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乃看到这行字,说明作者菌正在调戏某些网站滴服务器…… 古人说三十而立, 可是廖晨的人生却一直立不起一个像样的高度。在大都市里挣扎多年, 始终没能为自己谋得一席立锥之地。他已经不年轻了,可是依然是一无所有。依然像刚毕业时一样, 住着廉价的出租屋, 吃着便宜的盒饭,穿着大甩卖的衣服,骑着自行车奔波在跑业务的路上。
毕业之初, 以职场新鲜人的身份过着这样紧巴的日子,廖晨尚且能够自我宽慰:没关系,刚刚开始哪有不吃苦的。努力拼搏几年, 日子一定会好起来的。
几年时光匆匆过,流水般冲走了廖晨的青春, 却没有为他留下任何人生成绩。他的销售工作一直没什么起色, 薪水也就一直涨不起来, 生活自然也就一直摆脱不了因陋就简的模式。这令他无法不灰心沮丧,因为他已经不年轻了,却还看不到自己人生的希望与前景在哪里, 未来似乎是一片黑暗。
廖晨的人生陷入灰心沮丧的时候,高明辉的人生却是处处繁花。当年一毕业, 高父高母就为儿子安排好了一份收入丰厚的体面工作。如今,他已经被提拔为单位最年轻的副股长。还正式宣布了即将与安雯结婚的消息。婚房是父母全资赞助的一套四室两厅,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
这一婚讯,成为了压垮廖晨理智的最后一根稻草。他再无法忍受了!无法忍受自己处处失意的时候, 好朋友却如此春风得意。最终他做出了一个丧失理智的决定——我一定要杀了高明辉。要让他顺风顺水的人生戛然而止。
在廖晨心头幽幽闪烁了许久的嫉恨火苗,终于彻底燃成了燎原之势,将他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高明辉打算举办单身派对时,廖晨举双手赞成,还有意撺掇他邀请了很多客人。因为人越多,就越有利于他混水摸鱼的下手。命案发生后,他被怀疑的概率也会被拉低很多。
出发去ktv参加单身派对前,已经想好要怎么动手的廖晨带了一枚有毒的胶囊。他打算趁人不备时,把胶囊里的毒粉倒进高明辉喝的酒水中。
虽然决定了要杀人,但正式动手前,廖晨还是不可避免的有些胆怯与迟疑。他犹豫着很久很久,错过了一次又一次机会。最终他走进洗手间,看着镜子里一副吊丝相的自己,咬牙切齿地轻声发誓。
“我要杀了他。我今晚一定要杀了他。”
从洗手间出来后,廖晨刻意离开挤满人的沙发,独自坐在包厢一角的小吧台前喝着啤酒。当高明辉经过时他叫住他,故作感慨地谈起时光的流逝,他们是如何从刚进大学校园的两个新生,变成现在的职场生力军,而且其中之一还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
谈话过程中,包厢中央的沙发座上一再传来大家掷骰子拼酒的起哄声与欢笑声。高明辉忍不住频频回首朝那端张望。趁此机会,廖晨手脚麻利地把胶囊里的毒-鼠-强药粉倒进他随手搁在吧台上的啤酒罐中。
廖晨忽略了一点,吧台的墙壁镶有一面镜子,虽然灯光昏暗,高明辉还是从镜子里看见他往酒罐里洒了东西。只不过,当时这位准新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好朋友是在下毒,还以为他只是想要捉弄他。
这一晚,高明辉已经被捉弄过好多次。
有人骗他吃了夹着芥末的夹心饼干;有人哄他喝了掺了醋的饮料;还有人在西瓜上抹了黄莲水,咬上一口苦得他嘴呲牙又咧嘴。
所以,无意中发现廖晨往自己的啤酒罐里酒东西后,高明辉没有多想地就认定他也想捉弄自己。当时廖晨的手机就放在吧台上,高明辉回过头的时候,假装不小心用手肘碰落了那只手机。当廖晨本能地弯下腰去捡手机时,他飞快地把自己的啤酒罐与廖晨的啤酒罐对换了一下位置。
