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聖棄智,民利百倍;
紀昀曰:永樂大典絕聖二句在絕仁二句之下。 武內義雄曰:遂州本民作人,蓋避唐諱。 魏稼孫曰:絕聖棄智,御注智作知。
謙之案:遂州本、傅、范本亦作知,范本棄作棄,下二句同。又莊子胠篋篇故絕聖棄知,大盜乃止,在宥篇絕聖棄知,而天下大治,皆作知。淮南道應訓引老子作智。
絕民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无有。
嚴可均曰:絕民,各本作絕仁。 謙之案:民字涉上下文民字而誤。
此三者,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
魏稼孫曰:御注為上有以字。
羅振玉曰:景龍、景福二本均無以字。
武內義雄曰:遂本此三者言為,景本此三者為,敦本此三言為。
謙之案:范本無此字,傅本不作未,傅、范本足下有也字。又群書治要卷三十四引盜賊無有下,即接以為文不足,見素抱樸,少私寡欲,無此三者與故令有所屬八字,疑此為旁記之言,傳寫者誤入正文。
于省吾曰:按為偽古通。書堯典平秩南偽,史記五帝紀作南為。禮記月令毋或作為淫巧,注:今月令作為為詐偽。文,讀荀子儒效取是而文之也之文,文,飾也。此三者,謂聖智、仁義、巧利。以偽文不足,言以偽詐文飾其所不足也。下言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私寡欲,是皆不以偽詐文飾為事,絕之於彼,而屬之於此,此老子本義也。
見素抱朴,少私寡欲。
謙之案:朴字,河上、顧、范與此石同。王弼、傅奕作樸,御注作撲。畢沅曰:樸,或作朴,同。
劉師培曰:按私當作思。韓非子解老篇曰:凡德者以無為集,以無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思欲並言。又文選謝靈運鄰里相送方山詩李注引老子曰:少思寡欲。此古本作思之證,即釋此少思也。
謙之案:私本作思。唐王真論兵要義述,及強思齊本,宋陳象古本,元大德三年陝西寶雞縣磻溪宮道德經幢,私均作思,此其證也。惟莊子山木篇其民愚而朴,少私而寡欲,語同此石。河上注少私曰:正無私也。與經文七章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義合。以老解老,知劉說雖可通,而未可據以為定論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倍、慈、有韻(之部,倍音痞,慈,上聲)。足、屬、樸、欲韻(侯部)。姚文田、鄧廷楨同。高亨謂絕學無憂句應屬此章,以足、屬、樸、欲、憂為韻。案憂,幽部,與侯部通諧。
鄧廷楨曰:倍、慈、有為韻。咅聲、茲聲、有聲之字,古音隸之部。詩瞻卬如賈三倍,與婦無公事為韻。
右景龍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同,河、王、范本四十五字,傅本四十七字。河上本題還淳王本題十九章,范本題絕聖棄智章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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