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帕森大草原生长在天脉山脚下,天脉山自东向西横跨整个边辽国,而在往西北便是生猛的突厥部落。
四国鼎立时期,各国的经济快速发展,许多商人都会通过著名的丝绸之路往来于中外,这也给边辽国带来了莫大的帮助。
边辽国虽面积辽阔,但多以荒漠和草原两种极端的地势为主,并不像其它三国物产丰富,品种繁多。但这并没有影响它形成一脉独特的美食文化,尤其是布津族人自己烤的馕饼,再配上一碗香浓的奶茶,只是如此简单的搭配,却流行了千年。
“乐小姐?做美梦了么?”美男听见闯闯隐隐的笑声,来到了她的身旁。
闯闯眼看着梦中的烤羊肉串,就这么被突然的吓跑了,有些失落地睁开了眼睛。连日来醒了睡睡了醒,此刻不仅脑袋昏昏沉沉肚子也快饿扁了,根本没力气回答他的问题。
美男在一旁看着不想理人的闯闯,微微地叹了口气,想起自从前天乐小姐醒来说了一堆奇怪的话后,就一直这样浑浑噩噩,美男的心中实在是无奈至极。
就连平日都是靠她做饭吃的自己,也因此只得食刘志抓来的野味,甚至都还没有拔毛就被他直接扔进火堆中烤熟了吃,真真是不敢回想自己是如何将其咽下去的。
想到此,美男再次开口劝慰:“虽然不知你到底遇上了什么问题,但我还是希望你能振作起来,毕竟牧民们放牧一去就是大半月,此刻这草原只剩我们三人,如若还不相互理解依靠的话,恐怕没命再走出这草原去了。”
可闯闯还是两眼空洞地看着屋顶,怎么也无法从自己此时狼狈的处境中走出来,心中想着到底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梦,还是自己真的穿越了时空,回到了两千年前这个连番茄是何物都不知道的四国时代。
“你可知这两日没有你的照顾,当初救下的狗仔一直不好好吃奶,此刻更是奄奄一息没有生气,恐怕再迟就没了性命。”美男已经没辙了,只能拿狗说事。
听到这里,闯闯终于有了反应:“那只小狗定是因为出生时是我救了它,所以记下了我的气味,以为我是它的妈妈。”
“那你就该负起妈妈的责任。”美男萌萌地学着闯闯的语气,心想妈妈一定是小狗对娘的叫法。
可就是美男口中这“妈妈”二字,瞬间融化了闯闯的心。记得小时候自己遇到困难时,妈妈也是这样鼓励自己,说如果没有继续向前的决心,又怎能对得起爸爸为自己取的“闯闯”的美名呢?
没错,闯闯心想,既然自己穿越千年已是定局,而身旁又有这么一个身材棒棒又温柔体贴的美男相伴,自己要再这样下去,就太不符合闯闯这个名字的定位了。
于是乎,闯闯“腾”地坐起身来,看向一直在身边鼓励自己的美男,终于露出了笑容:“你说得很对!既然事已至此,我再继续纠结也是白搭,要么找到离开的办法,要么继续在这里生存,无论怎样都要先活下来才行。”
美男见乐小姐肯振作起来,终于松了口气:“这就是了,我们还有任务在身,你这一病又已耽搁了数日,我的时间也已不多,还是尽快安排上雪山找白莲花一事罢!”
“对哦,你们这次来是为了找白莲花,不过你们恐怕被我那乐老爹给骗了,野生的白莲花如果这么好找的话,也就不是神仙花了,更不可能派我这样一个女人来带路,只怕这一趟你们是白走了。”闯闯诚恳地劝告。
美男听了闯闯的话,虽早有心理准备,但还是略显失望。毕竟这一次是青山介绍自己来的,以为那乐使官定会指条明路,尤其来到草原看见乐小姐与那些牧民自如的对话,自己有那么一瞬间相信,这个刁蛮的乐小姐,说不定真能带自己找到白莲花。
可现在的乐小姐,虽然被闪电打中有些神志不清,但她此刻所说的却也有几分道理,看来自己这一次还是白跑了。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闯闯看着陷入纠结无法自拔的美男,想转移他的注意力。
美男没能领会闯闯的好意,只随口附和着姓“戎”,便继续陷在自己的失落中。
“原来还有这个姓。”闯闯顺口接下话茬,心中实在觉得有些可惜,也不知这戎公子得了什么病,非要白莲花来治。
可这又关我屁事,闯闯心想,现在连自己的事就够闹心的了,哪还有时间管他,闯闯当下决定先将一切烦恼抛到脑后,还是去看看牧羊犬吧。
于是乎,闯闯丢下自我纠结的戎公子,径自来到狗窝跟前,只见那四只新生的小狗仔,正偎在妈妈的肚子下愉快地喝奶,可还有一只瘦小的却被晾在一旁,无人问津。
闯闯轻轻地将它抱到母狗跟前,再从狗仔堆里抓出一只长得最胖的放在母狗腿边。有了位置喝奶,被遗忘的小家伙终于开始不停地拱嘴,那股兴奋劲儿也勾起了闯闯对妈妈的思念。
同样来到狗窝旁的戎公子,看见乐小姐因如此小事红了眼,对她的反感又减少了许多,总觉得乐小姐被闪电打中之后,好像变了个人似的,一时间二人六狗的温馨场面,羡煞旁人。
可闯闯就是这样一个,能突然不识时务地打破温馨的人:“呀!母狗怎么这么没精神啊!你们是不是忘了给它喂东西吃了!”闯闯突然这么一惊一乍,吓得刚回来的刘志,把抓来的野鸡也掉在了地上。
“乐小姐,请你不要总是如此尖叫可好!”刘志将鸡重新抓起来,心想好在早把它的翅膀绑好,否则非要跑了不可。
“这都几天了,你们不给母狗喂吃的!她要是没力气的话,怎么给小狗狗们喂奶啊!”闯闯不开心地皱起了眉头。
可刘志听后却不乐意了:“大小姐,你这两天不管不顾醒了睡睡了醒,连我家公子都快饿得站不起来了,只得让我上林子里找些野味来充饥,哪还顾得上那只母狗。”刘志心中十分委屈。
但闯闯对古代的大男子主义本就很不屑,自然不会理解二人的心情:“你们两个没有女人给做饭难道会死吗?吃野味不也挺好的,剩的骨头还可以喂给狗妈妈,怎么就能饿死了?”
“我家公子千金之躯,岂是野山鸡能随意对付的。”刘志不服输。
“那你就去找野兔啊,不然找土拨鼠也行,有本事再射只老鹰回来让你家公子尝尝鲜。”说罢,闯闯撇嘴自顾照顾小狗,再不理会气得直咬牙的刘志。
戎公子在一旁看着斗嘴的二人,噗嗤笑出声来,自己走南闯北这些年,从没见过刘志和谁如此争辩过,更没见过哪个女人像乐小姐这般古怪却不讨人厌。戎公子甚至想感谢那道闪电的帮忙,才让自己在这草原的日子不至于太无聊。
“好了好了,你们俩不要再争论了,”戎公子终于出来当和事佬,“乐小姐,今日的晚膳还请你多多费心,这几日我的身体不太舒服,帮不上什么忙,有什么需要你就尽管吩咐刘志便是。”
说罢,戎公子悠悠地朝自己的毡房走去,闯闯看着他略显单薄的背影,心中猜测他到底得了什么怪病,真是天妒美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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