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一个人走路。左脚复右脚,重复半环绕,似在翻书。
行至二十来页的位置,怎滞留了不少的空白?从来,都不会喜欢这么不邋遢的颜色。是下,再看,定格的神采哪怕调到了最完美的焦距,依然还是黄蜡蜡。
凝视着这仿古色,栽培着灵感,烘培着思想如巨轮运作。来题点儿什么呗?
“背灯和月就花阴,十年踪迹十年心”?
还是“步履匆匆,遥遥无期”?
思想在向往闲暇,**却避之唯恐不及。突然,笑了出声————为我的闲暇,我的光阴,我的豪迈和我的敌对。
那些欢快,真诚,坚韧和斗争,才是真正的通情达理,而自己企图篡改“性情”的破坏,恰恰是倒着看书的幼稚。
兴致勃勃吧,让卷起的微笑,为这美梦划上圆满的记号。
呼噜,咕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