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龙115年安国公主归国,素稿披身,扶陵三十里,披麻戴孝三年,帝甚感欣慰,深爱之。
澄月132年(苍龙116)逍遥王驾崩,享年85,由其幼子欧阳晔继位。
次年年末,伏虎国大将军篡位,南征北战,国土面积不断扩大,隐隐有与苍龙遥遥对质之意。
澄月建国最早却,也是三国中实力最弱的。雄狮已经垂垂老矣,正直壮年的伏虎和苍龙对其虎视眈眈。且新帝素有逍遥小王之称,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诗书礼仪十窍通了九窍,却也是个不思上进的主儿,有游戏人间之时,无片刻处理国家大事之能。百姓戏称其为“**丝”。大臣乐得见眉不见眼——还可以继续把持朝政。“陛下真乃‘明君’是也”。
逐渐,江湖中也流传出些犯上作乱的传言“晔王、晔王、不夜之王,澄月、澄月、水清无月。”不过说来也是奇怪,有如此君王却不见国内饿殍遍地,甚至连打砸抢烧都很少出现,百姓也算是安居乐业。因此有心人又放话说:“澄月国中有龙脉,得龙脉者得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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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后,澄月国内又迎来一场盛事,江湖人称百晓先生,可于草庐之中看尽天下事的百晓墨莲将出任澄月过丞相。朝野哗然,百姓称颂。
“陛下,老臣死鉴,墨莲江湖草莽,无功名、无科举成绩,更没有人推荐,实数三无产品,实非丞相 人选也,老臣为了这百年澄月,为了这天下苍生,斗胆死鉴,请陛下深思熟虑。”
上首,年纪轻轻的帝王正襟危坐冷冷的藐视这台下有点发抖的佝偻身躯。李坤三朝元老,先帝宠臣,掌管着户部兵部大权,可谓是权倾朝野。这白眉老头,死鉴为假,怕是来特地警告自己的。真想就让他怎么死鉴,一了百了了。该死的臭老头!!!
“李大人,快快请起,你是有所不知啊,百晓是朕在江湖认识的挚友,能力非凡,吃喝嫖赌是样样俱全,尤其是赌他敢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啊!咳咳,朕久居深宫之中,一没温香暖玉在怀,二没有知己相伴是在是寂寞难当啊!老宰辅是看着朕长大的……”
“老臣——明白,陛下依然无聊,何不找一些乐子来,这普天之下还有陛下不能做的事情吗?”
“常言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爱卿你看朕都及冠了,是不是能先成家呀?”某皇帝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前面的老者,装似请求又装似撒娇。要是墨莲在他旁边的话,一定会吓傻的,这天不怕地不怕的痞子,也有做小伏低的时候,这世界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赤luo luo鄙视的目光直直扫射在了某个皇帝的身上,越看越觉得前面人的大脑被什么东西给吃了。
“陛下所言甚是,老臣会细细为陛下准备选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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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月132年2月,举国同庆,百晓先生墨莲将出任我国丞相。
他身着祥云蓝黑大袍,肩披银狐大氅缓缓向大殿走来,一条红色丝带系于胸前,随风舞动,与白色大氅和蓝黑官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貌似拘谨,貌似恭敬,耳朵可却没闲着,把周围大臣倒彩声听了个一清二楚。真是一帮子的酒囊饭袋!
走向台前,墨莲幸灾乐祸的抬头扫向前面即将成为自己君主的某位。只可惜自己没乐了,反而给“吓”呆了。
台上轻纱笼罩之下,一只慵懒的“大猫”躺在塌上,漫不经心的看着远方,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的丞相来了。
一别已是三年有余了,真没想到那个财迷、那个痞痞的无赖、那个嘴上犯贱却内心火热的人竟然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帝王,是杀伐果决的孤家寡人。
墨莲愣在了那里,往事一幕幕在脑海中上映。
曾几何时,细雨微风、把酒言欢。
曾几何时,江湖游荡、嬉笑怒骂。
又是曾几何时,他……舍命相救于狂风呼啸冰雪夜?
忘了!都忘了吧……回不去了。
眼睛忽的有些酸、有些胀,是什么在眼中积攒?低头高呼了一声“万岁万岁万万岁”再没敢抬头看那人一眼。
细雪飘零,落在了观礼人的身上,却落在了当事人的心里……
庄严肃穆也好,熙熙攘攘也罢。这一刻他是梦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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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假寐的某位,觉察到了这过分炙热又过分伤怀的目光,睁开了慵懒的睡眼。只是一个淡淡的目光交接,他怔住了。记忆中的人活生生的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高呼万岁。冷若仙谪的人儿啊!穿上了他的官袍,披上了他自己最爱的白色大氅,甚至还系了一条红色的丝带。天啊!承蒙你的眷顾让我再见此人。烟雨楼依依惜别的话语仿佛近在眼前,誓要远走游历的人儿,是什么让你出现在了朝堂?又为什么要顶替朕的恩师百晓先生呢?一时间心绪百转千回。确是怎么也想不到阿莲所图为何。
凝视着墨莲的身影,少了一点仙气,多了一点人味儿,白色的大氅显得灵动,黑蓝的官袍更显沉稳,粉色的唇瓣又是愣生生给这样的人儿填上了几分娇色。真是仙谪与凡人并存,沉稳与空灵并重!
“爱卿——平身”慵懒的声音回荡在耳旁,果真是他……
儒雅的挥了挥衣袖,仙谪起身了,却没有再抬头看自己一眼,某只皇帝亮锃锃的目光快把他钉出一个洞来了。只是仙谪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一时间,有点熙攘的大殿静了,帝王与丞相都誓死捍卫这沉默是金的准则。最后还是老狐狸李坤打破寂静。
“恭喜皇上,贺喜皇上,喜得左膀右臂。”
“咳、咳百晓先生闻名遐迩想必才华横溢,烟雨楼一别,不觉已是三年,朕甚是想念。”
“承蒙皇上牵挂,臣……一切都好。烟雨醉酒日不知何时可再有”这声音依旧清冷,只是在某个皇帝陛下的耳中,怎么听怎么有点咬牙切齿之意。只是当他听到烟雨醉酒时那点点幸灾乐祸消失的一点影子都没有了。
自诩风流倜傥的某人,曾在烟雨蒙蒙的湖畔,喝了个伶仃大醉。那时歌莺刚刚回国,墨莲出去打野,本就潇洒的某人差了那么一点就把自己纯纯的初吻献给了一个真痞子。一时间,杀猪般的叫声响彻原野,惊走了一窝窝小鸟,吓跑了一只只野兔,也把打野的某人给火速招回来了。可怜那时一脸焦急的墨莲回来看到的只是一直长着黑眼圈的麻脸大“野猪”罢了。只是这件事成了某人一直以来的痛,只要摆出什么自恋姿态,总会被某个毒舌用这事儿顶回去,就连小赖子听了也要笑上一笑。真乃气煞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