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睛的第一眼,沈欢看到的是一只豁了口的条匙,然后又看到了一张面带愁苦憨厚老实的脸。
这张脸自然是方老实的脸。
方老实脸上再怎么苦,也比不了他心里的苦。
一连十天,眼前这人动也不动,究竟是死是活也没个准信,方老实只得巴巴地守着,巴巴地侍候着。
侍候就得花银子。老母鸡已经用掉了十五只,不过比起驴胶、人参、鹿茸等等这些东西来说,十五只老母鸡用掉的那根本就不叫钱。
银子已经用去了五十两,这五十两银子还是刘老汉送过来的。刘老汉虽然说过不要钱,不过这人身上的兵刃却被刘老汉收了去,听人说光是插在这人脑袋上的那把剑,就卖了一百五十两银子,大概是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就给方老实送来了五十两。
身上还剩五两,是方老实今天一早将房子典押出去得来的,要再过两天这人还不醒过来,方老实真不知道自己该拿什么来侍候。
见这人醒了过来,方老实总算松了口气。
“小哥你醒啦。”方老实一脸欢欣,很是开心地说道。
“是你……救的我?”看着一脸老实的方老实,沈欢问道。
“是村里的刘老汉救你的。”方老实老老实实回答道,然后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从头到尾讲了一遍。
“谢谢!”千言万语蕴藏其中。
似乎这辈子都没被人感谢过,方老实一下子变得忸怩起来,“我……我去给刘老汉说一声,也让他高兴高兴。”
放下手里的碗,方老实转身出了门。
很快,刘老汉就乐颠颠的跟着方老实来了。这可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救人,而且还是一个从天上掉下来的人,刘老汉又怎会不来。
吹嘘一番自己那是肯定的,表功一下也是理所当然的,等刘老汉从方老实家离开后不久,刘老汉的“医术”便在村子里传开了,许多村民听说之后,特意上方老实家来一睹真假。
一些身有顽疾的村民得知此事,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上了刘老汉。刘老汉规矩照旧,香灰一把,或内服,或外抹,只是那香灰已不是方老实家的香灰,而是换成了自家屋里的香灰。
不知道是不是自家祖上没有积德,又或者做过什么别人不知道的恶事,别说是一些顽疾,就是谁人不小心弄出一个小伤口来,不用刘老汉家的香灰还好,用了之后,那伤口必定溃烂,病情加深,白遭许多冤枉钱。刘老汉因此名声大损,不久之后,那美好的生活又重新回到原位。
也有心思活泛一些的,知道刘老汉的底细和斤两,便上方老实家讨要了一些香灰,同样是内服外抹,用过不久,顽疾消失,身体痊愈。
消息传出,立刻引来轰动。别说十里八乡,便是外地州县,乃至京城里的一些达官贵人,也遣人上方老实家来购买。
以方老实的性格,那香灰肯定是不收钱的,不过有沈欢在,那自然不同——本村免费,村外之人一两银子一小包,鳏寡贫酌情减免,邵姓之人一小包百金。
恩人发话,方老实不敢不答应,更不敢稍加修改,即便在方老实过世之后,这规矩也随方家的延续一直传承了下来。
随着方老实的声名日趋鼎盛,邵氏与娘家人的种种也被人挖了出来。天下姓邵的,自然不止邵氏娘家这一家,被这家人所牵连,天下间邵姓之人的愤怒也就可想而知了。
之后不久,邵氏娘家人举族搬迁,去向何处,无人得知。
……
在方老实家一住就是三个月。
这三个月中,方老实并没有因为今日不同于往日而对沈欢有所怠慢,当初如何,现在同样如何。
可越是这样,他就更不能在方老实家呆下去了。
江湖中人讲的是快意恩仇,仇要报,恩更要报。一天一天的堆积,再这样下去,这恩怕是自己这辈子都报不了,所以沈欢决定尽快离开。
这一天,沈欢检查过身上的伤口,发现伤口上的那些结痂已开始在脱落,又活动了一番筋骨,身上也没有哪里不适,照此情况看,最多三五日,他就不用再呆在这里。
“总算能离开了!”看了看屋外艳阳高照的天空,沈欢自言一声,然后穿好衣服,出了房间,来到院子里。
院子很大,花草树木一样不少,在阳光的照射下,原本就很安静的院子,被蒙上了一层和煦的暖光,让人感觉很是舒适。
