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狐的眼睛适于夜间视物,在光线明亮的地方瞳孔会变得和针鼻一样细小,但因为眼球底部生有反光极强的特殊晶点,能把弱光合成一束,集中反射出去,所以在黑夜里常常是发着亮光的。
在荒山旷野里的古寺、废墟、坟墓、土丘附近,如果夜里有几只赤狐来回游荡,远远望去就像有很多忽隐忽现,闪烁发光的小灯。常常使人迷惑不解,产生恐惧,或者引起精灵鬼怪之类的幻想,再加上赤狐固有的机敏、狡猾的习性,便产生了形形色色的荒诞传说,也给赤狐涂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称赤狐为“狐仙”。
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对人尤其是女人的性格心理有着空前绝后的迫害和压抑,这种压抑的心态成了诞生“狐仙”文化的最佳温床。《朝野佥载》记述:“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饮食与人间同之,事者非一主。时有彦曰:无狐媚,不成村。”由此可见,狐狸在封建社会,最早是受到女性的喜爱,并将它作为讨好配偶的神祗的。狐狸漂亮的皮毛、小巧可爱的身躯和狡诈精怪的脾性,在古人心目中,实在只有娇媚的女人可与之相比。狐狸还似乎代表了某种诡秘的精神,尤其是涉及女性的性格心理。
在我国,狐狸在先秦两汉的地位最为尊崇,与龙、麒麟、凤凰一起并列四大祥瑞之一。汉代石刻画像及砖画中,常有九尾狐与白兔、蟾蜍、青鸟并列于西王母座旁,以示祯祥。还有人总结说狐狸有三德:毛色柔和,符合中庸之道;身材前小后大,符合尊卑秩序;死的时候头朝自己的洞穴,是不忘根本。由此可以推论,狐狸在夏至汉两千多年的日子里,是生活得非常滋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