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来不及思考林慕幽到底是林慕幽还是慕幽林,白七拎着木棒兴奋地跑到巨人身后,两眼泛光地盯着大家伙的血条,看着那条绿色渐渐变成一丝薄薄的线。
“吼!”巨人无力地嘶吼,石棍再一次毫无保留往林慕幽奉献过去。林慕幽脚下急点,退开两步,停止攻击,清叱一声“打!”。
白七立即一跃三尺,转身加力,双手疾舞,木棍结结实实狠抽在巨人的屁股上,打出一声怪响。
13点伤害抹掉了巨人头顶那根一丝绿色也看不到的空白血条。
巨人出奇地没有巨吼,而是哀伤地呢喃一句让人费解的神秘语言,倒地之前瞥了一眼白七这个恶棍,仿佛在嗔说打哪儿不好你非要打那儿……他伸手掏出一块石头,抛往天空,终于圆瞪双目瘫倒在地。
他是被爆菊而死的,据说凡是这样死去的人一个个都死不瞑目。
刷刷刷!
数道光芒升起,白七觉得再不停下来,自己就要委身在光芒中羽化登仙了。
“叮咚”声重复了七次,最后终于停下来。
恭喜你!你升级了,状态已提升。
体力16
力量17
魔法13
幸运25
……
林慕幽没有升级,级别越高升级所需要的经验越多,她升一级的经验可以让七白连升到十几级,一个高等级boss的经验还不够她填满经验条剩下的空白,何况这最后一击把boss百分之五十的经验给了白七,她只能跟白七共享剩下的百分之五十,虽然组队杀怪获得的单个怪物的经验之和高于单杀,但也不会多太多。
她看了一眼那满脸惊喜和疑惑的白七,收起boss爆出的唯一一把短刀,独自朝巨人临死前扔出的石头走去。
这是一块火焰形状的块状石头,面平角利,其实更像是一道造型奇异的令牌。想来就是任务中所要求的火之印记了吧。
不管太多,收入囊中。那一边,白七也从惊讶与喜悦的徘徊中回过神来。
“任务完成了吗?”他问。
“你把任务栏呼出来。”林慕幽说。她其实不是个喜欢回答问题的人。
“哦。”白七听话地照办。
“查看任务状态。”
白七看见任务栏中唯一的一个任务“探索远古林地的秘密”后面有一个金色的勾。点开一看,显示“已完成”。
“明白了吗?”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林慕幽觉得自己这么做比单纯回答问题要有效得多。
“我懂了。”白七肯定地点点头。
林慕幽转身,在白七看不见的角落微微一笑。
笑容对她今天来说,出奇地有些多了。
“跟我去贝罗斯提交任务吧。”
“好。”
#
“我跟你走!我跟你走噢噢!跟你走,就是跟着那太阳走……”某台电视机前,一个不修边幅的男子躺在摇椅上,他身上搭着薄毯,嘴里跟着舞台上的歌唱家悠闲地哼哼。
手机铃声骤然响起,是那句广为人知的经典旋律:“我不做大哥好多年……”
打开手机看也不看直接放到耳边,懒洋洋地道:“喂?”
“阿锋啊,是我阿孟。你看新闻没有,今天天降集团的巨型网游彩虹之路开始普售游戏设备啦……”
“啊?哦,你是说那款拟真游戏啊?我知道……”
“你不想进去试试手?这可是全球第一款全息拟真游戏啊,据说终端设备都卖疯了,好多从来没玩过游戏的人都在疯抢呢。”
“哎呀,谁让全世界都宣传说是人类的第三世界呢?稍微有点钱的人都想买一个进去瞧瞧新世界,说不定还有人想往里边移民呢——”男子不以为然地说,“虽然不太可能。”
“哈哈哈。阿峰啊,那个——你三年没玩游戏了吧?”那边“阿孟”的声音突然弱了些。
“有屁快放吧。你特么不一样吗,装什么孙子?”
“我当然不一样,我有时候趁经理不注意玩玩手游——”
“啪。”男子直接挂了电话,电话打到一半他就知道阿孟想说什么了。
唱歌的心思已经被搅乱,关了电视机,他转眼看着电视柜上那个火红的头盔。头盔跟普通的摩托车骑戴样式差不多,但外观看上去却不普通。
光亮可鉴的外壳上,一片由底而升的蛇形赤焰仿佛还在燃烧,一条腾劲的苍龙与一条娇婉的金凤盘旋相逐,活灵活现,头盔中间两个墨意淋漓的醒目大字——天降!字的周身有些细角边纹,似是风雷相助。整个头盔可说绚烂瑰丽,大气又不失精致。
“整得跟个艺术品似的。”男子不屑地咕哝。
他两天前就收到这个头盔。是一个不知来历的人送给他的,寄件人没有留下任何信息,短短几行笔迹的信笺中只称是一个老朋友。
那字娟秀不失灵气,是个女人的笔迹。虽然有些故意的抹黑,但无法瞒过高手的眼睛。
他知道那是谁,他曾经可是号称神眼的男人啊!
