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日子平静的一天天渡过,像一潭死水,没有泛起丝毫的涟漪。太阳依然东升西落,光荫依然慢慢流逝。好像永不停息的钟摆,悠然的的走过来,又走回去。
时间真的能抹杀一切,无论山盟海誓的爱恋还是刻骨铭心的仇恨。我渐渐的忘却了那天的场景,忘记了我那一千五百大洋。
生活又回到了原有的那个圈圈,穿的笔挺的西装挤公车上班,下班后依旧上网打开我的空间写下我的心情,记录我的感受、看很八卦的书、发呆数着天花板的拼缝。一切还是那么的简单。
晚间的新闻确实无聊,为什么国人总是去关心其他国家的动乱然后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幸灾乐祸的庆幸自己没有生在那个动乱的国度,鄙视他们。
我无聊的按着遥控,没有目的想搜寻一个不太无聊的频道,忽然本地电视台的一条新闻吸引了我,因为那是前几天的事,一个当代的阿翔挽救了一名少女的生命,事后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其中还有对医院里护士、医生的采访。
没有线索他们怎么找到我经理来赎我的啊我愤愤的撇开了遥控,然后跳出一个优美的弧犀把自己扔到了,不停的翻滚,然后我笑了,因为她还活着。
活着就好,有什么比清晨起来能看到太阳升起更好的事呢。这才是最重要的,至于知不知道我都没有关系了。
等等,阿翔,我忽然想起了一个在我大学同学中纷纷传道的故事,一个男孩子偷偷的看着一个女孩子进了卫生间,好久好久都没有出来,男孩默默的沉思了好久。
然后转身奔商店而去,片刻拿了一卷手纸来到女厕所,将手纸悄悄的伸了进去,里面传来了感激的声音“谢谢”,
男孩子红着脸回答:“不用客气,因为我是阿翔”。我打了一个冷颤,我怎么会想到这里去了,荒诞的脑袋、荒诞的想法。
自己无奈的摇,爬起来坐到电脑前,点上一支香烟写东西,这是我很多年养成的习宫我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点上一支烟深深的吸上一口。
让香烟夹杂着空气充满我的肺部,稍作停留然后一并倾吐,这样我的心会平静好多,写作的灵感也莫名的涌来。这灵感是黑夜和香烟赋予我的,我会珍惜,会马毫不迟疑的抓住,然后奋笔疾书写下这灵感的全部。
如果你能听见我的话该有多好啊,我想告诉你:“我想你了”。想起在河堤上互相依偎着,傻傻的看着西下的斜阳,你长长的秀发划过我的脸庞,带来的那屡清香,然后伏在我的耳畔轻声的说着爱我
泪涌出了眼角划过脸颊顺着下颌滴到了我的香烟上,淡淡的轻烟伴着烟头熄灭的声响飘散开去。夜更深了,我在心里对你默念着晚安再一次载到在那张曾属于你我的小,合拢倦怠的双眸慢慢的了梦的国度。
阳光透过茂密的枝叶为幽静的小路点缀了些许斑驳,清风拂面,树影婆娑,我奋力的蹬着单车,你在后座紧紧抱着我的腰,快乐的笑着,整个世界充满了欢乐,充满了笑声,一切的一切都是你的,而你是我的。
我陶醉在这欢乐中,陶醉在你的笑声中。树下我们深情的相拥,风扬起了你的裙带,你的长发。风融化了你,你融化了我。
看着你清秀的脸,微微眯起的眼睛我好想深深的吻你,可当我想在抱紧你一些的时候,发现你正慢慢的飘起。
满脸无助的呼唤我叶子、我努力的跳起想抓住你伸向我的手,可你还是在不停的远去,你的呼唤也在不停的远去,渐渐的变的飘渺直到消失。我蹲在树下开始抱头痛哭,开始大声的呼喊,疯狂的向着你消失的方向奔跑。
我张开眼睛天已经放亮,坐起身擦拭着腮边的泪水。痛恨自己三年前为什么没有勇气去参加你的葬礼,没有勇气去见你最后一面,只是远远的偷偷的看着,静静的哭泣。
我的快乐,我的爱情都在那天通通的和你一起葬进了坟墓里,静静的陪着你在那里长眠、安息。让你在漫长的日子里不会孤寂,在风起的岁月里不会哭泣。
生活的怪圈依然继续,我就像被套上磨的驴子,一遍一遍的画着那个圈,不厌其烦。
