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疲惫地打开房门,发现屋子里亮着灯,电视机也开着,里面正播放着蒋雯丽代言的一则广告。
哥哥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脸色肃然:“怎么才回来?”
我勉强地扯出一朵笑容:“和蓝妮吃饭去了,是一家不错的餐馆儿。”我边说,边在门口换上拖鞋,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一些:“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给我打个电话?”
哥哥走到我跟前,接过我手里的包包,凝视着我微微浮肿的眼睛:“我以为你从警局出来,一定会回家,就没给你打电话。”
我愣了:“你都知道了。”
哥哥目光深沉:“哥是秋实的财务老总,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他的声音里带着微微的不悦。
我垂着视线,深吸了一口气,强压下心底如火山爆发般的愤懑情绪,我克制着说:“对不起,惹了这么大的麻烦。”
他微微皱着眉头:“晓虞,你今天的确惹了大麻烦,秋实的研发部,连哥哥都从来没进去过,你却那么冒冒失失地闯了进去,还把电源切断了,我一直担心那些研究员会不会群殴你。”
哥哥的话就像引爆一枚重磅炸弹的导火索,顷刻间引爆了我心里的活火山,火山中的愤懑和悲伤肆无忌惮地被释放出来,如泛滥的洪水冲破堤坝,瞬间淹没了我本来就不太稳定的情绪,那一张张因愤怒而狰狞扭曲的脸,成成叠叠地浮现在我眼前,眼泪再一次奔涌而出,我嘶声痛哭:“是一个坏蛋,是一个坏蛋害我弄丢了我的箱子,我才在那栋楼里乱闯,可我不是有意的,我真的不是有意的……他们踹了一脚,他们竟然踹了我一脚。”
哥哥立刻搂住我,轻抚我的后背,那一刻,仿佛紧要关头受的重伤,当时并不知道疼痛,可放松下来之后就会感到一股难忍的锥心之痛,而我现在也是一样,之前感觉到的只是不安、恐惧和颤栗,而此刻心底涌起的是比不安、恐惧和颤栗还要可怕的委屈和悲伤,我附在哥哥肩头放声大哭。
哥哥柔声哄着我:“好了,好了,别哭了,让哥哥看看,踹没踹坏,要不——我们明天起诉他们,居然敢踹我妹妹。”
我推开他,抽泣着说:“起诉啥?我没被起诉,已经阿弥陀佛了。”
哥哥叹息一笑,眼神有些无奈:“晓虞,你推销的是化工原料,去秋实化工找秦顾就好,你跑秋实总部干什么去了?”
“是秦总的秘书说,秋实化工更换原材料要总部批准,他们不能做主。”
哥哥拉着我的手腕,坐在了沙发上,然后一本正经地说:“晓虞,哥跟你说,秋实化工虽然是秋实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可是秋实化工是独立法人,更换原材料这种小事,根本不需要总部插手,你明白吗?”
我愣愣地眨了眨眼睛,睫毛上还挂着泪珠:“你的意思是,他骗我?”
哥哥点头:“对,他骗你,骗你的目的,无非就是想把你打发走而已,而你却信以为真,真的跑到了秋实总部。”
我突然又想大哭一场,为自己的冲动、可笑和愚蠢:“哥,我是不是个笨蛋?”
“当然不是。”
“不是吗?”
哥哥揉乱我的头发:“傻瓜,当然不是。”
我哭得更伤心了:“是傻瓜——”
“好了,不哭了不哭了。”
我哭了很长时间,因为一直以来,我所有的自信都来源于我毕业的学校,我是清华毕业的,那仿佛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耀,它不仅代表了我的勤奋,也代表我的智慧和才华,而现在,我竟然对那样一个拙劣的谎言信以为真,还差点儿闯下弥天大祸,那不仅仅是羞愧,更多的是无法承受这种屈辱的虚荣。
我止了哭声,却有频率地抽泣着,眼泪还哗哗的。
哥哥递给我一张纸巾,轻声说:“研发部的宋工,被你气得心脏病犯了,在警察局就被120拉走了,而宋工是向总最欣赏、最喜欢的研究员,他一听宋工进了医院,会都不开了,直接去了医院。”
此刻,我真的很疲惫,我今天已经说了上万遍对不起、抱歉、我不是有意的,我觉得我像一个超负荷的气球,马上就要爆炸了,可是,看着哥哥微微皱起的眉头,我还是轻声说了句:“哥,我真的很抱歉,可我真的不是有意的。”
哥哥沉默了一下:“算了,不过晓虞,你要记住,欲做之,必先思之,从今往后,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切忌莽撞和冲动,记住了吗?”
