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的自己还是很幼稚的,很多人都扎起了一根马尾,可我还是梳着两根小辫儿。现在想来,那时的自己是拒绝长大的吧?
还好那时候身边也都是一些从小要好的朋友,大家一堆小朋友凑到一起,也没什么复杂的关系,无非就是和谁好一点,和谁更好一点。我当时可算是一只小刺猬,尽管想和所有的人都靠近,可是总会不小心扎伤别人,所以小心的缩着周身的刺。
有这样的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现在想起来总是忍不住偷笑。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一个小男孩惹到了我,我很愤怒,感觉自己受到了威胁,愤怒的后果就是我将小男孩堵到了后黑板,拳打脚踢,外送两个熊猫眼,在将其干翻在地后,我用脚可劲的搓搓,离去前在其脸上印了两点小脚印。
所以在我无意间,无敌的威名就这样树立了起来。我无言以对,我说我真的是个淑女,你信吗?对此我无比怨念。
后来的某一天,被我痛殴的小男孩的妈妈和我的妈妈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妈妈表示很震惊,她真的不能相信我能生猛至此。
我的的家乡有个习俗,每到夏天农闲的时候,都会请人来乡里的大戏台唱戏,我家就住在大戏台的后边,每到下午天气凉下来,都会有戏子依依呀呀的的开唱,老人们沏一杯浓浓的茶,坐在小板凳上,拍着手和着台上的拍子,不时的抿一口茶,或而对戏子的表演评头论脚。这是乡下老人们一年中最开心的一段时光,比过大年来开心,脸上的皱纹都笑开了,好像一下年轻了十岁。
孩子们更是开心,大孩子小孩子都聚集到这里,无比的热闹,大一些的孩子眨着好奇的眼睛趴在后台的门口往里看,想要看看这些新奇而华丽的衣服。小孩子就在台下跑来跑去,追逐着嬉戏,惹来老人的一阵笑骂。
我也好奇的要去看,我出现的时候,好多的孩子都不再嬉戏,前边的孩子自动的让开路。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淫威竟然到了这种地步。我一直要当小仙女的好不好,没想到成了小魔女,对此我表示无比的无奈,三人成虎呀。我明明如此的可爱,怎么就成了别人眼里的洪水猛兽了?
如果我还记得我在一年级的时候打伤了二年级的头头,我就应该明白,自己不算太冤。我意识到这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一起玩耍的孩子都开始怕我,与我保持着距离。
再后来,总是将别人不小心扎伤,就给自己装上了壳,伤不到别人,别人也伤不到我,尽管自己常常伤到自己,可那不重要。
 ; ;这壳背的时间久了,就像假面,再也拿不下来了,后来甚至与自己骨肉相连,就像本来就该这样,想要取下就会蚀骨的痛,后来就再不敢想着取下来,而我也相信了自己本该如此的。如此清纯而安静的。
 ; ;不过要说谁能看透我的假面,那就只有一个人——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是个小男生,小小年纪就帅的掉渣渣,我受不了比我还可爱的生物存在,这样怎么可以?于是乎,我将罪恶的魔爪伸向了我可爱的同桌。可以用一个形象的比喻:狼外婆和小红帽。
每次小同桌看到我把伸过手去,就会瑟瑟的缩在角落里,可怜巴巴的眨着大眼睛看着我,单纯的样子让我忍不住想要蹂←_←躏,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揪揪他白白净净的小脸儿,揉揉捏捏,直到在上面留下红红的印子才满意的罢手。
所以说如果谁最了解我的恶魔潜质,那一定非他莫属。
后来班里来了一个小男生,白白净净瘦瘦弱弱的,他当然不知道我的魔女潜质,虽然看到很多平时爱捉弄小女生的男孩子见到我都绕道走,但是不明所以的他,看到表面如此清纯的我还是忍不住想要靠近。
