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开始之前,先问个简单的问题,内功和外功,到底哪个更重要呢?
当然,两者兼顾各不耽误自是最好,可是,绝大多数人没有那个能力,就好像思与学——这世上总是很难有既擅长思考又疯狂学习的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一个拥有深厚内功却没有精妙武技的人,一刀一剑气势恢宏!可是对手往往不会给你出招的机会,或者拥有一万种卸力手段——任你刀气喧天,弹指之间给你化作虚无!
你的内功是用不上的。
可是一个拥有高深武技却没有扎实内功的人,舞刀弄棒变幻莫测,观看的人一脸懵逼,听说的人满脸神往,可是真正上了战场,对面一刀,你就没了······
你的招数,不过是花拳绣腿。
这个世界,人们以内丹之道修炼内力,兼以天地大道修行外功,论内,论外,皆是深不可测,无人能臻至最高境界。
故而,主修内功还是主修外功,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亦是所有修武之人的大选择。
修内者,曰武仙。
修外者,曰仙武。
······
楚籣城,一座算不上大也算不得小的南方城市。
在西楚郡,所有城市的名字皆以“楚”字开头,而楚籣城盛产铁与铁木,更盛产“籣”——一种盛放弩矢的器具。
故而名“楚籣”。
你听这名字和这特产,差不多就可以猜到了,这是一个比起武术更倾慕箭术的城市。
然而难堪的是,季子鹰并不擅长箭术——他扔出去的箭都比射出去的准!给他一块石头,他可以精准地打穿三百米外一只大雁的翅膀而不杀了它,可是,给他一把弓,他连十米外的八尺大汉都射不中。
这是个诅咒。
这诅咒真的让他很心烦。
更心烦的是,他手上没钱了,可是为了一个约定,他必须在这座鬼城市呆一个月!
“呼。”他难受地吐出一口冷气,“这一个月,我该怎么熬啊。”
似乎是为了强化悲剧的效果,天上居然下起了雪。
一片片雪白的雪花飘摇而下,落在他雪白的头发上。
乍看之下,就仿佛是雪花盖住了他的头。
这怪异的形象引得不少路人行注目礼。
没办法,季子鹰只好盘起这一头雪白长发,用黑布巾裹着,再戴上一个斗笠。
现在的形象就要好多了,一身平凡简朴的衣裤,头戴斗笠,背负长剑,嘴里还叼着一根木签。
潇洒,俊逸,竟稍稍有点儿侠客的味道。
非常孤高冷傲非常“大侠”地走到包子铺的门口,子鹰掏出布袋,摸出了最后一枚铜币。
“老板,来两个包子。”
“一枚铜币只能买一个半。”
“啊······”子鹰想了想,“那就一个半吧。”
那老板看了他一眼,又瞅了下铜币,良久,转身拿包子去了,一边拿一边碎碎念:“嘁,我还以为是个有钱的,走起路来拽得跟个二八五似的,原来是个穷光蛋!”
回过身:“喏,给你两个。”然后拿过钱,瑟瑟缩缩地进屋取暖去了。
子鹰怔怔地看着手上热气腾腾的包子,微笑道:“世上还是好人多啊。”
他向来是个喜欢把人往好处看的家伙。
拿着包子,他兴高采烈地踱着步子,沿着行人稀薄的大街,一步两步地向客栈走去。
客栈的钱也到期了,过了今晚他就得收拾铺盖滚蛋了。
可是他还是很开心,因为遇到了值得开心的事情。
知足常乐,一个人不活在当下,那又该活到哪儿去呢?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嘛。
突然,远处传来一声马嘶。
那声音是如此地凶猛,就像是马路上飞驰而过的跑车。然后一匹神骏疾驰而来,上面坐着个公子哥儿,一身华贵的雪白毛裘,一看就是贵族子弟。他也不管面前有没有人,就这么肆无忌惮地冲刺着,四只马蹄扬起漫天尘沙。
“前面的人赶快滚开!”神骏后方,四名黑衣壮士紧随而来,他们一边高声呵斥,一边以马鞭抽打,典型的恶奴形象。
这样的场景在电视里看了无数遍——童年时候虽然也曾见过,可终归印象不深了——在此得见,子鹰还是觉得挺有意思的。
他就抱着包子,微笑着退让一边,静等对方经过。
他向来不是个喜欢惹事的人,而且,打架什么的多没意思啊,要么就不打,要么就打一堆,打一个人这种事情,太无聊了。
他就阖着眼睑,无聊地靠在墙上,拿着木签在石壁上画画。
一颗“茸儿”,两颗“茸儿”,三颗“茸儿”······
“我的冰糖葫芦!”