捡起手机后,廖晨就举起自己面前的那罐蓝带啤酒,假意祝福高明辉。高明辉爽快地与他碰了杯,然后一边喝酒一边眼神促狭地等着看他的反应。他还以为他一定会把“加了料”的啤酒直接从嘴里喷出来,可是出乎他的意料,喝了两口酒的廖晨什么反应都没有。
与高明辉碰完杯,廖晨就打算起身再去卫生间走一趟,打算把那枚空胶囊冲进下水道“毁尸灭迹”。可是十分不巧,另一位客人抢在他前头进了卫生间,而且可能因为上大号的缘故一直没出来。
廖晨只得耐心地留在吧台前等待,而等待期间,他一直不停地喝着自己那罐蓝带啤酒。因为刚刚动手下毒杀人的事,让他极度紧张、口干舌燥。
不停地喝着毒酒,让廖晨在短短两三分钟的时间内就开始毒发。当恶心呕吐的感觉猝然袭来时,他难以置信地发现中了毒的人居然是自己。抽搐中,他原本握在手心里的空胶囊无声落地。他随之倒下,还嘶声说了一句。
“快,快打120。”
死神降临的那一刻,廖晨发自内心的不想死。原本在他看来乏善可陈的生活,在即将永远失去时忽然就值得留恋起来。他还希望自己可以获救,可以重新选择新的人生路。可是他下的毒-药量太大,送进医院抢救时,内脏都已经发黑,医生也无力回天了。
廖晨刚刚开始毒发时,高明辉还没有反应过来出了什么事。和大家一样都觉得他的恶心呕吐症状是不是因为吃坏肚子了。直到廖晨脸色乌青地抽搐着倒地,而医生判断可能是中毒时,他才后知后觉地明白好友在自己的啤酒罐里动了什么手脚。
那一刹那,高明辉整个人不由自主地就抖成了一片疾风中的落叶。
因为警方把廖晨视为受害人,认定凶手就在参加单身派对的男士中。高明辉担心死无对证,会被别人误会是自己杀了廖晨,所以他对真相三诫其口,什么也不敢说,怕引火烧身。
“警察同志,我当时真不敢说其实是廖晨想要毒死我,因为我一点证据都没有。而且,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杀我。感谢你们查明了真相,解开了我心底的一个谜团。我一直都不知道廖晨原来这么恨我,他平时真的掩饰得太好了,一丁点儿恶意都没有流露出来。我的好朋友居然想置我于死地,这——实话实说,我现在都有些不敢相信身边的朋友了,因为我忍不住担心是否还会有第二个廖晨出现。我想我需要看心理医生,虽然他没有在**上杀死我,但他已经在精神上重创了我。”
高明辉痛苦万分地揪着头发说的一番话,让两名刑警都只能为之无声叹息。
训导员小李与警犬闪电已经合作近两年,他十分熟悉自己的爱犬,基本上能通过观察与了解听懂它的所有吠声。但是小李却弄不清楚,为什么闪电这天晚上会如此烦躁地乱叫一气,无论怎么安抚它都不无济于事。
雷霆就在一片狗吠声中推门进了屋,这间警员宿舍也有属于他的一个床位。
警员宿舍是刑侦队提供给警员们休息的地方。因为刑警经常没日没夜地工作,没时间回家休息的时候,宿舍就充当起了他们临时的家。每每有累得半死的刑警一回来就直接倒在宿舍床上睡着了。
雷霆这天忙活了一整天,出现场,找线索,做笔录,审嫌犯,直到晚上十一点多才消停下来。终于可以回宿舍休息了,他准备洗个澡就上床睡觉。
可是,雷霆刚一进屋就被警犬闪电缠住了。闪电是小李的“亲密战友”,经常和他一起睡在宿舍里,因此也熟悉了与主人同一宿舍的几名刑警。闪电是个高冷boy,一般情况下不会跟别人太过亲近,一直对其他刑警爱搭不理。可是今晚,它却像一只哈巴狗似的蹲在雷霆面前直摇尾巴,这让小李都奇怪到了极点。
“雷霆,你干了什么把我家闪电给收买了?看它一个劲冲你摇尾巴的样子,倒像你是他主人似的。”
“没有啊,我什么也没干,天知道它今天怎么跟我这么亲。”
奇怪地搔搔了头皮后,雷霆跟小李开玩笑:“呃,我想起来了。下午我跟闪电说起要给它介绍个女朋友,是只漂亮的金毛,显然它很动心哦!”
小李哈哈大笑地蹲下来摸着“池闪电”的头说:“是吗?闪电你想找女朋友了?不行,服役期间你不能谈恋爱,等退役了老爸再帮你找一只漂亮的母狗啊!”
