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报仇的,给哥哥报仇的!
第一天,踏入这座暗沉而肃穆的城市的第一天,我再确定了一次自己的誓言——“我是来报仇的!”
这个誓言,我已发了数次,不知道为什么,始终就是这么的犹犹豫豫!
我一遍一遍地对自己强调着,强调着哥哥的好,强调着哥哥的死,强调着哥哥的冤屈,强调着哥哥的莫须有罪名——“死不瞑目,哥哥他死不瞑目!”
终于,在这一次次誓言下,我终于是离家出走了,从故乡因·莱登城来到了这座城市,改了姓氏,改了身份,投入到仇人的麾下,当了一个普普通通的骑士。
这一天,我21岁,离哥哥去世快一年了!
菲克斯城,有着一种骄傲,真正的骄傲!
站在城门口,那硕大的城洞,敞开着,没有守卫、没有哨所,进城的人大步流星,出城的人肆无忌惮,进进出出,就如同穿过自家的大门一样。
这就是军城、帝国东都的骄傲,源于那占了城市四分之一的军队驻营的这份骄傲,
正是这份骄傲,让参军变得容易——一个没有任何身份和背景的人,一个改名换姓的人,一个没有过去的人,我,也很容易地在军管所报了名,进入了新兵考核。
不过,也是这份骄傲,让参军变得很难——考核很难,大半人都被刷掉了,毕竟人多,精挑细选成了必然。
只是,出身贵族,骑士的训练正统而有效,考核在我而言只是过个场,从此刻起,我成了菲克斯城骑兵军团中的一员。
一路循规蹈矩,四年,我升了小队长,再升了巡逻队长,也有了橄榄骑士的徽记。
这一路来,也是四年,不长不短,过得很艰难。
家里,没有任何消息,作为家族里的唯一的继承人,我对此欣喜之余,总有些落寞。
人情冷暖,在哪都是一样的,往日的贵族公子,而今只是一个平凡的士兵,即便有着骑士的优秀气质与超凡实力,却依旧只是一个平凡的士兵。
平凡,意味着,上面有官,下面有患!
也对,我只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在这陌生的城市,没有身份、没有背景,上头压着,下头挤着,整得你出不了头,还时不时地掉下来。
军人的荣耀,在这个军城里,已经有些变味了——这四年里,我懂得了这个。
懂得了这个,一切都过得很累了,很累很累,上下交错,也就勉强混个温饱。
而原先的誓言,已成了笑话,连正主都没见过,还谈什么报仇。
暗暗叹息间,我也是无奈了,继续着旧日的流程,一日复一日,艰难地攀升,知道有一天,可以摸到那人的背后。
就这么着,我混到了第五年,或许是上天怜惜,事情有些不一样了。
这一天,我在军营门口当值,做着日常的巡逻工作,正巧碰到了一个小孩,不大,就五岁,有些呆呆的,还有些怯弱。
可就是这么一个小不点,却是到了军营重地,一个人站在了辕门处,扯着有些稚嫩的嗓子,冲着我讷讷的问道:“叔叔,我……我是来学骑马的!哪里可以?”
我笑了,笑着孩子天真,这军营,哪是他这小孩子能进去的?更别说学马了,身子骨那么小,一上马背八成就被颠散架了。
“孩子,叫什么名字啊?”我身子一斜,就是下了马,蹲在孩子面前,摸了摸其小脑袋,问道。
本来,我是该把他赶走的,只是,人世里打滚了这么多年,着实累了,看着天真的孩子,不知不觉地就很亲近。
“骑士叔叔,我叫埃弗雷特·阿伯克龙比!”那孩子羡慕地看了看大马,就是奶声奶气地说出了自己的名字,还嚷嚷道,“我爸说的,让我自己来军营学马!他还半月内学不会就要打我!”话说到最后,已带着一丝哭腔。
我的心骤停了一下,兴奋地都高兴不起来了,只是缓缓地站起,抱着小孩就是上了马,呵呵笑道:“……跟我来,我教你!”
埃雷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也很努力,不到三天就能坐在了马上,虽说只是匹温顺的马驹,虽说这三天里这孩子摔了很多次。
看着他,我真的很开心,或许是因为他聪明,但这不是主要的,只是,他姓阿伯克龙比!
这孩子,是我的希望!
