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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只有你能入我眼》 ③遗忘是一件很漫长的事,它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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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自己跟林宇升说过,我很快就会忘了他,说的轻而易举,做起来却举步维艰,只有爱过的人才明白,跟自己的心说谎,比起拼命忍着不拆穿,怎么去敷衍才是门大功课。

    我没有办法做到像林宇我放弃我一样去放弃他,我始终有点不甘心,我全心全意的付出,最后却必须得承认我只是单恋外加痴心错付而已,想起来就觉得好可笑,我曾经居然真的可以因为他的开心而笑得乐不可支,可以为了他的失落难受的坐立不安,我可以在他加班的深夜买好咖啡和夜宵隔着半个城去探班,我甚至不止一次克服油烟恐惧症放低姿态素面朝天为了他的食欲围着厨房转,我怎么可能忘得了,我根本不想把它们定义为是我的自作多情,我也想笃定的认为,错误相遇的我们,就不应该有故事发生。

    原本这些都是能足够忘记他的理由,可是鬼使神差的,我却觉得可能再过十年,这些片段依然不会褪色半分,如果感情能等量换算,林宇升他需要补差的,绝不仅仅是亏欠和内疚。

    我要用铭记这种痛苦的方式告诫自己,爱,有时候真的比死更冷,我在一个懂不了爱的年纪,偏偏依稀知道了爱却又失去了爱,这比任何事情,都更容易打击到我。

    我知道要快速忘记一个人,或者是一段感情,首选就是要让自己置身于一个非常忙碌的环境中,我特别迫切的想要把我的情绪快速转移掉,这几年一直呆在名尚,工资不涨,年终奖不涨,唯独消费水平噌噌往上冒,我能坚持到现在,无非就是因为林宇升也在名尚,他是华南区商务事业部的负责人,父母都是名尚的大股东,在回广州发展之前,他和他那个和我所谓眉眼相似的前女友,一起投钱在新加坡开了间主营潮牌女装的小公司,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做到一半他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直接空降为名尚高层,我和他在一起不久,因为拓展业务的需要,他经常要广州,深圳,福建三地来回跑,偶尔不出差的时候会去我那里小住,刚开始罗冉知道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打心眼里是持反对意见的,用她的话来说,我跟林宇升的文化程度和家庭背景用相差十万八千里来形容都毫不夸张,她十分肯定的告诉过我,跟林宇升在一起会走的很艰辛,我一度不以为然,吐槽她说哪有闺蜜这么明显的羡慕嫉妒恨的,大不了我也让林宇升给她介绍个呗,罗冉痛心疾首的唾弃我俗不可耐,为这事儿我好几次指责她怎么跟街边的老太太一样事儿多,要以长远目光看问题嘛,指不定哪天我心血来潮也去搞个进修啥的完了再考个证,我对自己的智商还是持肯定态度的,况且谈个恋爱也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

    现在仔细一回想,哪是什么文化背景的问题,弱智有的是方法脑补,唯独感情,非黑即白,永远做不到以偏概全,我可以原谅自己的愚不可及,却再也无法纵容自己旁若无人的进行自我安慰了。

    我和林宇升已经彻底没了可能,眼不见为净,在名尚,我当然没有了继续留下去的理由。

    不知道是谁谁谁说过,这世上没有非爱不可的人,也没有非做不可的事,那些没有彻底击垮你的东西,只会使你更强大。

    是的!我需要变强大,我要强大到以后看回忆录时自己都能被自己吓一跳!

    但是人一闲着,回忆就爱见缝插针,我在家里搜肠刮肚的给自己找事做,不到万不得已我没真打算去远夏上班的,所以我一上午的时间都在网上打简历,然后投了几家薪资待遇都还不错的公司,拖拖沓沓混到了下午,准备看看电影来打发时间,百无聊赖的看完韩剧看泰剧,最后循环到看美剧的时候,字幕君真是太过分了,我的逻辑思维明显已经跟不上它的翻译了,根本就是故意在羞辱我的智商,我想我有可能是猜剧情内容猜的太累了,看到一半我就缴械投降进入了梦乡,正睡得酣畅淋漓的时候,放在茶几上突然叮咛大响的手机用最强烈的震感提醒我是时候该醒了,坐起来一看是个陌生号码,心想不会是这么快就有人约我面试了吧!我打起精神立马从沙发上爬起来按下了通话键,可我耐着性子连续喂了好几声,对方却一直保持静音状态,我索性直接挂了电话随手丢在沙发上,准备躺回去继续我的春秋大梦,我刚酝酿好气氛它竟然又响起来了,依然是那个陌生号码,我没心理,任由它响着,看着屏幕闪了好久也无动于衷,一定又是那些卖车卖房的中介打过来问我有没有需要投资的,我特别讨厌他们精准的定时问候,可是没办法,360根本拦截不了他们的热情。

    大约过了五分钟,手机传来为微信消息提示音,我眯眼一看,是罗冉。

    “刚刚沈赫打电话给我,说打你电话说没人接,你又在搞什么幺蛾子?”