“池闪电”哭笑不得。
换上一双拖鞋后,雷霆直接进了屋子一角的附属卫生间洗澡。因为忘了带换洗衣服进去,洗完澡他直接在腰间围着一块毛巾就出来了。反正宿舍是男宿舍,也没什么可顾忌的。
“池闪电”却很有顾忌,一看见雷霆几近全-裸地走出卫生间,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捂眼睛。因为小李一直守在爱犬身边,想知道她今晚为什么这么情绪反常,所以将它捂眼睛的一幕尽收眼底。
狼狗用两只毛茸茸的爪子捂住眼睛的画面实在太有喜感了,小李十分惊奇地哈哈大笑起来:“哇,闪电你在干吗?你这是不好意思看雷霆没穿衣服的样子吗?”
雷霆听了扭头一看,也忍不住笑了:“哇,闪电你还知道非礼勿视呀!好萌啊!”
“是啊!我家闪电一向以高冷著称的,没想到居然还有这么萌的一面。看来老爸对你的了解还很不够呢。”
“池闪电”本能地抬爪捂眼后,意识到自己这个动作太过人性化了。但它并不想改,还想多做几个更加人性化的动作来引起雷霆的注意。但是她刚刚睁开眼睛,就看见雷霆背对着她在穿衣服,刚刚才套上一条内裤而已,宽肩窄腰大长腿的匀称体形无遮无挡地跃入眼帘,让她再一次本能地抬爪捂眼。
小李再一次笑了起来:“雷霆,闪电是真的不好意思看你没穿衣服的样子呢。你看它刚一睁眼,看见你正在穿衣服马上又把眼睛捂起来了。”
雷霆不以为然地笑:“闪电,大家都是boy,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了。”
“池闪电”无法不抓狂,忍不住地汪汪大叫起来,这阵狗吠声如果翻译成人类的语言,那就是——人家其实是个girl,girl,girl啊!
第二天,天才刚刚亮起来,池清清就急不可耐地叫醒了那名女警。
“我要见刑警雷霆,我想再和他好好谈一次。”
女警以为池清清想通了,马上着手安排她回刑侦总队再次做笔录。在口供室坐下后,池清清刚一开口,雷霆和马啸就都皱起了眉头,因为她还是老调重弹地坚称自己有附身技能。
“我知道你们仍然不会相信我,不过,请你们耐心听完我说的话,听完后你们绝对就会信了。尤其是雷警官你。”
雷霆莫名其妙地一扬剑眉:“为什么尤其是我?”
“因为昨晚我的灵魂又附身到了一只狗的身上,那只狗就是警犬闪电。所以雷警官,昨晚我以闪电的身份在你们警员宿舍呆了一段时间。我可以说出你当晚的一些举动来证明我的在场。”
“什么?”
大吃一惊后,雷霆下意识地回忆起了昨晚警犬闪电在宿舍里前所未有的反常表现。不但一反常态地缠着他乱摇尾巴,还在他洗完澡没穿衣服就走出卫生间时捂住了眼睛。当时只觉得有趣搞笑,现在池清清这么一说,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那种害羞捂眼的举动,根本就是一个女孩子才会有的反应好吧?
池清清虽然什么都还没有开始说,但雷霆已经变得面红耳赤起来。不过,整件事实在太过离奇,他犹自难以置信地问:“你……真的附身到了闪电身上?”
马啸一听这话风不对呀,雷霆明显开始相信这个女孩的“胡言乱语”了,立刻压低声音对他说:“你小子怎么了?难道还真相信她了?”
雷霆有苦难言:“马叔……咱们……还是先听她把话说完吧。”
池清清详细叙述了一番自己昨晚在警员宿舍的所见所闻后,雷霆的面部表情系统已经基本崩溃。他的表情让马啸意识到了事态有异,忍不住在他耳畔小声嘀咕:“你千万别告诉我她说都是真的啊?”
雷霆没有立刻回答,他一言不发地拉着马啸走出房间后,费了好大的劲才让自己的声带恢复了正常工作。
“马叔,是真的,她一点儿都没说错。”
马啸仍不敢相信:“怎么可能啊?人的灵魂怎么会跑到狗的身上去了?这也太离谱了吧!”
