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叶献先是自己猜了猜:“我听你们刚才说的,好像这玩意儿能变成金银财宝?”
薛霄一脸“孺子可教”的悲悯表情,可惜姜叶献看不到。
“对。不过原文里并没有提到罗刹鬼骨是我们所有。我们两个的作用,其实就在于帮聂小倩营造一个‘未见其人先问其声’的效果,然后就没我们没事情了。”
“这样啊……”姜叶献把罩袍一披,终于觉得自己得到了身体上的解放、心灵上的慰藉,“行了,我换好了。”
于是薛霄转了过来,看到了一个清清爽爽的男孩,穿着这么一套藏青的校服。他的额头上面还有极薄极薄的一层汗,可能是爬树时候出的。这么一看,就好像他真的只是一个打完篮球的高中生一样,年轻、爱玩,却富有让人羡慕的朝气和活力。
梳理整齐的姜叶献就像是一个鲜嫩可人的果子,他饱含力量与动感的身体被包裹隐藏在了宽大的衣服里头,竟然能感觉出几分禁欲的效果。
——他们只是大学室友的关系,然而在这么一刻,薛霄是想参与进姜叶献的高中生活的。和这个人坐同桌的生活肯定很有趣,且不说上课偷传小纸条、英文老师的听写课互相送助攻之类的事情,就是那些……
薛霄越想越远,一直等姜叶献出声了,这才给拉回了神:“然后呢?”
于是,薛霄的遐思瞬间跟离了手的气球一样,飞到了他的思维看不到的高空。
不能继续瞎想薛霄只能脚踏实地,一本正经地跟姜叶献解释说:“聂小倩诱惑路人,是先用美色。”
“如果自己的美色诱惑成功了,那就趁着人昏迷的时候,拿锥子刺其脚底,人就血流而亡。”
姜叶献问他:“这细节是你编的?还是原著里写的?”
虽然他提了一个无比无聊愚蠢的问题,可薛霄还是耐心地说明:“原文里写的。这里变动肯定很大,不过知道大概的剧情,某种意义上来说,应该可以占点先机。”
姜叶献的神情突然变得非常微妙,薛霄感觉到他徒然生出了了一股自信。就好像电视节目上,那些肥胖的美食点评员总是比身材瘦削的看起来更加骄傲一样。
姜叶献的脸上就带着这么一股毫无理由的自信:“这个我懂,套路嘛。你这个,就等于穿书类的小说——不过我跟你说,这种剧透基本上,就前期有点用,到后来剧情肯定不能顺着主角想的来了,否则别人还看什么!”
薛霄直接呛了回去:“聊斋志异是短篇小说集。”
“……”有那么一阵子,姜叶献是被说服了的,“行行行,这个先放一边。我不打岔了,你继续你继续。”
薛霄无语,可还是得和这个人说剧情:“若是不喜美色,那就用罗刹鬼骨变出来的金银。人要是捡了它揣在怀里,那么鬼骨就会化成利刃刺入胸膛,剖出心脏。”
薛霄补充了一句:“刚才我注意过聂小倩的动作,我们的鬼骨是一对。只有两个拼凑在一起,才能变成金银——如果不是的话,我估计就是普通的两根骨头了。”
“哦……”本来姜叶献听听就过,也没有什么特殊想法。可是突然联想到了之前的遭遇,顿时怒火滔天,“靠!那她美色不行,又没有鬼骨的时候,就直接杀人啊!这也太残暴了!”
“你可以尝试体谅一下她的业务需求。”薛霄说。
“……说起来,小倩这会儿是去诱惑宁采臣了吧?那按照原著,接下来该怎么样了?”
