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七米之痒
二人把常老大送到饭店后的卧室里,放到了床上。常薇帮常老大脱掉鞋子,盖上了毯子,又在床头放了一杯水。
杨戬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幕,没想到性格活泼的常薇还有这么细心温柔地一面。而且下午几桌客人的菜都是她做的,这么一个漂亮、温柔,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女人,将来不知道谁有福气能娶回家。
恍惚间,杨戬感觉内心的最深处好像还有一个声音在咆哮:这个美女谁也别想碰,他是我的!!!
正愣神间,常薇轻轻地掩上门走出来,盯着杨戬发直的眼睛,把杨戬看的浑身一个激灵。
常薇的眼神虽然很清澈,但还是把心里有鬼的杨戬看得一阵发毛。
“那个刚才摸你的手,纯属意外,我道歉。”杨戬有些心虚地解释道。
常薇没有任何反应,双眼仍然继续盯着杨戬。
“呃。我承认第一下摸是意外,后几下是故意地。”杨戬有些语无伦次。
常薇听了杨戬的话,清澈的眼神中突然有了一丝笑意。杨戬心里更是没底,这些笑意是什么?嘲笑吗?还是我理解错了?不是摸手的事?哦,对,饭钱。吃饭还没结账。
杨戬马上又慌忙说道:“那个,这顿饭是孙大圣请客,他结账。”
常薇眼里的笑意更浓了。
杨戬一拍脑门,“哦,对,孙大圣醉的不省人事,没法结账。可我是个学生,我真没钱。如果不行的话,把他们俩押在这,我回家去取钱?”
常薇仍没有出声,杨戬已经不敢抬头看常薇的眼睛了,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低头检讨。“那我就先回家取钱把帐结了。然后去派出所自首,为我刚才摸你手的事受到法律制裁。”
常薇“扑哧”一声笑了,然后狠狠地在杨戬的胳膊上拧了一把。
身为习武之人,杨戬搭眼一瞧,便从出手的角度和力度上猜测出这招的名称。常薇用的是在江湖上流传已久,普天下无数少女、少妇、大姨、大妈无师自通的、大名鼎鼎的‘九阴白骨抓’。
至于被抓之后的结果,杨戬恩本不用看。仅从常薇那白嫩的小手旋转的角度和传输到大脑皮层的疼痛感来判断,胳膊上被掐的部位肯定是一片青紫色。
掐完,常薇瞪着杨戬道:“自小到大,我的手除了我爸和常胜就没有别的男人碰过。你是第一个。这是对你的惩罚。”
杨戬的脑子一时间突然短路,莫名其妙地来一句:“摸手是这个惩罚,摸别的地方,惩罚是什么呢?”
“杨戬,你作死!”常薇怒道。
“玩笑,玩笑!”杨戬见小美女要发飙,忙解释道。
“杨戬,谢谢你!”常薇突兀地说道。
杨戬一愣。“谢我什么?你家里的事都是我爷爷帮的忙,那次救你的事,你爸已经谢过了,你还谢我什么?”
常薇道:“你说的都是张家的事,自然由张家的一家之主解决。我说的感谢,是我自己代表一个女儿对你表示感谢?”
杨戬有些糊涂了。
常薇继续说道:“自从我妈得病到去世,我爸一直是忙里忙外,既要照顾我生病的妈妈,又要照顾我们兄妹。妈妈去世后,他是既当爹又当妈,还要忙店里的事挣钱养家。每天早起晚睡,累的七荤八素。我已经有七八年没有看到他像今天这么放松,这么高兴了。因为你的到来,他才破例给自己放了半天假。所以我谢谢你。”
杨戬无语,心中不知是个什么滋味,一时气氛有些沉闷。
最后还是杨戬打破了沉闷的气氛,“既然要感谢我,刚才吃饭的饭钱是不是不用结了?”
一听到钱的问题,常薇马上由一个感性的孝顺女儿变身成为一个市侩的小老板:“人情归人情,生意归生意,不能混为一谈。刚才你们三个一共消费一百二十一元整,都是乡里乡亲的,我就收个整数好了,零头给你抹了。”
“收一百元?”
