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欲翕之,必故張之;
嚴可均曰:翕之,河上作噏之,王弼作〈亻翕〉之,簡文作歙之,又作給。必故,各本作必固,下三句皆然。
謙之案:作翕是也。傅、范皆作翕。范曰:翕,歛也,合也,聚也。王弼同古本。是王本亦作翕,今本作歙。釋文出將欲〈亻翕〉,知釋文所見王本作〈亻翕〉。敦煌、景福、室町三本作噏。
畢沅曰:古無噏〈亻翕〉二字。說文解字云:歙,縮鼻也。歙有縮義,故與張為對,顧歡因之,亦得閉塞之義矣。翕古文字,少通用。
武內義雄曰:按天文鈔河上本及景龍碑作翕,范應元所見王弼本亦作翕,韓非喻老引亦同。似王、河兩本均作翕,後人改王本為〈亻翕〉或歙,而改河上本為噏。
將欲弱之,必故強之;將欲癈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
魏稼孫曰:故張故強固興固與,上二句作故,下二句作固。嚴云必故,各本作必固,下三句皆然,誤。
吳雲曰:河上公本將欲弱之作使非弱之。
謙之案:吳校亦誤,河上本作將使弱之。又范本、彭耜本將欲奪之作將欲取之。
馬敘倫曰:韓非喻老篇引無廢之兩句。奪,范及韓非喻老篇引並作取,說林上篇引周書亦作取。各本及後漢書桓譚傳引將欲奪之四句,同此。
蔣錫昌曰:史記管晏列傳云:故曰:知與之為取,政之寶也。索隱:老子曰:將欲取之,必固與之。看史記用故曰云云,疑與之為取即本之老子將欲取之,必固與之而來。是史記與索隱並作取也。譣義亦以作取為是,當據韓非改正。
勞健曰:興當作舉,協下句必固與之。將欲奪之,范與韓非作將欲取之。范注:取,一作奪,非古也。按翕弱張強廢奪舉與皆兩句相間成韻,當作奪無疑。東條一堂曰:按魏策,任章曰:周書曰: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姑與之。注:王應麟曰:周書云云者,豈蘇秦所謂周書陰符者歟?老氏之言出于此。朱子曰:老子為柱下史,故見此書。按韓非子說林所引周書,與國策同。
謙之案:呂氏春秋行論篇曰:詩曰:將欲毀之,必重累之;將欲踣之,必高舉之。亦與此詞異誼同,疑亦為老子所出。又案是謂微明,高延第曰:首八句即禍福盛衰倚伏之幾,天地自然之運,似幽實明。微明謂微而顯也。
柔勝剛,弱勝強。
嚴可均曰:大典與此同。御注、河上、王弼作柔弱勝剛強,傅奕作柔之勝剛,弱之勝強。謙之案:王羲之本、彭耜本、范本與傅本同。七十八章碑本作弱勝強,柔勝剛,文與此倒置。王本作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傅本作柔之勝剛,弱之勝彊,均分二句。李道純曰:柔弱勝剛強分二句,非。
魚不可脫於淵,
謙之案:傅、范本脫作侻。畢沅曰:河上公、王弼並作脫。古無侻字,作脫者是。莊子、說苑作脫。
蔣錫昌曰:後漢書隗囂公孫述列傳曰:要之,魚不可脫於淵。所引同此。惟注云:老子曰:魚不可脫於泉。脫,失也,失泉則涸矣。又翟酺傳注引淵亦作泉。是古本淵或作泉也。
謙之案:作泉非也。此章淵、人為韻,宜作淵。泉字乃唐人避高祖諱,改淵為泉。韓非喻老篇故曰魚不可脫於深淵,王先慎曰:深字衍。唐避淵改深,後人回改,兼改深字耳。今案:唐人避諱,多改淵為深,則亦可改淵為泉也,唯淵字是故書。
國有利器,不可示人。
嚴可均曰:國有,各本作國之。可示,各本作可以示。
謙之案:韓非喻老引邦之利器,六微篇引邦作國,國字是也。莊子胠篋篇、淮南道應訓、荀子正名篇楊倞注、淮南主術訓高誘注、文選關中詩李善注、後漢書翟酺傳、杜篤傳均引作國。又說苑君道篇引作國之利器,不可以借人。據此,知宜作國,不作邦。王先慎、劉師培謂國字為邦字諱改,於他章則然,此則不可一概論也。又說苑君道引作不可以借人,此與六韜守土篇無借人利器,借人利器則為人所害,而不終其世,均用借字。又淮南主術訓有愚質者,不可與利器,高誘注引老子曰:國之利器,不可以假人。假亦借也,疑老子古本有借字者。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明、剛、強韻(陽部),淵、人韻(真部)。將欲翕之八句無韻,非也。鄧廷楨、姚文田:張、強韻。奚侗:張、彊、興與明韻,剛、彊韻。陳柱:張、強、興與明、強韻。高本漢:歙、弱、廢、取、與五字與張、強、興三字相間為韻。取,碑本作奪。勞健曰:按翕弱、張強、廢奪、舉與皆兩句相間成韻,當作奪。是也。一說歙、弱非韻。案翕,釋文:簡文作歙,河上本作噏,許及反。
又明、剛、強或明、強為韻。顧炎武曰:明,古音謨郎反,今以字母求之,似當作彌郎反。明與強為韻。旁證:中庸:果能此道,雖柔必強。(唐韻正卷五十二庚)又:柔,古讀如蠕。說文〈羊柔〉、鍒皆訓耎,魏太武改柔然為蠕蠕,則柔音如蠕,可知也。
又淵、人為韻。諸家並同。江永曰:淵,一均切。旁證:老子: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本證:詩其心塞淵韻身、人,秉心塞淵韻零、人、田、千。鄧廷楨曰:淵古音真、先同部。易乾九四或躍在淵與九五利見大人為韻。詩燕燕其心塞淵與寡人為韻,定之方中秉心塞淵與兩人字為韻。
右景龍碑本五十三字,敦煌丁本不全,字數不明。河上、王本五十六字,傅本五十七字,范本五十九字。河上本題微明第三十六,王本題三十六章,范本題將欲翕之章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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