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欢从地上爬了起来,左看看又看看,衣服依然是破破烂烂的,血迹都还在,可是身上却不痛了。她看了看平英,又撸起来袖子,结果手臂上的皮肤都是完好的,没有任何伤痕了。
她惊叹道:“平英,你是神仙吗?”
听完这句话,平英的小脸皱了起来。弯腰捡起地上的斗笠,替她重新带了起来,拉起她就走。这种情况下,她竟然还在纠结这些无聊的问题。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啊!笨蛋!
终于远离了闹市,手心里的汗泄露了他刚刚的紧张,长吁一口气,松开了东方欢的手。
“我不是妖女。”东方欢低头小声的说着,身体克制不住的颤抖。
突然,她一把抱住了平英,埋在他的胸前,眼泪再也克制不住的奔流而出。
“喂!”平英显然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她知不道她身上很脏啊。啊,恶心死了。
“我不是妖女,我不是妖女,我不是妖女。叔叔,为什么,为什么要抛下欢儿!”东方欢一边哭,一边说,根本没有感受到被她抱着的人的嫌恶。此刻,她是真的崩溃了。
“罢了罢了,本少爷就忍痛让你发泄一会儿吧!”真是败给她了,平英认命的说道。
他反手紧紧抱起了东方欢,安慰道:“我知道你不是!”
只这一句进了东方欢的耳里,她从平英的怀里挣脱了出来,将手伸进黑纱里擦着眼里,自言自语道:“我就知道我不是,叔叔定是误会了。”
平英看着她终于平静了下来,也是松了口气。试探性的问道:“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走?离开这个小镇?”
东方欢立马摇头,“不行,我不能离开我的家。平英,谢谢你。”
有些事情终究是无法改变的,有因有果。
“那我送你回家,我再走!我是为了你才来此镇,我只能救你一次,希望你能够坚强,永远坚守善良的本心。”平英淡淡的说道,拉起她的手便往前走去。
真是惭愧,要是没有平英,自己可能真的回不了府。以后还是不出来好了,这些道路弯弯曲曲的,真难走。不过,自己也算是有朋友的人了,想想也是蛮开心的。
闹市发生的一切,东方欢将它沉入了心底,鸵鸟般的选择了遗忘。
东方府的门前,东方欢拉着平英的手,有些不舍。“平英,你是我的第一个好朋友,我们什么时候才会再相见呢?你是不是永远都不会再来此镇了?”
平英觉得有些好笑,什么时候从朋友直接升级为好朋友了。如果此刻说“不”,岂不是辜负了这声“好朋友”了。
“我们一定会再见的。”平英笑了起来,抽出了自己的手。转身就走开了,步伐大而快步,深怕自己有丝毫的留恋。
东方欢望着平英的背影,又看了看东方府的大门,深深吸了一口气。大步向前迈步,可刚走到台阶处,一个熟悉的身影便出现在了门前。
东方冉璃看着不远处穿着血衣的东方欢,第一次慌乱了起来,着急的喊道:“欢儿,你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声音明显的颤抖着,飞奔着向前,一把将东方欢拥进了怀里。
“叔叔,你真的不知道吗?”叔叔的怀抱还是那么温暖,可是东方欢却无法获取到内心的平静。叔叔还是很关心自己的,可是他怎么会忘记大街上发生的一切呢?难道叔叔生了怪病,唔,就像平英给自己治病一样,这世界上真是有大多自己不知道的事情了。
“难道和我有关?”东方冉璃努力的回想,可是不管自己怎么想却都记不起来。可是,欢儿是自己带上街的,而他却迷迷糊糊自己回了府。
原本呆愣愣站着的东方欢,伸出双手回抱住东方冉璃。真真假假,她不想知道,也不想追究了。她只知道,叔叔给过自己温暖,那温暖,她选择沉沦。
“叔叔,欢儿以后不想出府了。外面一点都不好玩,你看,欢儿还不小心掉进了染坊的染缸里,一点都不好玩呢!”东方欢急中生智,她不想让叔叔心里有任何负担。
傻丫头,这么明显的血腥味自己闻不出来吗?算了,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吧。不过,欢儿的身上好像真的没有任何伤痕,说话也是中气十足,没伤到就好。看来,还是不出府的好。
