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破,其微易散。
嚴可均曰:其脆易破,河上作其膬,王弼作易泮。
羅振玉曰:易泮,景龍、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諸本均作破。
武內義雄曰:敦、遂二本脆作毳。
謙之案:范本脆作脃,破與傅本作判。范曰:判,分也。王弼、司馬公同古本。是范所見王本作判。泮判字通。遂州、邢玄、磻溪、樓正、柰卷、河上、嚴、顧、趙及治要引均作破。又脆字,敦、遂二本作毳。釋文曰:河上本作膬。又七十六章萬物草木之生也柔脆,遂本作柔毳。脆即說文脃字。一切經音義卷十四引說文脃作小耎易斷也,卷三十二引作少肉耎易斷也,與二徐本及玉篇引均合。惟卷三引有或作膬三字,田潛說文箋卷四以為是膬為脃之或體。二徐本膬訓耎易破也,別為一字。周禮釋文謂字書無脃字,但有膬字。李善於魏都、七發分引此二字,固可證有脃字。慧琳引或作膬,尤足證脃膬為一字。玉篇脃膬音訓相同,亦是一證。惟脆當從范本作脃,作脆俗。毳,當從古文作膬。夏竦古文四聲韻卷五引古老子正作脃。
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乱。
羅振玉曰:敦煌庚本於下有其字。
謙之案:賈誼新書審微篇引老聃同此石。傅、范本兩於字並作乎,史記蘇秦傳引於並作其,下並有也字。吳志孫策傳引同敦本。嚴遵本二於字並無。
又大田晴軒曰:尚書周官:制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王西莊後案以為用此章之語。又案景龍、羅卷、柰卷亂均作乱,俗字。案字鑑四:亂,說文從乙從〈亂,去“乚”〉。俗作乱。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
羅振玉曰:層,敦煌庚本作成,辛本作重,壬本作曾。
謙之案:類聚八八引首二句,六二引下二句,均同。毫,慶陽、羅卷、柰卷、高翿、傅、范均作豪。傅抱作袌。又層,傅、范作成,遂州、嚴遵作重。說文:層,重屋也。呂覽音初篇有娀氏有二佚女,為之九成之臺,高注:成猶重也。又爾雅以丘一重、再重為一成。楚辭九問:璜臺十成。十成即十重也。成、層、重義同。
高亨曰:累當讀為蔂,土籠也。起於累土,猶言起於蕢土也。淮南子說山篇針成幕,蔂成城,事之成敗,必由小生,高注:蔂,土籠也。字亦作虆。孟子滕文公篇虆梩而掩之,劉熙注:虆,盛土籠也。(音義虆或作蔂)字又作螺。越絕書:越人使干戈人一〈土累〉土以葬之。司馬貞曰:〈土累〉,小竹籠以盛土也。又或作纍。管子山國軌篇梩籠纍箕(據王念孫讀書雜志校),是也。纍即累之正字。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羅振玉曰:敦煌辛本千里之行作而百刃之高,始作起。
謙之案:遂州本、趙志堅本作百刃之高,始作起。嚴遵本刃作仞。成玄英曰:河上本作千里,此言百仞,七尺曰仞。是成與嚴同。
馬敘倫曰:言遠亦得稱仞。然古書言仞,皆屬於高。疑上九層句,蓋有作百仞者,傳寫乃以誤易千里耳。
謙之案:荀子勸學篇云:蹞步而不休,跛鱉千里;累土而不輟,丘山崇成。蓋本此文。足證千里之行是故書。
為者敗之,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無,故無失。
嚴可均曰:河上無是以。
羅振玉曰:景福、敦煌庚、壬三本均無是以二字。又敦煌壬本無執上有聖人二字。
謙之案:柰卷與敦煌壬本同,嚴本是以作故,下二故字作則。又碑本字乃執之別構。
奚侗曰:四句與上下文誼不相屬。此第二十九章中文,彼章挩下二句,誤羼於此。
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慎終如始,則無敗事。
謙之案:彭本民上有故字,傅、范本於下有其字,遂州本民作人,彭、傅本事下有矣字。
按韓詩外傳云:官怠於有成,病加於小愈,禍生於懈惰,孝衰於妻子,察此四者,慎終如始。蓋亦本此。
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復眾人之所過。
嚴可均曰:復眾人,御注作眾民。
羅振玉曰:復,敦煌辛本作備。
謙之案:羅卷壬本作復,遂州作備,諸王本、宋河上本、傅、范本均作復。傅本復上有以字,譣王注亦有以字。
劉師培曰:韓非喻老篇述此義曰:故知者不以言談教,而慧者不以書藏篋,此世之所過也,而王壽復之,是學不學也。故曰:學不學,復歸眾人之所過也。據此,則古本復下有歸字,與十四章復歸於無物,二十八章復歸於嬰兒、復歸於無極、復歸於樸一律。
謙之案:劉說非也。復歸之歸字無義,敦煌一本作備,成玄英曰:復,河上作備。備亦無義。復也者,猶復補也。莊子德充符篇:夫無趾,兀者也,猶務學以復補前行之惡。此復之本義。韓非喻老篇引復歸眾人之所過也,顧廣圻曰:傅本及德經無歸字、也字。王先慎曰:王弼注:學不學,以復眾人之過。歸字疑衍。
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
羅振玉曰:景福本、敦煌壬本為下有焉字。
謙之案:傅、范本下有也字,柰卷及治要引有焉字。廣明本與此石同。
又案焦竑考異曰:以恃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恃舊作輔,非。今案作輔是也。韓非喻老篇引恃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劉師培謂恃蓋待字之訛,義輔字為長。廣雅釋詁二:輔,助也。易象傳:輔相天地之宜。論衡自然篇曰:然雖自然,一須有為輔助之也。此即老子以輔萬物自然之旨。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持、謀韻(之部,謀,明丕反),散、亂、末韻(祭、元通韻,散音綫,亂音戀,末音蔑)。土、下韻(魚部),貨、過為韻(歌部,貨,平聲)。案散、亂,元部,末,祭部,此祭、元通韻。鄧廷楨:持、謀韻,云:謀,古音在之、咍部,凡詩五見,皆與蚩、絲、丘、期、媒、姬、思、騏、時等字為韻。又散、亂韻,木、末韻,土、下韻,始、事韻,貨、過為韻。高本漢:持、謀、有與泮、散、亂相間為韻,木、末韻,土、下韻,欲、學與貨、過、為相間為韻。
顧炎武唐韻正卷六十八尤:謀,古音媒,引老子此章。不兆而自來,繟然而善謀。旁證:莊子知北遊篇:形若槁骸,心若死灰,真其實知,不以故自持,媒媒晦晦,無心而不可與謀。吳棫韻補十月:脆,昌說切,易斷也。老子:其脆易判。案判,河上本及碑本作破,破字無韻,從傅本作判。
又木、末為韻。李賡芸曰:按末、土、下皆韻也。末字當讀上聲如姆,而廣韻十姥不收。鄧廷楨曰:木為侯部之入聲,末為祭部之入聲,非韻而以為韻者,乃古人文字雙聲為韻之例。詩車攻弓矢既調,射夫既同為韻。思齊小子有造,譽髦斯士,造、士為韻。載芟匪且有且,且讀若苴,振古如茲,且、茲為韻。是其證也。
夏燮述韻(卷八)曰:古貨與化通,詳唐韻正,亦古平音。老子不貴難得之貨,與過為韻。
右景龍碑本一百二十五字,敦煌本、王本同,河上本一百二十三字,傅本一百三十一字,范本一百二十九字。河上本題守微第六十四,王本題六十四章,范本題其安易持章第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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