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嵌在天边的连绵起伏的山峦,在夕阳的照耀下反射出闪闪的金光,显得分外壮丽,好像一幅美丽的图画。越是北去,秋意越浓,山上的树林已经开始泛黄。此时李浩初正在五安郡,至于脚下是什么地方,他只能耸耸肩,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两天的时间,他一路飞奔千里,专门走偏僻的道路,深怕惊到别人,不是因为他有惊世骇俗的轻功,而是赶路太过风尘仆仆,怕自己鬼魅的形象吓到他人。
李浩初本来英俊非凡的脸上,仿佛带着一层土面具,用手一扣,就会剥落一层土皮。这两天他不断运行《万里行》,使得这门身法很是熟练,风驰电掣,本来乌黑柔顺的头发,一撮一撮向后竖起。
“所以说,赶路这种没有形象的事情,就应该避开人群!”
当然也有无奈的时候,比如今日上午李浩初就到了龙川郡的最后一个城镇宣丰镇。宣丰镇位于龙川郡和五安郡交界之处,是龙川郡到五安郡的必经之路,也是龙川郡北上的门户,他,完全没法绕开!
宣丰镇里人来人往,各种南北货商人极多,按照李浩初的想法,在这么多人面前,必须是风流倜傥少侠的形象,只是……李浩初心中叹了口气,只能自我安慰道:“算了,反正这里也没有人认识自己。”
既然来了,李浩初自然不会亏待自己的肚子,找了家店面豪华的酒楼,就是往里钻,要不是他及时掏出一大锭金子,差点被店小二轰出来。当时店小二就立马上演变脸绝技,眼高于顶一脸鄙视立马变成低眉顺眼的谄媚形象。
店小二心中表示很无奈啊,谁知道这种有钱的款爷居然喜欢cosplay,而且是cosplay乞丐,只能感慨贵圈真会玩。
李浩初心中不得不得出一个结论:“这个世界果然是看脸的世界,除非,你是有钱的大爷!”
不顾店小二诧异的眼神,李浩初硬是让店小二摆了三桌的吃食,每一桌的饭菜都摆的满满当当。店小二也好奇的问过,是不是还有很多人要来?得到的却是李浩初的否定。
店小二又斯巴达了。太尼玛惊恐了,老板,快来看活生生的真*超级饭桶!
将三桌饭菜风卷残云的放进自己的肚子后,李浩初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一脸满足。
“不介意拿你一根筷子吧?”李浩初虽然是在征求店小二的意见,但不等店小二回答,他就随手拿起一根竹筷,抽出后背的长刀。嗯,长刀背在身后,也是无奈之举,长刀悬在腰间,帅则帅矣,却不利于赶路。李浩初只能忍痛放弃潇洒的形象,何况现在他想潇洒起来也没办法。
李浩初将筷子一扔,只见刀光几闪,刷刷刷几下,一根筷子就变成一根牙签,李浩初眼疾手快,信手捏起还在半空的牙签,放进嘴中,眯起眼睛剔了剔牙。片刻后,就听李浩初喊道:“小二,结账。”说罢将长刀往桌上一放,木桌竟嘎吱一声不堪重负。
店小二早就目瞪口呆,没想到这位乞丐还是位少侠,看这刀背厚度,就知道此刀必然不轻,这份举重若轻功力,真是太太想了许久,店小二还是没想出该用什么形容词来表达心中的震惊和崇拜。
这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若是李浩初知道店小二心中所想,一定会告诉他,无论表达什么情绪,都可以用“卧了个槽”,如果还无法表达,那就用“卧了个大槽”,若是还不满意,那还有“卧勒个巨槽”,总有一款合适的。
当李浩初从酒楼出来后,就运起身法,就奔向五安郡。大山黑苍苍没边没沿,刀削斧砍般的崖头顶天立地。傍晚时分,李浩初就在五安郡内的某座山脚下,山脚下四下荒无人烟,只有一座废弃的破庙,也不知道是谁那么没眼光这里建庙,在苍茫大山里,遇到匪徒的概率比遇到良民的概率高多了,只能怪这“神”的住址没有挑好,荒废也是正常的。
那些土匪难道会拜神?他们只信自己,只拜钱!
不过这个破庙,成为李浩初今晚临时住处,好歹不用以天为被,不是吗?
