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已近正午,阳光直射到他们身上,有种令人燥动的效果。仿佛不干点什么就会辜负了这大好的时光似的。那家伙的手又伸了过来,他不由分说就把英子揽在怀里,英子心有不甘地挣扎了两下,无效,就放弃了。反正又没人看见,就给这家伙点甜头吧。英子闭上了眼睛,这是她现在所能采用的最极端的表示不友好的方式。但那家伙显然并不满足已有的成功,他那双曾经不怀好意的手,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入侵活动。英子的手也就参加的抵抗运动,和那双正在不怀好意的手较起劲来。那又有力的手就暂时放弃的进攻,转而专心致志地握住英子的手。
英子被他抓住了,况且也是可以容忍的,就不再动弹,不就是一双手嘛,你愿意拉就拉住,老娘不动了。这两双粗糙的劳动人民的大手,就这么暧昧地握到了一起。英子被他抓着,心理上的防线,就像早春的残雪一般,顽强而无奈地消融着。
这家伙是蓄谋已久哇。英子这样想。
这家伙叫葛老让。是个外来户,也就是三十年前那场大饥荒时跑过来的难民。当时,这家伙也就不到二十岁的年纪,是个相当棒的小伙子。他拉家带口地拖着五六口子人,有他爹爹娘,还有两个黄毛丫头的妹妹。英子现在一闭上眼,就能想起那两个黄毛丫头的样子来。那细细的脖子,像两条丝瓜蔓一般挑着两颗干瘪的大核桃,好象吹来一阵风都能断掉。英子感到这两个丫头是不中用了,不知哪天就会突然死去。
当时,英子和翠英的世外桃源秘密还未被外人知晓,正是看不过这两个随时倒毙的丫头,英子才毅然地把她们领回了自己的家,让她们和老憨儿在同一口锅里吃饭,同一铺炕上睡觉,两条小性命就这么被从死神手里拉了回来。也正是从这时开始,世外桃源就不再安宁,以雪崩般的速度,被汹涌的难民潮瞬间淹没。
老让的父母还是没活过来,在世外桃源被淹没后,他们先后就饿死了,英子用最后一点储备坚持救活了老让的两个妹子,当然,同时也救活了老让本人。灾荒过后,老让他们这帮难民就定居在这山沟里。山沟也不富裕,挣着命干活,却也养活得人。老让带着两个妹妹就挤住在英子家原先的仓房屋里,和英子翠英也算是近邻。平时的生活中就有些不分彼此。老让是个颇讲情意的人,他不忘英子的救命之恩,地里的活总是大包大揽地帮英子做,时间长了,就免不得生出些感情来。
老让先是拿妹子们说事,说这两个丫头,老憨儿就随便挑一个吧,给你当媳妇,不要彩礼也不给嫁妆。英子听了十分受用,当时孩子们还小,也就没太当真。后来孩子们都大了,这话就要落到实处,就不太好办了。先是老憨儿不满意,这闷货说不出道理来,只是说不象。其实就是没感觉,不来电。老憨儿更喜欢把她们当成妹妹,反倒觉得若是依了娘的意思,娶了当媳妇,就有点不仗义的嫌疑。两个丫头却同时看上了老憨儿,为了这个,老憨儿甚至还一个人跑出大山躲了一阵子。老憨儿失踪的那些日子,是两个家庭共同的灾难。
看来这小子是铁心了。老让和英子都认定,也不再强求,就早早地把两个丫头嫁了。老憨儿跑了一年多,才回来。这段时间中,英子和老让都够操心,共同的艰难便催生出他们之间的共同心愿来。先是盼着老憨儿好,不知不觉间,就演化成两人之间的情感升华了。
说来,老让比英子小着十来岁,而且是童男子,正当年的小伙子。而且,分明他也是穷得娶不起媳妇。英子呢,带着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几乎所有人都不知道他男人是谁,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男人。这样的两个人,住得如此贴近,搁谁眼里都有戏。那些年,老让的心气挺高,暗自发誓非英子不娶。
老让的这点心思可谓司马昭之心,谁都看得清楚。公众的眼光也完全认可,英子当然更清楚不过,她让翠英宛转地告诉老让,别白费劲了,我有男人,那男人还不是一般的人,是神仙。老让听了,一笑了之,他觉得英子这人挺有意思的,哪方面都好,就是有点神经不太正常。英子看老让也不太正常,这屋里明明住着两个妇人,她和翠英,而且翠英没有孩子,两人年貌相当,老让对翠英几乎就视而不见,却一门心思扑在自己身上,这不是有病吗。