“接下来的话……”
……
宁采臣是在中午的时候,就到了这个兰若寺里头的。寺中建筑虽然壮丽堂皇,早年想必香火极其旺盛。可惜面前的兰若寺早已破落不堪,荒草遍地。对比今昔,只让人唏嘘不已,感叹一句时过境迁,世事无常。
傍晚的时候,又来了一个人,名唤燕赤霞。这人生得英俊潇洒,再加上气质出尘,让人一见就顿生好感。
两人在南边的小舍隔墙比邻,晚饭也是一起用的,聊到了很晚,燕赤霞才和他道别,这便各自入睡去了。
可惜宁采臣在自己的棉被里辗转反侧,只觉得浑身上下都痒。心里猜想此处是潮湿的江浙地带,再加上夜深露重,被子里面潮乎乎的也不奇怪,只是苦了不习惯这种气候的他,根本睡不着。
于是他披衣坐起,推开了门。
踩着月光与水汽,看见下面有一方池塘,明明是冬天,里面的荷花却开得和夏天一样繁密旺盛。
宁采臣自然是觉得奇怪的,他和燕赤霞讨论过。而对方却一脸无所谓,似乎并不觉得奇怪,只说是南北差异大,可能就是和荷花品种、南方气候有关系。
于是宁采臣也不多做纠结,还坐那儿感叹了这大千世界好一阵子。
现在夜阑人静,让人五感大开。月光温柔地洒下清辉,映得那些烟粉的花瓣更加诱人了。乃至于荷香暗暗浮动于空气里,竟然让人恍恍惚惚,嗅到了夏天的气息。而聂小倩的声音,就是在这么恬静美妙的时刻悄悄传来。
宁采臣眼里映着月下粉荷,鼻中嗅着暗暗清香,耳朵竟然意外地捕捉到了那娇柔的声音,好像是月宫上的天女下凡给他唱曲儿,抑或是荷中开出一个仙子来和他说话,直击心脏——不过心驰神往只在一瞬。
那女子似乎是在和熟人说话,宁采臣没听清。
虽说方才心动不已,可宁采臣最终还是在嘴里叨念着“非礼勿听,非礼勿听”,回了房,关了门。好像意外地听到了人家说的话,就已是轻慢唐突了佳人,
回到了又潮又冷的被窝,宁采臣紧紧闭上眼睛,用这般苦修来平复被女子的声音撩拨起来的心情。
没过一会儿,门突然被人推开了。
此处是荒郊野外,带着山中草木气息的湿冷寒风突起,徘徊一室之内。宁采臣受了惊吓,赶紧睁开了眼睛——果然是一个二八丽人——可是为什么一个较弱女子,会出现在这山里、还进了一个陌生男子的房却毫不避讳!
她的声音刚才宁采臣就听过了,此时更加清晰真切,就和她的人一样,横冲直撞地进入了宁采臣的视线里,光彩夺目:“公子,长夜漫漫……”
她没说话了,身子仿若没了骨头,软软地靠在了门边上。眼里秋水含波,睁着一双朦朦胧胧的媚眼看着他。朱唇微启,寻常人见了,必定想要一探芬芳。
宁采臣披着被子,坐了起来,眼睛对上聂小倩的眼睛,却并没有任何波澜,反而严厉地说了一句:“姑娘,请自重啊。”
——他有些失望。
本来以为是偶然听得一声佳人的婉转低语,过了便过了,算是这次奔赴金华的美好回忆。
可是她……虽然生了一副举世无双、倾国倾城的容颜,行为举止却如此不堪入目……好似明明一副精彩的水墨画卷,被毫无欣赏力的人大肆涂抹上红红绿绿的颜色,活生生糟蹋了。
宁采臣的神情带了一些掩饰不过去的嫌恶。
聂小倩看了宁采臣这副模样,心中也是掀起一阵惊涛骇浪——怎么可能?
寻常人见了,动心的占了八成,剩下的二成,那也都是对她客客气气、喜爱有加的……为什么面前的这个穷酸书生确是摆出了这样的脸色?
聂小倩的心里一沉,面上顿时笼上了一层晦暗的阴云,她总觉得此行不会顺利了。
难道说……真的被那两个家伙说中了?
女人的直觉向来很准,女鬼的也一样。
聂小倩还是不死心——若是平常,她肯定会懒得废话,直接动用罗刹鬼骨。但这次却较了真,若是靠罗刹鬼骨获胜,哪怕是自己打赌赢了,那也说明自己技术不好。
所以她也不装矜持了,直接摇着妙曼的身段,袅袅娜娜地走了过去。
宁采臣盯着她,直接退到了墙角——他倒是不怕,毕竟面前的女子一副手无缚鸡之力的模样,只是那作风他实在不喜欢。
聂小倩坐在了床上,袖中露出皓腕,上挂红镯,衬得她那纤细手指更为白嫩。指尖涂了红色蔻丹,送了过去,就要摸上了宁采臣的脸……
“啪”地一下,被宁采臣打掉了。
“姑娘,你还是走吧、”宁采臣冷言冷语。
“走?你要我走到哪里去?”
“走到门外去,走出去,离开这里,回家吧。”
一听“回家”二字,聂小倩心里突然涌上一点悲怆和愁怨。自从她死了以后,从来没有人、没有鬼,跟她说过这两个字了——家里有亲人,有食物,有暖被,但是没有一样是她一个死人能配拥有的。
“如果我不走呢?”——这话其实只说了半句,后半句应该是“我想留在这儿陪你”,可聂小倩说到中间,突然变了卦,跟着宁采臣耍起了赖。
“那我走。”宁采臣说着就要起身。
“哎别啊——”
聂小倩下意识就拉了一把宁采臣。
然后两个人喜闻乐见地扑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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