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夜琪,文学院的霍海鹰教授很适合你。你们的风格很接近。”
程夜琪微笑:“我会去拜访霍教授。”
然后光明顶和她们谈了一下立意的事,最后语重心长的说:“如果能拿到最终的第一名,可以得到赴诺贝尔文学奖颁发机构——瑞典文学院参观交流的机会,你们可要上心了!”
从学工办出来的时候,看不惯程夜琪的王璐竟然在等程夜琪。
王璐眯着眼睛,嘴角上扬,一脸挑衅和嘲笑:“都已经傍到大款了,还死赖着霍华不放,你到底脚踏了几条船!”
“你嘴巴放干净点。”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上了一辆迈巴赫,来,说说,你还上过什么车?”
程夜琪懒得理这女人越过她就走。
“怎么,怕了?”王璐讽刺又得意洋洋的问。
“是,我怕了。和蠢笨低俗的人在一起,她会想尽办法拉低你的智商,然后用经验打败你。”程夜琪一字一句,铿锵有力。
王璐憋红了脸,画着精致妆容的脸因愤怒而皱成一团:“有本事就比一比?”
程夜琪:“谁怕谁!”
王璐:“还有一个月就是百年校庆,晚会过后会有一个‘我最喜爱的晚会节目’,你敢和我比谁能拿到这个荣誉吗?”
程夜琪淡淡的扫过她一眼:“我以为你要和我比在小说竞赛中谁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事实上,王璐的名额是她当校长的老爸争取来的。
然而王璐不想输了势气:“那个当然也要比。本来还想给你留点面子,既然你不要,别等到都输了哭鼻子。”
王璐说完就想走,被程夜琪一把拉住:“没有赌注的打赌我可不玩,莫非你这么没信心,提早给自己准备后路了?”
王璐看着自信而有些霸道和不羁的程夜琪,忽然觉得和平时看见的默不作声的乖乖兔很不一样。这样的程夜琪让她害怕。
“输的那个人任凭赢的那个人处置。”王璐紧咬着下唇,挑起了下巴。
常年大小姐的生活让她高傲而自尊心极强,觉不允许在一个小小的平民面前失了气势。
“好极了,我喜欢。”
谁说红颜祸水?漂亮的男人也常常殃及池鱼,程夜琪就是那条鱼。
喜欢的结果就是,程夜琪焦头烂额——这就是典型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王璐四岁开始练芭蕾,六岁开始学钢琴,又天生一副好嗓子,是学校的文艺尖子。只是她父亲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半强迫她选了文学院。
沈城看着因为压力而狂吃海喝的程夜琪,凉悠悠的说:“你这样只会坏了身材,然后输的更彻底。”
程夜琪呼啦用胳膊把一堆零食扫到一边,爬在桌上:“那怎么办。”
沈城犹豫再三,终于道:“你不是会小提琴吗?”
程夜琪别过脸去,看着窗外不说话。
程夜琪从小便对小提琴很感兴趣,家境比较充裕,父母便给她买了小提琴,报了班,程夜琪便如一个在海边玩耍的孩子般畅游在小提琴的世界里。
父亲四十五岁生日的时候,程夜琪为父亲拉了一首,惊动前来的亲朋好友,满堂赞誉中,父亲只是淡笑着说:“不断努力,你会做的更好。”
但自己并没有如父亲所愿,取得成绩的她不断骄傲,甚至点评一些名人的作品,正如她曾经对霸王乐队主唱霍华写的歌词的评价:赞同著名前辈的见解并评价,由此暗自得意自己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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