繁忙的工作,会让我忘却很多,忘却伤心,忘却烦恼。头脑中记忆的残片慢慢的凌乱,但我把你我的记忆沉淀到心底,最清澈最平静的角落,一切的一切都不会扰动它,因为它是我生命的支柱灵魂的寄托。
作别西下的斜阳,静静的等待夜的降临,熟悉的街角陌生的面孔,我好久没有在家以外的地方度过喧嚣的夜晚了,兔子开着他的奔驰在二环上疯狂的飞着,我坐在副驾驶的位子就没敢睁开眼睛。
兔子不是他的名字他叫于天阳,一个标准的富二代,因为那两颗长长的牙齿,和火急火燎的性格,所以他成了兔子。我们是大学的室友,是最好的朋友,无所不谈。我喜欢他的直率没有架子。
我们的相识算是一个传奇,疯狂的大学生活让我有了这么知心的朋友,原因就是一次不小的冲突中我给他开了瓢,当时看着他满脸鲜血的倒下去,我的脑袋里一片空白。
随之而来的便是发哥的监狱风云里面的场景。好在兔子的命大,他没有归西,我也没能进去做大哥大。他没有接受我的医药费,我很感激也很内疚。
最后,在那张满目狼藉的酒桌上我们化去了干戈成为了兄弟,因为他的直率,我的豪爽。
刺耳的音乐夹杂了凌乱而耀眼的灯光,大汗淋漓的人们在场地的中央癫狂的蹦跳,脸上挂着释然的笑容,其实我明白他们的内心是空虚的,和我一样。
每次和兔子出来玩都会认识好多朋友,他是个交际很广的人。我喜欢有朋友的人,喜欢有朋友的日子,因为这样会让我减少对她的思念。
桌子上的酒瓶一个个的空了下去,我们也渐渐的癫狂起来,酒精的麻醉让我忘记平日的矜持,开始和他们一起疯狂的乱舞,甚至夺下了的麦克,我站在舞台的中央领舞喊麦。
此时此刻我就是这世界的核心,是世界的焦点,兔子不停向我打着手势表示赞赏,周围的女孩子也潮水般的涌来。我喜欢这种感觉,喜欢被人簇拥的感觉。
午夜的街道异常的萧条,兔子的车开的更是快的没了分寸。我不记得他那几个朋友的名字,只知道现在后座上那个吐的肝肠寸断的黄色头发戴白帽子的帽檐压的很低看不到脸,一直在敬我酒,小杯变大杯大杯完了对瓶吹。
兔子当时没有拦他,他知道我的酒量,可能他想让我醉一回,这样能让我片刻的忘记些什么,我看这他开车的样子,很帅。他扭过头看了看我:“靠,别这么看我,我的性取向很明了,我不喜欢男的”
“开你的车吧,我的性取向比你更明了,看好路,我这一百多斤还想回家呢”
说着我把点好的香烟递进他的嘴里,然后自己点上一支,开始吞云吐雾。一路无话,这种感觉很好,最好的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不需要太多的语言,只要一个眼神就会明白彼此的想法。
我下车后再三叮嘱他慢点,可我车门还没关好他的车已经飞了出去,车门闪开的瞬间我看到一支手伸出来带上了车门,一支女孩子的手。这支手我好像是在喝酒的时候见过。
但当时没有在意,现在想起来感觉怪怪的,唉,随他去吧那又能怎么样呢。兔子的性格我很了解,他不是那么随便的人,就像我。
目送着飞速远去的尾灯直到消失在路的尽头,留下飞扬的尘土和孤单的我呆呆立在污浊的空气中,仰望着空中萧瑟的月,慢慢的平静我的心情。
乏味的生活依然继续,公司的人事正在变动,听说是被人收购了,所以高层领导正在打包走人,而我们这些小喽啰都无所事事,整个办公室就像撤退时期的国民满目萧瑟。
阳光绕过百叶窗洒在我的办公桌上,明亮的光线中能清楚的看到灰尘在不规则的游赚而我就看着这些不规则游走的尘埃发呆。
办公室里另外寥寥的几个很八卦的女生在东家长西家短的闲谈。因为只要有我们一口饭吃一切的一切都不那么重要,就像传统的老百姓,只要能够丰衣足食,至于谁去当皇帝对他们来讲并不重要。
“把我的世界都给你也心甘情愿,心碎的祝福要你听见,如果你趴在他的右肩,能够睡的很甜,我就会成全”我的电话响起,一个陌生的号码。
“喂您好。请问您是哪位”我很绅士的接着电话,通常情况下在接到陌生号码的时候我都会很绅士。因为做人嘛,还是应该婉约一点的。
“喂,我找小雨。”很久那边传来一个温柔而甜蜜的声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