然后他就成了我的二号捉弄对象,一号当然是我可爱的同桌。最看不过去的就是有人比我单纯可爱了。
 ; ;小星是个单纯的小男孩,喜欢当时外表单纯的我,我则喜欢他的单纯,到现在我还是喜欢着那样的单纯。白白净净的小脸,双眼皮,笑起来比阳光都灿烂都温暖。当时的我可能也那样灿烂过。
我选择性的忽视了角落里可爱的小同桌那张落寞的小脸儿。
 ; ;那一段时光格外的珍贵,忘记了烦恼,无忧无虑。每次一起玩耍的时候都感觉我的小白鱼活了过来,记忆里,那是一段阳光明媚的日子。
可是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我们班新转来一个同学,比我们都大一岁,是个留级生,叫小超。上课的时候我会偶尔看到他在看我,本着友好的原则,我会对他笑一笑。现在想起来都会悔到肠子都痛。
 ; ;我终于知道不是对谁都能友好的,喜欢可以这样变态的表达的。
 ; ;星期天和闺蜜去她家写作业,小超追着去砸闺蜜家的窗户,我第一次知道害怕和恐惧,我们两个小小的女生躲在家里,不敢出去虽然明白隔着玻璃,我们是安全的,可是还是忍不住双腿发颤。对于小闺蜜家破了一个洞的玻璃,我表示很抱歉。然后背着小书包趁着夜色撒丫子往家跑。
回家和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乐不可支,摸着我纤弱的肩膀,对我说不可以接受小男孩的追求哦,早恋的孩子怎样怎样。。。。。。我决定这样的事再也不和妈妈说了,打死也不说,竟然幸灾乐祸。
 ; ;夏天和朋友去摸鱼,旁边林子里的树上满满的刻着xx爱xx,前边的xx是小超,后边的是我。心里不知什么滋味,有点抗拒,更多的是担心,刻这么多字树会不会死呀?其实我该多担心担心自己的。
 ; ;更让人心惊的是,有一天我在他的胳膊上看到了自己的名字,竟然是刻上去的,快好成了疤。
 ; ;我真的受不了了,我必须离开这个地方。
 ; ;我第一次感觉到记忆里的黑水开始湍急,像是巨兽开始苏醒,在黑暗里蛰伏,第一次向我展露出了凶残的一面,丝丝危险的气息弥漫。
 ;小升初的时候,我如愿的离开了家乡的小学。
 ; ;其实家乡的学校是九年制的,是有初中部的。学校的初中部也曾许诺过,只要我留下就会给我奖学金,那是不小的一笔钱,有了这笔钱,我上学就相当于不会花家里的一分钱了。当然人家也不会无缘无故给我钱,毕竟我当时是我们学校第一。(虽然好汉不提当年勇,但这么辉煌的战绩怎么可以不提一句呢?)
可是我一想到小超胳膊上血淋淋的我的名字的时候,我就想要逃离,逃得远远地。
 ;这些事我是再也不会对妈妈说了,我只和 ;妈妈说想要去更好的学校,妈妈欣然同意,因为终于看到我懂得上进了。
 ; ;我初中开学的时候,村里开进了小汽车,那是我的二姨父来接我上学了。村里的七大姑八大姨把我考了第一的事情说的沸沸扬扬,生怕别人不知道她认识我,最后越传越离谱,我和妈妈走过的时候总有人在我们走过去之后,推推身边人,指指我,然后各种天花乱坠。我听着背后传来的声音,瞬间一头黑线。
不过让我庆幸的是我终于拜托了魔女的称号,现在咱是小才女哇。
二姨父是镇里一所初中的校长,妈妈把我托付给二姨父,没有什么不放心的,毕竟二姨是最喜欢我的。小时候妈妈没有时间照顾我的时候,都是二姨照看我。每次来看我都会带来好多好吃的,这是最重要的。原来我吃货的潜质是深藏于骨子里的,一经激发,就一发不可收。
坐在舒适的小汽车上,看着窗外的风景变得陌生,我其实是有些不舍的。我不想回头,不想去看我熟悉的地方熟悉的人。我头也不回的走了,就像出巢的小鹰,飞向广阔的天空,离开妈妈的庇护,开始独自面临风雨,经历洗礼,得以蜕变。
这一年我13虚岁,11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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