埃雷学会了骑马驹,很快也学会了骑大马,准确来说,只是赖在大马的背上,保证不跌下来。
这之间,埃雷的名声也传了出去,随之而来的,是我的军职晋升,成了巡逻部的中级军官,持少校军衔。
这其中的关系,好微妙,微妙得我只能赞叹:我的上司成了我的下属,我的长官成了上司;上司对我谄媚奉承,长官对我慈颜善目——一切都变了!
埃雷,这孩子,我看着越来越喜欢了!
他那样子,让我想起了以前一些美好的日子……
骑马之后,埃雷又被要求力量训练,说是半个月之内拉开十五磅的轻型手弩。
只是这一次,好多人看到了甜头,诸多关系下,我没有得到这个教导机会……
再后来,埃雷的剑术训练也被人拿去了,弓箭训练也被分走了,装备整备也一样!唯一剩下的,只有骑术,包括骑射、骑剑等等,不过难度太大,没什么大用。
埃雷的导师都得到了晋升,有的比我职位还高……
埃雷,这孩子,我看着,没那么喜欢了!
即便他还是学的那么努力,那么用功,如同我记忆中那些美好的样子。
如此又过了两年,这两年里,一直都是埃雷一个人来军营,学习要学的东西,进行相应的锻炼,而其父母,都没有出现——诺塔奇·阿伯克龙比,这个埃雷口中的父亲,我的仇人,依旧离我那么遥远!
有那么些日子,我折磨过埃雷,或是加大了训练量,或是增加了难度,折腾的他半死不活的,或是带他进行危险的训练,受了轻伤,或是重伤,可即便如此,诺塔奇·阿伯克龙比依旧没有出现,埃雷也依旧一个人来军营。
我失望了,想过直接把埃雷杀了,诺塔奇·阿伯克龙比让我失去了哥哥,我就让他失去儿子——可是,始终下不了手……
如此日复一日,到了第七年,这一年,埃雷七岁了,也在有一天,有个人找上了我!
“里克·马奥!”这是那人的第一句话,也是唯一一句话,可这是一句话,我就乖乖地跟着他走了。
他是阿布索伦宰相,帝国最年轻的宰相,他找我,是为了阿伯克龙比家族。
阴谋很快展开,快得我有些接受不了,在阿布索伦一步步的安排,我职位一路高升,不出半年,我已进入了阿伯克龙比府邸担任了亲卫。
而后的事,就简单了,无外乎伪造一些文书、盗取一些资讯,这些莫须有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个借口。
可就是这么一些东西,覆灭了整个阿伯克龙比家族——这就是社会,毁灭,只是一个理由,即便这个理由只是个众所周知的借口。
一切看似结束了,我仇也报了,什么都报了!
可我没有感到一丝丝的开心,为什么?
“他死的太轻松了!”我想到了原因,于是,埃雷,这个孩子,成了我的目标。
我依旧不想杀了他,只是想让他平庸一辈子,让阿伯克龙比家族,后继无人!
乞丐,是我灵机一动想到的,一个伟大家族的后代,成了一个碌碌无为的乞丐,这是多么完美的复仇——这让我感到愉快,非常的愉快!
只是时间有点短,只有一个月,埃雷跑了……
他终于回来了!一年了,他终于站在了我面前!
他的眼神真好,那股悲伤,被朋友背叛的无奈,让我开心了一阵子——我佩服自己的聪慧,折磨那三个乞丐的办法,真是完美!
可是……
“在他们心里,我比重要!”
“你被阿布索伦放弃了!”
“里克,如果,你还想要你现在拥有的一切,你就不能动我!”
“你和他们一样!你们都一样!”
一样?对,一样!
原来,我出来十年了,原先的“誓言”忘了,早忘了!
我该把埃雷杀了的!
对,杀了他——
拔剑,拔剑,杀!
却杀不了,其实,也是不想杀,理由,我自己也不知道!
不想杀,杀不了?杀不了,不想杀?
无所谓了!
我想死了,活着,似乎没什么意义了——
“库克,只要我还活着,你的噩梦就不会结束!”
库克这个人,好骗,一句话,就让他疯了,于是我死了!
我死,为什么死,因为恨!
恨阿布索伦,恨他骗了我,就如同我骗库克一样……
我想阿布索伦死,所以,库克也得想我死!
库克,杀了我:我死了,阿布索伦也该死……
“里克叔叔,你这又是何必呢……”
这是埃雷的话——叔叔!难得,他还愿意叫我一声叔叔!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不想杀他了……
“埃雷,你像我,想我曾经,在哥哥手下,学骑马……”
我是来报仇的,可是,这仇,我报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