直到这道声音响起。
他猛地看过去,只见一个小孩挣脱奴仆的拉扯,猛地扑向街道中心,那里有一串红彤彤的冰糖葫芦。
而那匹烈马,此时亦刚好抵达!
“小少爷!”奴仆的尖叫声刺耳地响起。
两边街道上的行人亦是惊骇地捂住嘴。
谁都想得到,这一幕的结局是什么。
一匹高头烈马撞上一个七岁小孩,能有什么结局?
“天啊,小姐!”远处的酒楼上,一位女婢看到了这一幕,猛地抓住身旁少女的衣袖。
“怎么了,小莺?”少女困惑地回过头,露出一张秀美绝伦的面庞。
她是如此的美丽,以至于她的每一举每一动都牵动着酒楼中所有食客的心。
此时这淡淡的回眸自然亦引起了轩然大波。
“冯小姐在看什么?”
“好像街道上出了什么事情。”
“能吸引冯大小姐的东西,肯定是有意思的东西。”
一片哗然中,大家都向着大街上看去。
然后所有人都看到了这险恶的一幕!
此时,那匹马已经扬起双蹄了。
小孩已经扑到糖葫芦上了。
那一对铁一般的蹄子马上就要踏在他脑袋上了。
“不行,来不及了!”冯绮容抬起纤纤玉手,粉袖中露出一截袖箭,只要开启机栝就能发射,可是她们离得太远,等袖箭抵达的时候,小孩也已经被踩死了。
酒楼之上,亦有不少人张弓搭箭,想要救人。
在这楚籣城,射箭好手多不胜数。
可就算楚籣第一神箭手楚天阔在此,也改变不了小孩子惨死蹄下的命运!
都是一样的理由,太远了。
远水难救近火!
好人很多,可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该死的,这是哪家的纨绔!”
“完了,死定了!”
“这么小的孩子,真是太过分了!”
酒楼之上,所有人都感到胸中一阵堵滞,只因他们是目击之人,他们亲眼看着这孩子身死横祸,亲眼看到他生前的模样,可是却无力拯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被马踩得血肉模糊!
这比事后观看死者尸体,要难受一千倍一万倍!
“天啊!”小女婢急得眼中泛泪,死死地抓着身旁小姐的衣角。
就在这时,一道身影动了。
不,应该说,这个家伙终于动了。
季子鹰拿着木签画完了最后一颗小草。
他的强迫症才终于得到了满足。
可是还是有些不满意,这最后一颗小草,画得太丑了!与“她”的完美感觉全然不符!
但是,再说吧。
因为那双马蹄已经近在咫尺了。
可是,问题又来了。
怎么拯救这个小孩呢?
子鹰发现自己的选择强迫症又犯了。
他至少有三十种方法救人。
每一种方法都只需弹指功夫。
可是,该用哪一种呢?
“嗯······”子鹰颇有些尴尬地看着落下的马蹄。
深深地思忖着。
十分之一秒。
十分之二秒。
十分之三秒······
好吧,随便吧,管特么的!真麻烦死了!
“刷!”他抬脚轻轻一铲,一道沙子离地而起,也没见它飞得多快,也没见它飞得多重,感觉就是轻飘飘的一蓬沙。
可它瞬间就飘过了二十米,瞬间就落到了马蹄上。
然后,瞬间······
把那匹马整个掀了起来!
就像个风车一样在天上翻了七八个圈,然后啪叽一声落在地上。
马儿被震得一脸懵逼,再没了半点神气,站起之后一动不动的,乖得就像一只家养的吉娃娃。
至于白衣大少爷,早不知道飞哪里去了。
看吧,说过了,不管哪种方法,都只需弹指功夫。
而且,简单,直截,暴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