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杰眼看着一辆装饰豪华的马车被一匹白马从悬崖绝壁上“飞“下来,那被夜晚河风不时地掀开来的纱窗隐约可见马车里昏迷着一个皮肤白里透红的男人?
云杰还是头一次看见老家伙口中皮肤白里透红的城里人,在云杰从老家伙口里得来不多的一言半语的常识中,城里的女人就比城里的男rén pí肤白得多,所以极度不负责的老家伙地看在云杰又给自己买回来一瓶好酒的份上,就故作高深地叹了一口气,然后教给了云杰一个区别城里皮肤一样白皙的男人和女人的所谓“标准“。
“白皮肤的城里人里,头上盘着一个发髻的是男人,头上盘着超过一个发髻的就是女人了。“
说完老家伙得意地瞟了云杰一样,又从床边抄起一瓶酒揭开木塞就往口里倒,待云杰回过神来时,老家伙早已经把一瓶酒全部灌进了肚子里,然后七歪八扭倒在床上睡着了,整个人又胡乱地翻了个身,差点就从床上掉到地上。云杰无奈,将老家伙往里面用力推了一把,直到把沉重的老家伙推到床最里面才罢休。
刚才那个马车里的城里人云杰确信自己看得很是清楚,那人虽然皮肤白皙,但是云杰自信看到那个在马车里昏迷的家伙头上的确是只有一个发髻,于是云杰就认为那个城里人是个男的。
“砰!“
一声巨响传来,马车掉落在河水里,顿时溅起一大缝水花直接浇到了云杰的脸上,清凉的河水惊醒了正在思考如何辨别城里人雄雌性别问题的云杰。
眼看马车就要带着马车里昏迷的人往河底里沉下去,云杰赶紧把手中准备当晚餐吃点的烤鱼放在身后的一块看上去比较干净的石头上,然后来到河边把靴子和身上的兽皮脱下就往河水里跳了下去。
当云杰快速地游到马车的边缘时,一只白皙如玉的小手突然从水中挣扎着伸出水面,到处乱晃地胡乱地挥舞着,像是想要在水面上捉着救命的稻草,虽然一般这种情况下是不会出现什么救命稻草的,但是这个家伙居然在这个荒芜之地恰巧地遇上了流落此地的云杰。
云杰眼见一只白皙如玉的小手在自己的眼前乱晃,想也不想就伸出自己黝黑强有力的大手一把抓住对方的手,瞬间就将人从水底里拉了出来。
云杰看着怀中的这个依靠最后的一丝力气在拼命挣扎的家伙,突然觉得抱着这个温软的身体很是舒服的感觉,这个念头刚刚升起,云杰立即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寒颤,这个头上只结着一个发髻的家伙是个男的,我怎么会对一个男的有这种感觉,啊呸呸呸,我可是个正常的男人。
云杰眼看对方还要在水里胡乱地挣扎会,趁着自己还有气力赶紧把这个身材高挑紧绷的家伙拖到岸边才是最紧要的。
于是,为自己刚才无端生出一番烦恼的云杰的动作立即不自觉地粗暴了许多,一手将对方拖到了河岸边的鹅卵石上,然后仔细看了看对方的圆鼓鼓的肚子,就知道这个家伙在刚才喝了不少的水,伸出手指在对方的鼻子试了一下,还好还有轻微的呼吸,于是云杰便开始学着老家伙曾经在自己溺水时施救自己的方法,先解开对方脖子处的两处niǔ kòu,然后照着从老家伙那里学习过来的救人方法,首先是给对方做人工呼吸五次,然后是胸外按压三十次,如此循环往复。
“哇“溺水的家伙突然从口中吐出一口水来,然后就眼皮颤动着苏醒了过来。
云杰眼见对方终于得救,正要说话,却发现对方一直都没有睁开眼睛,身子也微微在发着抖,云杰以为对方感到冷。
便二话不说就将对方扛到了肩膀上,朝着洞口的火堆走去。
被云杰扛着的家伙到此时方才如梦初醒,大概是以为云杰对自己有什么企图,开始剧烈地挣扎起来,大叫着让云杰放自己下来,最后急了还在云杰的肩膀上狠狠地咬了一口。
这时云杰也回到了洞口的火堆旁,随后就将对方放了下来。
但是云杰却发现眼前的一个身材高挑、胸肌很发达、体重却很轻、声音很尖的家伙竟然像个娘们一样蹲在地上撕心裂肺地哭了起来。
云杰最不喜欢看到一个大男人在自己面前哭得傻里巴机的,立即就对这个爱哭鬼失去了耐心,随手将自己先前还没有吃的烤鱼扔了一条放在这个爱哭鬼的手中,然后就干脆不再去管这个家伙。
爱哭鬼手中有了烤鱼,顿时像猫儿一样乖巧,不再哭泣,优雅地吃起手中的烤鱼来。
云杰看着爱哭鬼低着头躲在自己在里面铺了树叶子的洞穴里吃着自己的烤鱼,心下低估着难道城里的男人就是这一幅德行?