    我还没来得及回,她又追加上来一条。

    “别在家继续灵魂出窍了,祖国需要你,为了你的叉烧肉,赶紧回沈赫电话。”

    我无言以对的看着手机皱了皱眉,陷入两难。

    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内心挣扎片刻之后,我忽略掉心里莫名其妙的胆怯,为了以后无数的叉烧肉,我决定回沈赫一个电话。

    我觉得我这辈子是耸惯了,我发现自己坐得端端正正毕恭毕敬拨沈赫电话的模样简直已经没出息的毫无底线,分分钟气场全无。

    电话一接通,我就先发制人:“抱歉啊沈先生,手机调静音了,没注意有电话进来。”

    对方毫不掩饰的嗤笑一声,很明显,他已经识破了我拙劣的演技,:“罗冉一找你,你手机就自动调为有声模式了?”

    不就是没接电话吗,至于吗,至于吗,大不了给我个机会我打两次你也不接嘛!

    睚眦必报的沈赫像是猜到了我的心思,继续出声:“你是不是喜欢在任何人面前都不甘示弱?我真怕以后我无法在心情欠佳的时候和你进行跨越阶级的交流。”

    这资本主义者说话是不是都这样盛气凌人?算了,算了,我不打算把时间浪费在这个话题上,于是我发挥自己顾左右而言他的特长;“我第一次是接了的,你怎么不说话?”

    沈赫见我丝毫没有把重点放在“以后”这两个字上,稍微沉默了一下,柔声开口:“你声音哑成这样,没听出来,我以为打错了。”

    沈赫的态度在片刻间完成了180度的逆转,让我造成有一种他在担心我的错觉阿喂。

    “没什么事,刚睡醒,嗓子还没开。”我故作平静的解释了下,收起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

    “那你明天先来远夏报个道吧,直接上到15层,先到我办公室来一趟,你要是想再休息几天也行”,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停顿了一下,“主要是我怕你传染给其他同事,影响工作效率。”

    他最后一句话让我差点骂出声来,有这样体恤员工的领导吗?不这么直接会死吗?我忍住想买瓶敌敌畏孝敬他的冲动,尽量心平气和的挂了电话,啊啊啊!刚刚那些被我误以为是关心的鬼东西根本就不是错觉,是幻觉好吗!!!

    隔天一早我就收拾利落的出了门,看到地铁站台上那长长的人龙我瞬间士气大跌,从头到尾我一路艰难的挤到了目的地,一出地铁口,远远的就看见远夏百货大楼上的烫金logo,在这个车水马龙的一线城市,寸土寸金的黄金地段,能有一栋30层楼的商业大厦,光是想想都让人好满足,这是一个无比现实的社会,但凡想往高处走就得看文凭,看权贵,看经济实力,如果是个女的,还得看长相,我自认为我的脸长得离别人想要包养我的地步还差不少距离,也好,靠实力才是真本事嘛,为了避免自己又开始励志的进行自我催眠,我选择马不停蹄的踩着7公分的小尖头直奔远夏,进到大厅,我心情愉悦的直奔15楼,想着沈赫特意交代过了的,当然得去打声招呼,我跟在前台小姐身后屁颠屁颠朝着他办公室走去的时候,扫了扫周围投过来的一众目光,接收到了一种好戏待场的信息后,我开始深刻的反省,作为一名空降兵,我好像不应该这么光明正大的给人一种被潜规则了的错觉,这是一件很负能量的事情,有机会我一定要好好证明我的清白。

    秘书很礼貌的敲了敲门,听到里面的回应之后她才示意我可以进去了,我向她点头道了谢,轻轻拧开门往里走,不愧是上市公司,单看装修风格就知道资金雄厚,仇富的我在心里保守估计了一下,沈赫的办公室中空起码挑高了8米,再想想自己住的那公寓,没来由的心凉了半截,我踩在驼色的地毯上慢慢的走着,听不出任何声音,沈赫坐在房间中靠窗边的沙发上,手里拿着平板,抬头时我已经站在了他的面前,看的出他心情不错,抿着嘴眼带笑意的迅速扫过我的全身上下,我顺着他的视线看了一下自己的着装,没发现哪儿不对劲,该露的没露,不该露的也没露啊!