“收一百二十元,一元是零头,二十元是整数,你有没有常识,这么简单的数学都算不明白,真闹不懂你是怎么考上高中的?”常薇无情地刺激着杨戬。
“哦!”杨戬被常薇的超级变脸和无敌算数闹得一阵无语。
“怎么样,是付现金还是记账。”常薇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
杨戬为难道:“我一个学生,哪有这么多钱?还是记账吧!不过一时半会也还不上,等我这个月生活费下来再给你吧!”孙长胜虽然答应请客,但现在已经醉得人事不省。看来这钱只能自己掏了。
以前网上流传的逃避结账买单的n钟方法里。结账前喝醉是最初级的一招。没想到今天被自己赶上了。不过区别在于孙长胜是被自己灌醉的,而自己目前是个穷b的高中生,没钱付账,只能记账。等开学以后有了生活费再勒紧肚子慢慢还。至于孙长胜醒酒以后,如果还自己钱,自己也不能要,这是男人的尊严和面子问题。
一百二十元呐!在学校食堂能吃上一整月了。这顿饭太tm奢侈了。杨戬心里暗暗地滴血。
常薇的一句话,让杨戬受伤的心脏再次受到严重的打击。“对不起,你不是本饭店常客,没有记账记录,不能记账。”
杨戬滴血的心脏好像被撒一把盐,疼得有一种吐血的冲动。一个镇上住了这么多年,咱俩又是同学,还不熟?还不能记账?这小丫头不是玩自己吧?杨戬郁闷地想到。
不过杨戬这次冤枉常薇了。常薇不让杨戬结账主要是出于两个原因,一个是生意要有规矩,熟客常来吃饭,这次记账下次就还清了。如果一年不来一次的生客,来了一次还记账不知猴年马月才来还账。这样饭店的流动资金将会受到影响。
另一个原因就是为杨戬考虑了。一百二十元对于高中生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既然是孙长胜请客,杨戬就没有必要死要面子硬撑了。
第一个原因还好说,是饭店存活的长久之计。至于第二个原因,常薇自己也莫名其妙,干嘛要为他着想?男人都要个莫须有的面子。既然杨戬要打肿脸充棒子,就该成全他,反正事后谁受罪谁知道。
“既然我不行,那孙大圣记账可以吧?”杨戬不知道常薇心里的想法,无奈问道。
“行,孙长胜孙老板是常客,当然没问题。他在本店信誉度非常高。“常薇答道。不过最后一句话还是稍微刺激了一下杨戬。
我没有信誉?杨戬郁闷了。
“走吧!到前台记账。我还得把那两个家伙弄回家呢?“杨戬催促常薇。
杨戬刚才被打击的非常惨烈,想借机找回场子报复。对于走在自己前面半米处的常薇,杨戬便毫不留情,眼神有如实质地狠盯着常薇牛仔裤下的翘臀和厨身服掩盖下的小蛮腰。
杨戬心里刚开始还真是存着报复的心理,不过几眼之后就有些不能自拔了。真是太诱人了。前世的时候,因为喜欢徐菲,对其它女生的心思较谈。今生已下定决心放弃徐菲,再加上前世几十年对女人的经验和酒精的刺激,此时感觉常薇的背影如此的妩媚迷人,让人有一种热血直涌的感觉。
女人的第六感都比较灵敏。常薇走在杨戬前面,走了几步,感觉有些不对,停下脚步,脸色微红,瞪了杨戬一眼说:“你走前面。”
杨戬的小动作被人发现,顿时有些尴尬地轻咳两声,掩饰道:“咳咳!走你前面干什么?”
常薇瞪着杨戬,原地不动,大有敌不动我不动之势。杨戬无奈苦笑紧走几步。但也未走在常薇前面,只是略比常薇超前半个身位,两人并肩向外走去。
走路过程中,杨戬忍不住偷眼观看常薇。人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但那是对于普通人来说。普通人靠衣服来提升自己的外在形象,而常薇这种美女则不然,一件肥大的白色厨师服在她身上却穿出了另一种韵味。
这就好比一个世界名设计师的服装穿在一个身材气质普通的人身上,给人的感觉像是地摊货。而一件地摊货穿到身材气质俱佳的美女模特身上,衣服则会被模特的自身条件烘托得不凡起来。常薇属于后一种情况。
从侧面看常薇,又另有一种味道,长长的睫毛,坚挺的鼻子,红红肉肉的嘴唇,让人忍不住上前咬一口的冲动,还有胸前宽大的厨师服也无法掩盖的一对丰满坚挺。真是让人“咕噜”一声,杨戬轻轻咽了一口唾液,没想到在寂静的走廊里,声音这么响亮。
听到这个声音,常薇停住了脚步,怒斥道:“杨戬,你个大色狼,又乱想什么呢?”
杨戬也停下回头掩饰道:“没想什么,我是酒喝得太多,有些口渴了。”
这么蹩脚的理由,常薇肯定不会相信。但也没办法反驳。只能把杨戬乱想的机会剥夺。
“你走前面!”
“我不是一直走在前面吗?”
“走在我的正前面。”
于是宽敞得可容四人并行的走廊里出现了奇怪的一幕。杨戬走在前面,正后面两米处跟着常薇。局中人不自知,如有第三人在场,即使是个智障也能看出来,这对青年男女关系不寻常,绝对有事儿。
短短七米长的走廊,两人走走停停,足有七八分钟才到大厅。七米路程让两人心中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痒痒麻麻的感觉。杨戬记得以前看过一部电影叫‘七年之痒’,说的是男女结婚到了七年的时间就会在感情上产生变化,造成婚姻关系不稳。自己两人刚才走过七米长的走廊,内心深处好像也有一些怪怪的感觉,两人之间的同学关系能不能继续稳定,也是一个未知数。没准就打破同学关系,发展出其他的更亲密的关系。这和电影里的情节有些类似,估计也可拍成电影,名字就叫做‘七米之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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