这里自然不是原先的那三间大瓦房,而是方老实的一处祖产。自从方老实开始出售香灰以后,那银子就水一样向方老实涌了过来,自然而然的,早先售出的那些产业也被方老实一一收了回来,沈欢现在居住的这处院子就是其中之一。
在院子里站了站之后,沈欢决定出去走走,这么好的天气,要是一直守在这院子里,岂不是辜负了这美好的阳光。
“公子可是要外出?”刚到门口,院里的管事一阵小跑跟了上来,在身后问道。
“我就在这附近走走,不必遣人跟随。”沈欢道了一声,然后拉开院门走了出去。
温暖的阳光,清新的空气,似一眼能看到尽头的碧蓝天空,这样的冬季,别说是在冰雪川军城,就是在大兴国也是极其少见,可在这个不知名的世界,却是天天如此。
已经不是第一次外出,可沈欢依然像前几次每一次出来一样,忍不住打量着这个村子。
街面上看不到泥泞或者坑洼,也不见衰败的土墙和茅草屋,眼中所见,只有平整的青石路,干净整洁的青砖灰瓦屋舍,往来的人个个身强体健,身上的衣着看不到一块补丁。
这样的景象,沈欢从来没有看到过,就是在之前的大兴国都城,那里的情形也无法和这里相比。而这里,据说只是烟涛国一个偏僻的小村子,唯一让沈欢不能明白的是,这样一个美好的地方,为何会出现方邵氏那样的妇人。
烟涛国,是这个新世界里,沈欢现在所在的这个国家的名字。
据说,在这个世界里,烟涛国只是众多国家中一个很小的国家。不止是方老实这样说,村里的每一个人也都这么说。
村里人沈欢大都见过,村里人也大都见过沈欢,因而当沈欢行走在村里的时候,无论是那些凑在一起,在路边纳着鞋底的村姑大婶,还是那些往来匆匆朴实的庄稼汉子,都对沈欢报以和善,或打声招呼,或寒暄几句,再就是开上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
沈欢的心情自然愉快。尤其是在看到一些村中少女,羞红着一张脸,偷偷地将满含情愫的眼光丢了过来,他的心情就更加愉快。
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年不多情!
似有一缕春风在沈欢心头停留,烟涛国的冬天,在这样一个小村里,竟也这般恼人。
只是这春风并没在沈欢心里停留多久,那风便炎热似火,冬如夏日。
几个迎面而来的村中少女,在看到沈欢的那一刻,全都将脚步停了下来,然后将目光一起投了过来。或者是因为有了彼此的支撑,尽管少女们的脸色已如阳光一般鲜艳,可投过来的目光却不见一丝畏惧,似夏日的骄阳,让沈欢不觉浑身冒汗。
沈欢只能停下脚步。
面对十余步外这几个少女多情的目光,沈欢心生畏惧,他觉得自己就是在面对最强对手的时候,也没有像如今这样艰难过。
汗水从鼻尖冒了出来,面对已经开始迈动轻妙脚步的那些少女,沈欢只得硬着头皮和少女们擦肩而过,而后又在过身的那一刻,加快脚步,大步流星往前赶,好似在逃遁一般。
笑容凝结在了回头观望的少女们的脸上,之后,那凝结的笑容便如鲜花一般完全绽放出来,银铃的笑声,和着路边村姑大婶的呵呵声,以及汉子们爽朗的大笑,一起向沈欢追了过来。
在众多欢快笑声的追撵下,沈欢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狼狈过,就是在大兴国,在数百人的围追堵截下,依然能胜似闲庭的从容,此刻竟如丧家之犬一般去逃遁。
“女人是老虎,这些小女子更是虎中之王!”沈欢只能在心里用哀叹来安慰自己。
村子虽然偏僻,可村子却实在不小,竟有上百户人家,比得上大兴国的一个镇,自然而然,村中的道路也不可能只有一条。
到这条路的尽头,沈欢往左一转,还没走上两步,就见数匹马从这条路的尽头向这里疾驰而来,为首之人是方老实,身后的那些人,是方老实近来招收的家丁。
这条路不长,不过两三百米,加之马速奇快,因而沈欢很快就看到了方老实的样子。
此刻的方老实狼狈异常,一身污渍,满脸血污,也不知道那血究竟来自于何处,那脸上更是带着惊慌,目光里的恐惧,只怕是大白天见了鬼也不过如此。
沈欢站住了,因为他相信,无论在怎样的一个世界,都不会真的有鬼,更何况是大白天见鬼。
“狼……好大一头……吓……吓死人了!”
马在沈欢面前停了下来,方老实整个人直接从马上跌下来,顾不得疼痛,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向沈欢叫嚷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