“滴滴滴!”有短信过来。
“哥们决定进去闯荡一番,这几年整天朝九晚五,面条稀饭,一个月几千块的平淡日子我是过烦了。头盔是有点贵,不过我有一哥们在天降集团下属一个公司做销售经理,你看,多好的机会不是!一起来的话给我回个信儿,我给你也办上一个,放心吧,出厂价!”
男子半天才读完短信,在他心不在焉的出神中,一只周身淡黄的波斯猫偷偷跳上了他的肩膀,胖胖的身体压满了男子整个肩头,两只纯净的蓝色瞳孔安静地跟男子望向同一个地方。
这一幕就好像,孤独的父亲和聪敏的女儿一样。
良久,男子长叹一声,喃喃道:“空空。”
“喵呜——”波斯猫乖巧地蹭着他的脸颊。
男子失笑,伸出另一只手抓摸了猫咪的脑袋。
“你也是空空。她也是空空。空空一直都陪着我呢。”
他呼唤的一定是某个经久不见或已杳无音讯的女子。他的猫咪在她离去后继承了她的名字。
猫咪又是一跳,站到男子的脑袋上。四只爪子收拢了指甲后任意垂着,整个肚子贴在人的头顶上,仿佛一顶猫咪形状的淡黄色绒帽。
趴在男人头顶上假装帽子,这是它喜欢的娱乐。
在他们对面的墙上,有一张醒目的海报。那是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一条碎花布裙,身材不很修长却均匀精致。不知在哪处旅游胜地,她脚踩一地火红的枫叶,站在漫天的秋色中,脑袋微微垂着,调皮地看向镜头,乌丝轻飏,狡黠和喜悦是整个画面的颜色。
这是那年他为她拍下的最美的照片。
“她是你妈妈。要去找她吗?”男人问。
猫咪懒懒地微摆着肉呼呼的尾巴。
男人想了半天,又说:“这样吧,今天给你出一道考验题。红烧肉和胡萝卜,一个新欢一个旧爱,你都喜欢吃,但是你只能吃一样。你会怎么选呢?”
男人把猫咪抱下来放在摇椅上,起身进了厨房并关上门。片刻过去,出来的时候一手端着盘热腾腾的红烧肉,一手是一盘洗净切好的新鲜胡萝卜块。
猫咪腾地一下从摇椅中扑将下来,喵喵叫着绕着男子的裤管打转,肉呼呼的尾巴高高翘起,一双蓝眼睛在红烧肉和胡萝卜间来回晃动。
“你选新欢红烧肉,我就不去找她。但是如果你选旧爱胡萝卜的话——”
男子微蹲把胡萝卜片先放到地上,迅速站起来把红烧肉举得更高了。
“喵呜——”波斯猫仰起脑袋吸着鼻子盼着香喷喷的红烧肉,但这无耻“老爸”迟迟不让它如愿。它要是会说话,必定早已对男子的耍赖行为破口大骂。和男子小眼瞪大眼一番,最后不得不捂着鼻子委屈地啃起了胡萝卜。啃着啃着,尾巴不知不觉愉悦地晃起来。
“既然你选胡萝卜,那我就去找她好了。”男子高兴地说,“新欢只是新鲜一时,哪里比得上旧爱回味无穷呢?”
胡萝卜和红烧肉确实都是这只名叫“空空”的猫咪的最爱,只不过一个是曾经的最爱,另一个则后来居上。一年前,红烧肉作为新欢,首次试吃就一举夺取了空空的宠幸,赶走了胡萝卜这与它在一起一年多的旧爱。
“呐,红烧肉晚上给你吃。爸爸这阵子要去办正事……嗯,给你找妈妈去。下午回来给你买个定时餐具,今天的大餐过后,你就先吃一阵子猫粮吧。在这个对号入座的时代,是猫总要吃猫粮的嘛……”
男子还是漫不经心的样子,只是一双眼中神光熠熠,谁都知道此刻他的心中又燃起了炽热的希望。(第一个整章奉上,顺便小声求点推荐票和收藏,新人新书不容易咩咩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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