五安郡位于晋国内陆,北边是平庆郡,东边是松平郡,西接昌南郡,西南毗邻明云郡,虽然郡内并没有什么大势力,但近几年来,飞云宗却是出了几名天才人物,名头在五安郡那是当当甚响,不过对于龙川郡来的李浩初来说,就很陌生了。
因为没有大势力,而五安郡本身又多山,这就给了抢匪天然的优势,许多江湖草莽,混江湖混的高不成低不就的,只能在这聚居,落草为寇,成为为祸一方的悍匪,专劫来往的商队。若是没有一点实力的商队,哪敢往这里走。他们早就和沿途各个山头的土匪头子打好招呼,每年进贡一批金银珠宝,只为换来平安通过此地的特权。
李浩初在破庙里寻了一根横梁,身形一跃,飞上横梁,不顾灰尘就趟在横梁上睡觉,他没有像其他游侠一样,点起篝火,烤个野猪什么的。一是因为他懒的去拾材火,二是因为他压根没有掌握烧烤的技能。万一他辛辛苦苦弄死一头野猪,结果自己本事不行,把野猪烤焦了,那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而且,这不是可能烤焦,是一定!
“那些个游侠,真以为深山里随随便便就能碰到野猪,然后随随便便就能将它弄死,野猪若是能说话的话,一定会说‘老子才不是一头随便的猪’,小说里的故事也能信?”李浩初心中想道,然后啃了几个馒头,就睡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间,李浩初感觉有人走进破庙,而且是一群人。他茫然的抬起头一看,发现原来是商队,也在破庙夜宿,就又睡回去了。
路安商队是一支不小的商队,行商十几年,在五安郡算是排得上字号的商队,商队武力不低,养了五六名外练六七重的武者充当护卫,外加二十几个外练一二重的武者,这样的配置算的上是豪华二字,不是一般小型抢匪敢捋虎须,至于那些大抢匪,路安商队自然很是上道的每年都有供奉,有实力,又有眼力,难怪路安商队行走这条道十几年无事。
今日他们照旧在这破庙休息,商队马车都停在破庙外,基本上大部分的人都在货物旁边搭帐篷,只有四五个人住进破庙。
破庙正中间,篝火噼里啪啦烧的很旺盛,火光照耀下,可以发现堂后是一个半倒的神像,神像头已经不知所踪,早已看不出是哪路神仙。左右两边原本是厢房,如今已是坍塌的不成样子,哪里还住的了人。
这几个人进到破庙先是吃了些干粮,然后就围着篝火坐下来,长夜漫漫又没那么容易睡着,几人打开话匣子,就是聊起江湖见闻。
“听说前几日,犯案多年未被抓捕的‘穷凶极恶’云中鹤被一个十三岁的少年郎做掉了。”其中一名中年汉子说道,这汉子生的极为粗壮,满脸横肉,一道刀疤从眉梢滑下至脸颊,很是凶厉的样子,绝对是可以吓得小儿不敢夜啼人物。
“这我也听说了,这云中鹤乃采花大盗,糟蹋了不知多少待字闺中的好姑娘,就是因为他,我到现在还未娶亲。”
“哈哈哈,杨得一,你没娶亲哪是因为云中鹤,那是因为你长得太丑,姑娘一看到你的脸就吓跑了,哪个敢和你成亲。”
“梁非你生的好看,也没瞧见有姑娘愿意嫁给你。”
斗嘴的两人坐在破庙东边,一人面若冠玉,长得很是儒雅英俊,另一人却尖嘴猴腮,长得丑陋滑稽。
“行了,你们两个欢喜冤家就不要天天互相伤害,人家梁非也不容易,赚的前全部用来给病重的母亲治病,这才耽误了成亲。”有一个人开口,这人坐在庙的中间,面对大门,众人隐隐以他为首。
“孝有三:大尊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陈老大,不能说耽误,母亲好不容易将我拉扯大,只要能将母亲的病治好,多少钱都无所谓。”
“梁非,这点倒是让我杨得一佩服的紧,我就服你如此孝顺。”
“杨得一,你还有一点得服,就是他生的比你好看,哈哈哈哈”刀疤脸旁边坐着一老人,鸡皮鹤发,面有沟壑,但面带红光,精神抖擞。
“安大爷,你这就不厚道了,老是拿我取笑。”
“反正你也不甚在意,佛说,这身体面相不过是臭皮囊,百年之后不过尘归尘,土归土。”
几人一边斗嘴相互调笑,一边说着江湖趣闻,时间过的极快,五人当中已有两人和衣而睡,突然,一阵鼾声从横梁上传出来,在这宁静的夜晚里格外的刺耳。
“谁?”陈老大一声暴喝,目光如电望向横梁,而其他人也已经各自抽出随身兵器起身,连睡着的两人也不例外。
行走江湖不能掉以轻心,尤其是老江湖,看多了太多初出茅庐的后生,就是死在睡梦中。这让他们如何敢睡死,一有风吹草动必然惊醒。
“出来,再不出来,就不要怪我们不客气了。”
李浩初迷迷糊糊听到他人的声音,一个激灵,马上坐了起来,望着庙内有五个大汉手持兵器盯着自己,颇有一种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气势。他赶忙举起双手说道:“额,各位大哥,不要冲动,自己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