    他慢吞吞的收起目光,嘴角含笑:“还是裙装比较适合你”

    看着他对我品头论足的样子,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难道穿裤装也会影响工作效率?”我是那么小气的人吗?我不是!我只是爱记仇而已。

    沈赫不怒反笑,正了正身,盯着我脚上那7公分的高跟鞋看了几秒,拍了拍身旁的沙发示意我坐下,我一看那沙发紧挨着落地窗,一眼望过去,对面隔了一条珠江的电视塔清晰的仿佛就跟立在我面前一样。

    我暗自皱了皱眉,假装镇定的摇了摇头:“不用,我还是站在这里说吧。”

    如果可以,我真的好想退到墙角啊,不可否认,我脑袋里只有一个想法---能让我闭眼吗?!!!

    “我只是建议你先坐着休息一下,你紧张什么?”沈赫看着仍然笔直站在原地的我,挑了挑眉,眼睛瞟了下窗外,用询问的语气开口:“你怕高?”

    糟糕!真的有这么明显吗?我以一种欲语泪先流的姿态别过头,拢了拢耳边的头发保持沉默,沈赫理所应当的把我的动作理解成为默认,他笑了笑,径直起身走到办公桌上拿了个类似遥控器的东西,看着窗帘徐徐落下的时候,我如鲠在喉,在打压沈赫气势这种事情上,我首战败北。

    用不着他开口,我把肩上的包包一放,动作干脆的立马坐在了沙发上。

    沈赫再次落座,一脸戏谑的看着我:“以我的生活阅历来看,我还没见过一个能踩着十厘米高跟鞋,抱一摞半人高鞋盒健步如飞的女孩子,在区区15楼高的房间里都能恐高成这样子。”

    说的自己道行多深似的,恐高怎么了?恐高又不犯法!我就不喜欢瞻高望远!等等他怎么知道我穿着十厘米高跟鞋抱着半人高鞋盒的事儿?

    我疑惑的看着沈赫的侧脸,恍惚之中觉得他好像认识了我很久一样,难道对我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了?我带着浓浓的好奇心仔细的对着他审阅了一番,不科学啊,人家身家不菲况且长的比我还白,站着的时候足足高我一个头,放在如今剩女满天下的社会,他这样的货简直供不应求,莫非就好我这种口味儿的菜?想都不用想!我在下一秒就立即否定了那些不自量力的想法,他又不瞎!

    我收起种种乱七八糟的思绪,带着疑问开口:“你之前就见过我?”

    沈赫点点头,不予置否的样子让我觉得自己来远夏,有种被罗冉下套的感觉。

    “准确的说,这是我第四次见你。”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一直盯着我的眼睛,大概是想看我会不会做出什么惊讶的表情,可惜我向来是个控制力好到爆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我完全用着波澜不惊的一张脸来迎接他接下来想要说的话。

    “第一次,是在名尚店庆的年末大促中,第二次,是在西提路上的便利店门口,至于第三次和第四次,自然是很顺理成章的事了。”沈赫说完之后打了内线叫人送咖啡过来,淡定的好像刚刚说的那些话不过就是普通的闲话家常而已。

    反倒是我的心头像是奔腾过一群一样,惊得天雷滚滚,一向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我想到未来的老板把自己那些不太美好的画面全都见证了,着实心虚了一把。

    至于所谓的那些不太美好的画面,我简直是提都不想提。

    名尚在广州也算是元老级的百货公司了,但是近几年各种各样的购物中心在周边遍地开花,竞争激烈,名尚的知名度已经远远不如从前了。很多商家一到年底就进入战斗模式,像是约定好了似的,常常不定期的疯狂让利,在名尚的知名度还在巅峰时期的那几年,每年的年底都会进行一连三天的大促,并且美其名曰“店庆”。

    特别是去年,尤其让我印象深刻,在大促开始前,公关部和企划部的同事已经紧锣密鼓的在各大网络平台和媒体杂志上投放了大量的促销广告,甚至在人流量较大的地铁口和公交车上落点都贴满了宣传海报,想起那时的大促现场,我心有余悸地抖了抖。

    因为老板肯下血本让利,在那个没钱人也要一掷千金的日子里,有钱人疯狂扫货的节奏根本就停不下来,公司为了做后续的宣传,在大促第一天会有媒体采访的环节,所以身为鞋服部门主管的我不得不尽可能穿戴的fashion一些来严阵以待,要不是想方设法为了要升同期,拉占比,我也不会在人满为患的卖场穿着10厘米的小细跟来回的在各个专柜巡场,本来一逢年底销售旺季的时候人手就不够,再加上高强度的工作量,很对专柜的同事在大促第一天就累的晕头转向了,所以我时刻待命在现场,陪着他们一起冲锋陷阵。