“的确很离谱,所以一开始我们都不相信她说的话。但是她既然说得出昨晚在宿舍发生的事,那么说明她附身过闪电的确是事实。不信你再把小李找来问一问,看昨晚宿舍里发生的事是不是和池清清说的一样。”
事关重大,虽然马啸相信雷霆不可能会和池清清一起串通起来蒙自己,但他还是要听一听另一个在场警员小李的说辞。
马啸马上找来小李,问起他昨晚警犬闪电是不是在宿舍表现得很反常,并要求他详细说明当时的情况。小李虽然不明就里,但还是一五一十地详细说了,与池清清之前说的完全吻合。
听完小李的话,马啸整个人都傻掉了。如果证明池清清所言是事实的人不是雷霆与小李,他一定会认定是她收买了两个人来配合她撒谎,好证明她所谓的灵魂附体一说。但是他们俩都是警察,短短一晚上的时间,马啸相信池清清怎么都不可能收买两名警察知法犯法地帮自己做伪证。何况池清清昨晚还一整晚都被另一位女警监守在医院病房中,也根本不可能跑去收买他们俩。
这一很不科学的奇怪现象让马啸呆了好半晌才回过神来。他有气无力地挥手让小李先离开,然后用豁出去的口气对雷霆说:“这么说来,那个池清清好像真有些不同寻常呢。好吧,现在让我们回去听她说说案发当晚她在肖倩家里都见到了什么,看能不能也对得上号。”
警方已经掌握了案发当晚肖倩与情夫孙浩在家密会幽欢的事。如果池清清果真如她自己所说,当时就在现场,那么她一定也能说出有孙浩其人在场的事。
于是,马啸和雷霆一起回到口供录继续为池清清做笔录。两名刑警四只眼睛一起定定看着这个年轻女孩,脸上满是不可思议的震惊神色。听到他们要求自己详细讲述凶案当晚以贵宾犬公主的视角所目睹的一切后,池清清十分配合地一五一十全说了:
她是如何睡到一半醒来时发现自己变成了肖倩家的贵宾犬公主;
又是如何吃惊地发现肖倩居然背着丈夫与情夫偷欢;
又是如何不想看活春宫戏码自己动手开门逃去楼下;
又是如何被送走情夫的肖倩抱回二楼;
又是如何惊骇地看见有坏人走进卧室……
讲述进行到这里时,被雷霆惊讶地打断了:“什么?有一个蒙面人进了卧室,就是他杀了肖倩吗?”
回想着那晚亲眼所见的杀人场面,池清清犹自面带惊骇地点着头说:“应该就是他。因为他一进屋,就拿起一个枕头用力捂住肖倩的脸。当时那一幕真得超吓人!我吓得直接就回了魂,在自己床上醒了过来。所以接下来还发生了什么事我就不知道了。”
雷霆与马啸惊愕地对视了一眼,他们都还以为就是孙浩杀了肖倩呢。因为案发现场只有他留下的痕迹,而他与肖倩的暧昧关系也可以成为他的杀人动机。既有作案时间又有作案动机,这让警方想不怀疑他都难。可是池清清的话却推翻了这一论点。
南方s市,绿树荫浓的盛夏时节。骄阳吐出千万根金丝银线,密密裹住水泥森林的繁华大都市。
下午两点半,池清清独自站在一套高级公寓前敲门。笃笃两记轻响后,一位保姆模样的中年妇女来应门。
“请问找谁?”
池清清礼貌地微笑着解释:“您好,我找肖倩女士,之前已经约好这个时间和她见面。”
“哦,罗太睡午觉还没起呢,你先进来坐吧。”
大门敞开,展现在池清清眼前的是一栋装潢华丽的复式豪宅。有圆形拱门和罗马柱,地板铺着温润如玉的大理石砖,金碧辉煌的欧式家具尽显奢华美感。
客厅中央摆放着一组五人座的欧式布艺沙发,保姆请池清清过去入座。走到沙发旁时,她发现背对着大门的那只单人沙发上趴着一只皮毛雪白、造型拉风的贵宾犬,正萌态可掬地睁大一双水汪汪的狗眼看着她。
只一眼,池清清就被这位汪星人萌翻了,笑吟吟地说:“哇哦,这只狗狗真是超可爱。我可以摸摸它吗?”
“可以,它不咬人。”
一边伸手抚摸着可爱的狗狗,池清清一边饶有兴致地问:“它叫什么名字啊?”
保姆有问必答,而且话还很多:“它的名字叫公主,享受的也是公主待遇。你看它这个造型漂亮吧?上午罗太刚带去宠物美容中心鼓捣出来的,花了上千块钱呢。”
池清清惊讶地瞪大一双眼睛问:“啊!不是吧?狗狗美容要这么贵吗?”
“反正罗太光顾的地方就便宜不了。每次她带公主去美容,都是少则几百多则上千的花费。所以我说这小东西还真是名符其实的享受公主待遇呀!”
保姆为池清清送上一杯茶后就离开了客厅。她一边继续逗着小狗玩,一边半真半假地小小声感慨道:“公主,你简直就是狗狗届的白富美一枚啊!美个容都要花几百上千块,我平时剪头发三十八都嫌贵。你的狗生显然要比我的人生过得滋润多了。好吧,我超羡慕嫉妒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