姬 连载中图标 婉仪帝姬

本小说站所有小说、评论均为网友更新!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行为,与本小说站(http://www.6mbg.com)立场无关!
本站所有小说的版权为原作者所有!如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益,或是含有非法内容,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谢谢!
Copyright © 2016-2019 Www.6mbg.Com 六妙笔阁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