“不出就不出,叔叔以后就在府里陪着欢儿。”东方冉璃紧握起东方欢的手,“走,回府换件衣服去,这件旧裳着实配不上我的欢儿。”东方冉璃自欺欺人的配合着谎言,心里却被深深的刺痛,欢儿必定是受了天大的委屈的,自己的力量真是渺小的可怜。
也许,该有个安全距离了。
东方欢满意的看着自己的这身新衣服,白色的衣裳,上面的蓝色飞鹤栩栩如生,真是别致。对着镜子,她忍不住转了个圈。
“叔叔,还是你想的周到,要不然奶娘又得担心我了。”东方欢开心的说道,好久没有新衣服穿啦,而且还是这么漂亮的新衣服。
这件衣服其实自己早就派人做好了,这几日忙着府上的事情便也忘记了给她。谁想到,今日却派上了用场。
“欢儿,这件事情我有责任。衣服我早就备好了,只是忘记了给你。”东方冉璃望着面前的小人儿,只有她配的上这件衣服。
东方欢只想忘掉大街上发生的一切,急切的说道:“那旧裳就交给叔叔处理,我先回小院啦。”说完,便飞快的跑走了。
东方冉璃走到桌前,看着那件染血的旧裳,伸出右手,旧裳便着火了,最后消失殆尽,桌子却一点烧伤的痕迹都没有。
“自己的力量终归是不够的。”东方冉璃颓废的坐在桌前,若有所思。
东方欢一进小院,就看见奶娘正拿着扫帚清扫小院。她上去一把抱住了奶娘,“奶娘,我好想你。”差一点,我今天就再也见不到你了。
奶娘放下扫帚,转过身,笑眯眯的看着东方欢说:“欢儿学会贫嘴啦,呵呵,奶娘也想你。”扫了扫东方欢身上的衣服,又问道:“买新衣服啦?街上好玩吗?”
东方欢把头埋的很低,深深吸了一口气,随后雀跃的说:“嗯,是叔叔买来送我的。街上虽然好玩,但是我觉得还是呆在府里好。闹市人太多了,好挤的,欢儿不喜欢,以后我还是在府里陪着奶娘和叔叔就好。”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喜欢图一时新鲜。这样也好,带上斗笠逛街还是不如呆在府里安全。
“去去去,回屋去,我得把这地儿给扫了。”奶娘开心的拍到了东方欢紧紧抱着自己的爪子,低头干起活。
东方欢看了一会儿奶娘,随便便进了屋里。
中饭的时辰到了,东方冉璃照例来到了小院。桌前的两人有说有笑,不约而同的选择了遗忘。
“哟,又一起吃饭了。”袁秀秀带着贴身仆人,用手帕捂着口鼻,站在屋前,却迟迟不肯进小屋,似乎屋里有毒气似得。、
东方冉璃放心碗筷,看着袁秀秀问道:“大嫂怎么来了?要一起吃饭吗?”
“吃饭就不必了,只是有件事情还望老爷批准。”袁秀秀是万万不会和东方欢同桌的。
“大嫂,有什么事情尽管说。”东方冉璃看了看低下头的东方欢,想尽快结束这番对话。
“我的侄女童丽可否进府住上一阵?她今年十六岁,正值青春年华,端庄大方,还未婚配。”袁秀秀故意在“还未婚配”四个字上加重了语气,用眼神向东方冉璃不停示意。
袁秀秀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就连东方欢也听出了其中的暗示。也对,叔叔终究是要娶妻的。可是,我却只有叔叔一个亲人。
四周的空气都冻结了,只等着一个人来打破。东方冉璃端起碗筷,只留下一句“一切大嫂做主就好。”便又吃起了饭。
模棱两可的话语,实在听不出说话人的态度。
袁秀秀掩口笑了两声,便扭着腰开心的走了。东方欢,等老爷娶妻生子,还会像现在这样对你吗?你必须给我离开东方家。
“今天的中饭不合口味吗?”东方冉璃看着低头不语的东方欢,疑惑的问道。
东方欢赶紧摇了摇头,勉强挤出了一丝微笑,“没有没有,很好吃的。”她端起了碗,一个劲儿的往嘴里送着白饭。
“慢点吃。”东方冉璃知道她心里不开心,可是~自己也别无他法。他夹起了一块糖醋排骨,放在了东方欢的碗里。
一顿索然无味的中饭,就这样无声无息的结束了。东方欢看着叔叔离去的背影,走到了院里的葡萄藤下。叔叔有了妻子,会不会就不陪着我了。就像爹爹和娘亲一样,不管自己怎样挽留,爹爹还是会回去陪着娘亲吃饭睡觉的。娘亲的侄女,娘亲怎么对待侄女都比对自己好?啊~~~不想了不想了,越想越心烦。
至少现在,他是陪着自己的,不是吗?平英,我的好朋友,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