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的好恶
今天我来寝室中,看见人在桌子前,玩电脑与看书,唱歌,便觉得厌恶。在群中见到人们发信息互相嬉笑,便觉得厌恶。见人在我前面侃侃而谈,夸大己能,则厌恶。见他人学习胜过自己,而平时并不专心踏实,则厌恶。见他人写实验报告尽能为之事,书工整而密集,以为其无实际而得高分,则厌恶。见竺可桢学院中人所得优于我,则厌恶。见分数各种之表,有人喧喧不务实而在上,则厌恶。见有人不知我之所好,贬低我所喜爱,则厌恶。见轻我者,则厌恶。
然而出见美好之人,短裙长发白皙,则好之。见我乡之人,则好之。见我同学之人,则好之。见我同系之人,则好之。见爱我者,多加关心,则好之。
我认为这一切可以从获得与损失来解释。获得则欢喜,损失则不乐。获得是人各种需要的满足,按之前所说,人有物质的需要,优越感的需要,安全感的需要,生理的需要,爱与关心的需要,自尊的需要,
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凡事损伤这种需要的,人便厌恶。
上面的需要的满足都称为利益。人们之间存在着共同利益与对立利益。共同利益是随着亲疏关系而消减的。利益交集出现在感情深厚的人或者互相依存的人中。父母与子女,ài rén之间,知心朋友之间是利益交集最大的,其次是亲属,一般朋友。总而言之,具有共同点的人一般有利益的交集。如同学关系胜过同乡,同乡胜过异乡,当然我们要考虑其他如情感,志趣的因素。
室友与我非同乡,志趣迥异,他轻视我,损伤了我尊严的需要和自我价值的需要,由于在同系中,在学习上的利益又是对立的。可见共同利益缺失,对立利益却有不少,这是厌恶的原因。
见群中的人互相嬉笑,以为同系的人竞争关系存在而合作缺失,且我们志趣不同,他们根本就不喜欢我爱的东西,共同利益少而存在对立利益(别人的成绩相对地好就是我相对地差),故而我厌恶之。下面是对不公平的厌恶,如果别人非常努力,学习认真而获得了好的成绩,我是不会厌恶的。至少厌恶的程度会少得多。因为我认为这是他应得的,但是一些分数如果与我认为的公平不符合,别人得到了远多于其付出的东西,这等价于我得到了比付出少的东西,这就是我利益的损失,故而我厌恶。
下面的所有的喜欢因为这些人满足了我的需要,美丽的人满足了我视觉的对美的需要,也就是生理的需要(快乐的需要),因为看见美的东西使得人快乐。
综上,好恶是由于人们追求需要的满足而引起的,是利益的关系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