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什么事儿。”我拿起电话。
“晚上一起吃个饭。”
“哦。哪儿?”
“老地方。”
“几点?”
“还是那个时间。”
“行。”
诸鸣打来电话,要我晚上和他吃个饭。
细想起来,我跟诸鸣已经分手很长时间了,后来偶尔也会一起吃个饭,去看个电影,偶尔也会去唱歌,也会去喝酒,偶尔他也会接我回家,只是不再上楼坐坐。
甚至我有时会突然忘记其实我们已经分手了,或者他还记得,只是不愿提起。
与往常一样,今天依然是我先到的。看着这家餐馆好像改了原来的风格,仔细一打听,说是老板不干了,把店转手让给了他人。
店还是原来的店,座位还是原来的布置,只是在风格上做了稍稍的改动,我猜想,现在的老板一定是原来老板的朋友,之所以改了布置,也只是想在漫长的岁月里,多消耗一点的等待,等待一个人回来。
朋友,可能也只是某个定义。
我们分手吧。
那天,这个时间,这家餐馆,这个座位,我先说的。
也就是那一刻,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把手机收起来,正儿八经和我安静的地吃了顿饭。
我是酝酿了好久,才说的,但不是出自真心。
他看我看的那么认真,我于是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坚定想法的同时,其实更想让他义正言辞的说出反对意见,从而提出对我有利的条件,比如能够多陪陪我……
我们确实没有太多时间在一起,那种感觉,就好像当时参加他的同学聚会一样,只是一个假冒的身份,一个美丽的误会。
他没有说什么,也没有问为什么,脸上平静地没有泛起一丝能让我觉得愧疚的表情,或是焦急、或是愤怒、或是不耐烦,都行。
但是没有。
难道他也是这样想的?或者这话,他也忍了很久一直都想找机会。
那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还不如给自己一个巴掌呢!对于这件事,在我心里已经矛盾了很久,大家各自都有各自的生活,没有必要以爱情的名义,在捆绑对方感情的同时,也要捆绑对方的时间,有人说距离产生美,可是这种距离,已经像是洪流一样,将我们分离的越来越远。可是如果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行使爱的权利,或者是爱的义务,那么,我们之间的爱,真的存在吗?
简单吃完饭,就送我回家了。
之后没有一条短信,没有一通电话。
或许,他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
我是有多想回到过去收回我说的话?但是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我应该感到庆幸,我庆幸我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我还庆幸是自己先说出来的分手,让自己离开的更有面子一点,我更庆幸的是以后我不会再觉得自己是在被荒废,反正没有结果,干脆就给彼此一个了当。
已经过了这么久,他身边还没有一个女生,有些时候,我真的会误认为他是在等我,所以导致现在的我,更加的后悔。
今天他迟到了,说是公司里有点事儿,给耽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