但不管英子怎么想,老让就义无反顾地开始了他的追星之旅。一个山里汉子,也没有别的招数,无非是抢着干活罢了。好在,老让的地也是英子给的,紧挨着,老让连招呼都不打一下,就顺手把英子的地里活给干了。这一干就是几十年,干到两人都有了白发,英子的一颗心从年轻到年老,就是不属于老让。老让也是出奇的执着,认死理,凿死卯,就认准英子了。
这两个人的戏,全村子的人都能随便讲上三天三宿。其中不乏黄段子,也真有那么几回,险些就被老让得了手,最后还是遗憾告终。于是这一带的山村里就流传开了四大紧,民间凡是这类嗑儿,总是黄擦边,这套民间自我生产流通的四大紧,其中之一就是英子的裤带。由此,人们也越来越相信,英子可能真的有个神仙男人,听她讲过的人都不得不相信,那个传说中的神仙男人,本事大得无边,而且还留下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儿子。
最苦的是英子。自从老让来到这里,她的日子就没有安生过。她必须在艰难的生活之外,另外人为地设置一道防线;她必须时刻不忘用意念压抑着本能,老让的撩拨是生动具体的,无处不在的,又是热气腾腾,活色生香的。这个身体健壮**旺盛的男子,把一腔热情和满腹坏水,都倾注到英子身上,常常令英子欲罢不能,在理智与本能间做着无比痛苦的抉择。如果这样的两个人,处在一个稍微宽松些的环境中,就无疑会成就一段佳缘和佳话,但他们却是生活在这样一个礼教氛围浓厚的地方,这个地方的人们并没有读过多少,却对上的某一两句话奉为致宝,对上要求人们遵守的规矩,有着雷打不动的坚持。因为他们信奉为别人活着这样一个道理。人之所以活着就是为了让别人说个好字。为了在别人眼里是个人,就不惜牺牲自己的所有幸福,为人不齿的事情,是断然不可以做的,甚至都不去想。就这么死心眼,毫无办法。
英子和老让的话题,成了山里人日常的下饭菜。就像一道普通不过的家常菜一样,开始还有些新鲜感,可是每天都吃,每顿都吃,也就如同左右手,什么感觉都没有了。当英子的风姿不再绰约,当老让的腰身不复挺拔,当这一对苦命人最终也没有成为苦命鸳鸯,人们也就不再注意他们了。他们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有情人最终也没成为眷属的悲歌。
英子还记得最危险的那次。那时,英子也不过三十多岁,正是有劲的好时节。夏天闷热,英子在地里忙活了半天,大晌午的就在河沟里洗身子,就被老让盯上了。老让悄悄地接近了河沟,在岸上偷看了她有一阵子,当英子洗干净后准备出来时,才发现了这个不怀好意的家伙。登时就没了招数。
老让蹲在大石头上,把英子的衣服们都挂在高高的树杈上,咧着大嘴冲着英子傻笑。英子羞得蹲地水里不敢站起来。她大骂老让,叫他收敛些,别气恼了老娘。老让才不怕她,说今天就是要气恼了你。英子放声大叫了几声,结果是还不如山涧里的水声大,一点威慑的效果都没有。老让走开了几步远,这时,只要英子跳上大石头,就能够得着挂在树上的衣服,但那样做的代价就是把自己完全暴露给老让看。这是英子断然不可以的。英子就坚持蹲在水里不出来。
山涧里的水,即使是炎热的夏天也有股子透心的凉意。英子在水里呆的时间稍一长,身子就受不了。她直感觉浑身的筋骨都被抽空,一股子凉气透过皮肉直往心里钻,冻得牙关一个劲地答答响。躲在一边偷窥的老让也看到了这一切,他知道山涧里水的厉害,也尝到过滋味,所以他才有信心,今天一定能把英子拿下。这个憨货也在挺着,他要挺到英子的意志屈服的那一刻。与英子的冰冷彻骨相反,此时老让的体内正奔腾窜涌着无比旺盛的欲火,这个缺点心眼的汉子就没有权衡出轻重,也没有把握好恶作剧的度数,他只是坚信,胜利就在眼前,坚持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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