云杰一边吃着烤鱼,一边眼睛一眨不眨地上下打量着爱哭鬼。一袭华贵的青色袍子套在高挑的身材上,云杰自问自己的身高就差不多有两米,这个家伙站起来额头也够到了自己鼻尖处,再看那一身白里透红的皮子,比自己还发达的胸肌,说起话来声音还软诺诺的,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在每次自己和这个家伙提要求的时候,这个家伙的眼睛就一眨一眨地无辜地看着自己,云杰自问自己也不是一个随便就心慈手软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爱哭鬼可怜兮兮的哀求眼神,自己提出要让他离开的要求根本就说不出口。如果城里的爷们都长这样的德行,都像爱哭鬼一样白长了这么一副好身板,却连最轻的长剑都拿不起,这样的家伙就只配在自己城里那些豪华的镶嵌着金丝的大房子里唤人侍候,敌人打来了比谁都跑得更快。有这样的一群城里人,男的都像个娘们一样,难怪中天帝国的边军这些年在西北部边境遭到大草原入侵时被打得节节败退,毫无还手之力,任凭草原人在城池外的村子里烧杀抢掠,帝国贵族将军居然勒令军队不准出战,一直龟缩在城池里。
嗯?我怎么会突然想起这些来了,好像是上一次去山下给老家伙买酒喝的时候听到开毛皮铺子的老黄给自己说,据说帝国在征兵,一个兵可以领到一套厚实料子加兽皮做成的军服和一个黑铁头盔、一双靴子,那些破破烂烂生满铁锈的wǔ qì就算了,想到wǔ qì云杰不自禁地得意看了一眼自己乌黑溜溜的烧火棍。
老家伙的这柄烧火棍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被扔在厨房里烧火烧了那么二十多年,居然还是那样的锋利无比,云杰小时候就曾经跟在老家伙后面进森林里去打猎,云杰清楚地看见老家伙就是用这柄长度比一般的长剑还要长出一小截的烧火棍轻轻一挥就把一头表皮坚硬如铁的犀牛给劈翻,当时那头犀牛的肚子都被划开了,肠子花溜溜地流了出来。
后来,过了好几年,自己十二岁了,老家伙在让自己学会了把干柴劈成均匀的柴丝、把豆腐劈成一朵卷云之后,老家伙就很少再出去打猎了,而是把这柄烧火棍随手就扔给了云杰,按照老家伙的话来说,他要退休,该是云杰这个儿子照顾他老人家的时候了。按云杰的理解就是每天早晚都要给老家伙做好还算可口的饭菜,然后就是出去打猎,然后还钱买酒给老家伙喝。老家伙平时没多少爱好,唯一几个爱好就是喜欢一边喝酒一边督促云杰苦练继续劈柴和在豆腐上雕花,然后就是让云杰每天背书,都是同一本书,云杰也不知道那本书的名字,书本的厚度有巴掌厚就是,看那不凡的书皮包装上的那一刻眼睛大小的红宝石就知道不是一般人可以拥有的,据说这样的书只有城里的贵族老爷家的书房里才可能拥有几本。在老家伙严厉的督促下,云杰花了整整五年多的时间才把那本该死的厚书整部一字不漏地背了下来,然后那本厚书就在老家伙离开人世的前一天晚上把红宝石给用斧头尖抠了下来,一壶酒水洒在上面,点火给烧成了一堆灰烬。
对于老家伙烧书的恶劣行径,虽然云杰有些不舍,但是也没有阻拦,这部有关统兵、骑兵迂回、阵法、领地、民治等等精妙内容的书籍烧就烧了,只要老家伙高兴就好,云杰猜测这部书可能和老家伙曾经的前半生有关,甚至老家伙之所以要自己把这本书一字不漏地背诵下来,并且做到倒背如流,就是为了等到今天能够把它烧掉。
想到这里,云杰突然想起老家伙在一次喝醉酒之后,半夜突然从床上坐起来大喊一声:“这个破将军不做也罢!雅儿,你这个蠢女人,为什么,为什么……“说完,老家伙眼睛睁开了,就发现自己坐在床边惊讶地看着他,然后老家伙只是白了自己一眼,伸出一个大脚丫一脚就把云杰踹回自己房间,顺手抄起床边的酒壶给自己狠狠地灌了几大口,临睡下的时候嘴里还嘟囔道:“这是做噩梦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