我低着头:“记住了,哥,你也要记住,以后也千万不要跟你们公司的人说我是你妹妹。”
哥哥笑了笑:“为什么?”
“这还用说,有这么一个二百五的妹妹,一定会影响你的工作。”
哥哥看着我,静静地说:“我只剩下你这一个妹妹,所以无论你做了什么,做错了什么,我都会原谅你,因为对我来说,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比你更珍贵。”
心上仿佛有一道温暖的春风拂过,顷刻间就抚平了那里所有的伤痛,悲伤与愤怒的思潮被温柔的感动替代,仿佛之前发生的一切,都不再那么重要,因为对我而言,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什么比哥哥重要。
我看着哥哥,眼睛又变得热热的:“哥——”
“嗯?”
“我要不是你妹妹,我就嫁给你。”我把头轻轻地倚在他的肩膀。
“说什么傻话!”
“我没有,哥,我真的觉得,你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是吗?”
“当然。”
哥哥温柔一笑。
“哥——”
“嗯?”
“我爱你,也爱妈妈。”
“嗯,我也爱你们。”
“哥——我爱妈妈——”我的声音里又带着哭腔,眼泪又浮了上来。
“小傻瓜,快进屋睡吧!我要走了。”哥哥轻声说。
我抓着哥哥的手臂:“哥,我爱你——”
“嗯。”
“也爱妈妈。”
“嗯。”
第二天清早,我发现自己胖了许多,胖到双腿竟有些带不动自己的身子,直到我下了床,并跌倒在房门口,我才意识到,原来,本姑娘不是胖了,是病了。
这病来得突然,来得猛烈,高烧不退,上吐下泻。
我胡乱地吃了几片药,躺了一个多小时,不但不见好转反而更严重了,因为眼前出现许多闪烁的小星星,原来“眼冒金星”这个词语不是凭空捏造的,这不禁让我想起《红楼梦》中的一句话: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不是老君的仙丹,哪有这么灵药?
哇,都这个时候了,我还能想起曹雪芹,我佩服自己。
当然,在我即将陷入昏睡之前,我没有忘记给蓝妮打个电话,我说我病了,发烧、呕吐、眼冒金星,不能去上班了。
我迷迷糊糊地睡着,又迷迷糊糊地醒着,然后再迷迷糊糊地睡着,再迷迷糊糊地醒着,总之,无论是睡着还是醒着,都迷迷糊糊的,梦境一个接着一个,都是灰暗的,就像三十年代的老电影,没有一个是让人心情愉悦的,那些面目狰狞的研究员,纷乱的警察局,120急救车悲伤而急迫地呼啸。
还有,就是陆毅邦,他冷淡疏离的眼神,漠然萧肃的神情,孤独寂寞的背影,就连在睡梦中都会刺痛我的心。
我睁开眼睛时,屋子里泛着淡淡的金色,那应该是夕阳的颜色,我看见蓝妮就坐在我床边,她眉尖皱着,红唇抿着,粉面桃花的样子,就像溪边浣纱的西施。
她看见我醒来,脸上的阴霾瞬间一扫而光,嘴上直说,药到病除,药到病除。
究竟是怎么个药到病除,我当时还不知道,直到我看见床头柜上的两个空吊瓶时,我才知道,原来她在我昏睡时,找人给我扎了吊瓶,我仔细地询问她,是谁做了这样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她转过身给我倒了一杯白开水,说是她的一个朋友,在青城医院做护士,今天刚好下夜班。
我连忙跟她说,我要好好谢谢你那位朋友,一定要好好谢谢她,可是,她没吭声,只是抓起空吊瓶,神色肃然地走出我的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