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孟菲斯大陆,也就是所谓的凡界上,诺亚帝国、绛云帝国和秦燕帝国呈三国鼎立之势。而其中,又以诺亚帝国实力稍强。而这诺亚帝国之所以强大,却是因为其民风彪悍,崇尚力量。在诺亚,魔法师和武者都倍受推崇且非常强大,而不像绛云帝国只以魔法为长,秦燕帝国只以武力为尊。
在诺亚帝国,可能连一个打杂的小厮都是一个会初级魔法的魔法学徒,或者是一个掌握初阶斗气的初级斗者。由此可见,诺亚帝国的国民整体素质是如何强悍。
在诺亚帝国的魔法师是家族势力中,又以吉诺斯家族为代表,而曼迪特家族是武者家族势力里的翘楚。这两大家族在诺亚帝国甚至孟菲斯大陆都享有盛名,因为这两大家族曾经出过圣魔导师和武圣,有着这个名头,就算诺亚帝国的皇族也得对其礼让三分。也因此诺亚帝国的地位才如此超然,傲立三国之首。
“想不到此界灵气如此丰沛,比起前世仙界也不遑多让。短短三年就基本修复了灵魂创伤,还达到了练气九层的修为,实在是令人咋舌。”多兰睁开双眼,漆黑的眸中精光一闪而过,然后缓缓沉寂。
出现在视线里的是一个看起来有十多岁的少年,穿着精致的狩猎短袍。白皙的皮肤,原本有些女气清秀的眉眼间散发着英气。金色的发丝松松散散地绑在脑后,偶尔有几缕发丝会调皮地垂在双颊随风微动。不过脸上的表情却没有孩童应有的天真烂漫,反而凝重成熟得像个老气横秋的大人。
照这样下去的话,再有三个月的时间就可以达到筑基期,到时候灵魂中的天罗噬魂劲应该就可以被炼化,说不定灵魂境界还会有所增长。哼,好一个回灵散人,竟敢和混魔老祖勾结贪图本尊的九转玲珑丹。若非本尊底牌甚多,又恰好遇到时空漩涡,恐怕真得魂飞魄散不可!此仇不报,我便不是逍遥药圣苏慕仙!
“多兰,原来你在这啊!”一个小小的身影咋咋呼呼地跑过来,等到走近才看清楚是个棕发小男孩。
苏慕仙,或者说是多兰,从石头上跳下来稍微整理了下衣服便提起一边尚带余温的野兽尸体向那个男孩走去。“是弗雷啊,收获怎么样啊?”多兰笑得天真烂漫,一点都不似先前那深沉模样,只有那双黑眸依然深邃。
弗雷闻言不好意思抓了抓头,掂了掂手中的野兔,又看了看多兰手中提的剑鹿,眼中不由流露出羡慕之情。剑鹿可是接近魔兽的野兽,体型比野兔稍大,速度很快,皮毛很细腻。剑鹿很不容易被猎杀,何况眼前之人是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十一的岁孩子。
“嘿嘿,哪有你厉害啊,我只是抓住两只野兔而已。”要说惊讶的话,那是肯定的,不过见惯了之后,也就麻木了。而且多兰经常请自己吃她自己烤的野鸡,吃过那种美味之后自然连嫉妒之心也生不起来了。现在想起那滋味都让人禁不住想吞口水。
“走吧,再不下山天就要黑了。”多兰摇头轻笑,转身向来时的小路走去,弗雷也追上去,两道身影很快消失在森林中。
“哟,这不是德高家的小弗雷吗?怎么,今天去打猎了啊?”刚刚走出山口,蹲守在树林旁的一群十二三岁的大孩子就纷纷围拢过来。
“你想干什么,路多?”弗雷抬头望着其中为首的少年,小拳头已经紧紧握了起来。在家族里欺负得还不够,如今在外面也要让自己难堪吗?
“干什么?嘿嘿,只要你把你和你同伴手里的猎物交出来,今天我就不再为难你如何?”那个叫路多的胖子小眼睛在多兰身上一转,把目光停在剑鹿之上,眼睛里的贪婪之色尽显。
弗雷愤怒地想要上前狠狠地朝路多脸上招呼,手臂却被多兰拉住。多兰轻轻摇头,漆黑的眸子不见任何涟漪,不知怎么的,弗雷渐渐冷静下来。
“给你,让我们离开吧。”把剑鹿扔在地上,多兰清秀的脸上尽是淡漠。
“嘿嘿,小白脸,算你识相!”让身旁的一个跟班把剑鹿扛上,路多朝多兰咧了咧嘴,露出一嘴黄牙。“弗雷,这次本少爷就放过你们了。不过如果下次再碰巧的话,就不一定了。”说罢,就领着一众跟班得意洋洋地离开了。
“多兰啊,为什么要把剑鹿交给他?那可至少值两个金币啊,多可惜。”弗雷看着那嚣张的路多愤愤地用手肘捅了捅身边的少年,为什么这小子还那么淡定啊!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次就算了吧。”多兰笑道,“不过如果下次再碰巧的话,我们就让他连本带利的吐出来如何?”不经意地揽了揽头发,拍拍弗雷的肩膀。也不等他回答,就潇洒地朝不远的小镇走去。
其实吧,照理说揽头发这动作应该是女孩子特有的动作,可是多兰做起来却是异常的和谐潇洒,一点都没有娘娘腔的感觉,反而突出了一种高贵气质。不过弗雷这种神经大条的人自然不会注意到这些,再说自从在丛林里相遇之后,他们两个人就经常结伴前往特雷尔魔兽山脉。有了同伴,就可以稍微深入森林了,虽然还是在外围,但收获的确比一个人在森林乱转好。加上多兰对捕猎十分擅长,所以两年来两人都收获不小。反正多兰说的都是对的,弗雷几年间对于这个清秀瘦弱的少年报以十分的信任。
“那如果下次有机会可以教训他们的话,记得把路多揍成猪头!”弗雷知道多兰一向说到做到,嚷嚷着又追上少年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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