    整个名尚足足有三层的大型停车场,可是到了大促这一天,由于很多熟客都是从外区特意开车过来的,有些来晚了一点抢不到车位只能停到商场附近的街边,因为挨着主干道怕被拖车,所以很多客人一下车就会抓紧时间直奔自己钟爱的专柜扫货,而这种类型的客人在一楼鞋部屡见不鲜,抢货的战况尤为激烈,我站在靠近收银台的位置,帮着对面的“思慕”看场,是个意大利的牌子,专做进口鞋,连恨天高都做得超级舒服,就是价格让人有点望而却步,动辄几千大洋的数额我也不是承受不起,但当我把价格换算成能抵掉我吃上一年的包子馒头窝窝头之类的,我还是有些于心不忍。

    思慕不愧是鞋部月月销售额第一的专柜,从早上到下午4点为止的成交量一直稳居部门榜首,纵然价格是贵了点,但大广州最不缺的就是豪气万丈的有钱人,在现场人挤人能急死人的氛围中,他们家成交的客人都是几双几双一起买的,懂得察言观色的导购轻轻一绕就能把孖单做的热火朝天,我在对面看着一波接一波的人流陆续进店,不断有客人围着导购拿鞋码试穿,我心知这种时刻更加不能掉以轻心,担心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人会顺手牵羊,所以我走过去叫住店长,将一些客人要的比较急的货号和码数统一抄下来给我,让店员留在店里继续销售,由经验比较足的店长来开票和控场,我去二楼的仓库帮他们找货,所以当我踩着十厘米高跟鞋抱着半人高的鞋盒满场跑的时候,被沈赫无意中看到和记住也是蛮正常的一件事,我身上别着我的工号和名字,有好奇心的人难免会留意一下的嘛,不过我就纳闷了,在便利店门口哭的那次他怎么能笃定的认为是我?难道是因为罗冉也在?

    我低着头认真的分析完所有情况,不着痕迹的再次瞄了瞄沈赫,我也实在想不出来这后面的事情怎么就顺理成章了。

    沈赫看我焦头烂额的样子觉得有些好笑,于是开口打破沉默:“你用不着花心里想这些,前两次都是偶然,至于后面的,是罗冉之前跟我提起过你,说她有个好朋友需要人拯救。”

    拯救?我确定自己没有听错,看着一脸从容的沈赫,天呀,好端端的一句话却雷的我里嫩外焦,罗冉你个缺心眼的东西,你到底跟沈赫掏了我多少老底了?!

    怀着无比悲愤的心情,我根本就没有心思再理会沈赫会跟我安排什么样的工作了,有也不一定是个好差事,说不定前方正有个大坑等着我往里跳呢,我微微撇了撇嘴,不管啦!要死就死吧,我还不信我生龙活虎一大好女青年能在这种小风小浪里就歇菜了!

    反正沈赫该知道的和不该知道的也应该都从罗冉那叛徒口中知道的差不多了,除开这层顾虑之后,我以后也不用再忍辱负重装的跟孙子一样了。

    “你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沈赫见我迟迟没有接他的话,终于将话题引入正轨。

    要求?这还有得挑?看来是遇到了个心善的老板,我收起乐不可支的心情,不假思索的开口:“我只希望薪资待遇比我之前的多个三分之一。”

    我不是贪心的人,我也知道在广州满大街都能找到像我这种生活阅历躲过文化水平的人,要不是因为罗冉的原因,我跟沈赫甚至是远夏可能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

    我的话音一落,沈赫的表情明显冷了几分,他顿住手里冲咖啡的动作,另一只手拉了拉白色衬衫上的领带,眼角眉梢还带着些残留的笑意,只是已经没了几分钟以前的温和,他直视着我,眼睛里有无以名状的情愫,我不敢和他对视,心跳的节奏却已经乱的毫无章法可言。

    “看来只有钱才能能拯救你了。”他挪开视线,继续手中的动作。

    我哪能听不出他的弦外之音,无非就是说我俗气拜金吧,也许把我换成其他女人至少会借此机会谄媚的和他客套一下,保不准还能傍上金主飞上枝头变凤凰,我来远夏说为了钱一点也不为过,可我不卖身,我就算俗,也得俗的光明正大。

    “那沈总,你是答应了?还是再想想?

    “程双影,你到底对自己是有多不自信?”

    我还来不及反应,沈赫突然侧身向我靠过来,离我的脸差不多只有十几厘米的距离才收住动作,我屏住呼吸深怕一不小心就把心里的紧张给暴露出来了,我依旧不敢正视他,他身上那种不显山不漏水却能吓死人的震慑力朝着我扑过来,我不想承认那种力量叫做气场,可他居高临下的样子根本让人无法忽略。

    他缓缓开口,语气里不带一丝感情:“你觉得,以远夏的条件我用得着花那么多心思请一个只在乎钱,却又自卑又怯弱的人来做事吗?”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说,或者,是他想逼我说什么,我都懒得去猜了,他的那些话让我觉得心脏一下子不受控制的开始尖锐的刺痛起来,他的呼吸还浅浅洒在我的脸上,明明看起来那么温暖无害的一个人,说气话来却无比残忍,直戳我的心窝,他既然知道我要强,还要丝毫不顾我的自尊给我难堪。

    他紧紧盯着我,不打算给我反击的机会

    “你知不知道,你的不甘示弱,用错了地方”

    似乎被他说中痛处,我觉得自己像是快要掉下泪来,眼睛干涩中带着酸痛,不,我不允许,我的脆弱绝不能让任何人看到,于是我第一反应就是拿过身旁的包,毫不犹豫的准备冲出门,洞悉了一切的沈赫像是知道我会有这样的反应,一个大跨步拦在我的面前,用双手控制住我的肩膀,见我没办法再挣脱,动作利落的拿走我的包丢回沙发上。

    “你这杀气腾腾的样子,倒是在我的意料当中,为什么不还嘴?”

    我发誓我后半辈子可能最恨的就是变脸比变天还快的人了,特别是长的还看得过去的男人,莫名其妙的朝人发脾气,有意思吗?有意思吗!我看着他亮如星辰的眸子,我怒火中烧的恨不得撕碎他的嘴来解气!

    “我没什么好说的,我就是这样的人,不为钱我何必来打扰沈总。”

    我看的真切,他眼睛里有逐渐暗淡下去的光,我知道这句话有可能会激怒他,但我真的不想忍了,人生已经很不公平了,不该我的我也不报希望了,可为什么老天总是这样,让什么都不缺的人主宰着所有,还老是云淡风轻的说着什么物质都是浮云这种话。

    “程双影,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真的很不识好歹?”我感觉他的双手在我肩上的力量加重,很显然,我的那一句话彻底成为了导火索。

    不知好歹?真是好笑,我何时有过被人满足的权利,难道我也要跟其他人一样不管喜不喜欢也得跟着盲目附和吗,还是对于他给的这次机会,我要懂得审时度势,感恩戴德的好好把握?

    “是又怎么样,跟沈总你有关系吗?”

    我以为跟沈赫谈妥进入远夏会是一切结束一切又开始的日子,偏偏这种好日子是奔我而来,却又背我而去。

    我不想再跟沈赫做口舌之争,费心费力并且还得不偿失,沈赫面无表情的依然站在我面前,用身高优势占尽了我便宜,没有半点要熄火退让的意思,过了几秒,他拿开放在我肩上的手,在离我半米远的地方站定,单手插兜,用一脸“大爷我还没完”的表情看着我。

    “沈总,我想我跟贵公司还是差了些缘分,刚刚无心说了那些话,实在抱歉,不过有时间,我建议你可以体验一下摒弃所有权势地位,尝尝一无所有还能不知好歹的滋味,这世界上没人甘于平凡,我只求心安理得而已,不过像你们这种对于我来说过于望尘莫及的人,说起伤人的话来倒是幼稚的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孩子。”

    我淡然的径直拿过包往门口走,他没有再阻止,让我畅通无阻的出了办公室,我不想理会那么多了,可能这样做或多或少也会伤到他的自尊,无所谓了,我无愧于已就够了,至于其他人怎么想,那都是别人的事了。

    从远夏回公寓的路上,我就像只落了单的野兽一样孤立无援,杂乱无章的心情跟下着暴雨的天空似的塞满了黑压压的云雾,沉重的透不过气来,想起沈赫说的那些话,没来由的我觉得很难受,难道我与这个世界的格格不入真的很明显吗,为什么城市这么大,还是容不下我的悲伤,人潮那么拥挤,依旧填补不了我的孤独。

    我看着这座日日流光溢彩的城市,身边走过形形色色的人群,似乎这个城市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归属感,细想一下这几年来我在这个地方的得失取舍,无非只是验证了种什么花就得什么果这种话,都说只有最真实的东西才最容易感染人,我曾经不遗余力的爱着林宇升,用着各种方式在他身边寻找着存在感,在最后尘归尘,土归土的时候,我才大梦初醒,我的认真,只打动了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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