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克,拉好仇恨,奶妈快点救人,兄弟姐妹们再加把劲,boss就快挂了。”40平左右的出租屋内烟雾弥漫,一个头发邋遢,胡子好像也好几天没有刮的男孩,此刻正双眼通红着盯着面前的电脑屏幕,嘴上叼着烟,对着话筒熟练地指挥着游戏里队员打boss。
轩辕亚,今年22岁,计算机专业,在这个数字化信息时代,以他的计算机水平,毕业后做个程序猿完全没有问题,但他受不了上班的那种气氛,一个月都没到就辞职了,操起了自己上学时候的老专业“游戏代练”;
轩辕亚的游戏天赋不是一般的高,不管是操作,还是指挥都是超一流的,在世界都能排进前十,靠着玩游戏,轩辕亚自己大学四年没问家里拿过一份钱,加上奖学金,每月还会寄点钱回家补贴家用,他家并不富裕,为了他能读完大学,哥哥姐姐早早就辍学打工了。
现在靠着写写游戏攻略,代指挥boss、城战之类的大型活动,卖卖装备之类的,虽然累点,一个月能弄到2-3万,现在这个boss轩辕亚,他也不知道是这次的第几个单子了,两天前接到哥哥的电话后,他就像疯了样,拼命的接单,整整三天三夜没有闭眼休息了。
先快音响里传来大家的欢呼声,只见屏幕里,一个头上顶着巴拉卡斯四个字的龙族boss轰然倒地,看到boss倒下,轩辕亚整个人放松了下来,靠着沙发椅上,脑海回响着哥哥电话里的内容;
他实在太累了,差一点就睡着,好在这时一个语音弹过来,紧随着一条信息传过来:”兄弟钱打到你帐上了,查收下。“
用力的甩了甩自己昏沉的脑袋,勉强打起了点精神,登录银行进行查帐,当看到帐户上显示着10000000余额时,激动的一拳朝着桌子砸去,正好砸在桌子上放着的一把匕首上,因为角度问题,鲜血流了出来,疼痛使的轩辕亚更加清醒,连忙抽了几张纸巾擦了下血,轩辕亚一看只是皮肉伤,而且伤口不是很大,可能有很重要的电话要打,也就没注意桌子上的匕首,匕首全长25厘米,好像是一个整体打磨出来的,材质有点像骨头,又有点像石头,总之不是钢铁之类的东西,这是轩辕亚一次回家在老家山里捡到的;
只见轩辕亚残留在刀身上的血液,慢慢的消失了,边同桌子上匕首边上残留的血液也像是活了样,朝着弹道流去,与其说是血液活了,不如说匕首是活的,只见吸收了血液的匕首,开始慢慢抖动了起来,一束红色的光芒像是从匕首内部发射出来样,光芒越来越多,从开始的一束、两束然后光芒四射,像是电影里的特效样,好像是有什么宝物要从里面破茧而出样,但又好像差点什么东西就是出不来的样子;
“哥,妈的手术钱,弄到了,我一会就给你转过去。”这时轩辕亚终于注意到匕首的变化,受伤的右手慢慢朝匕首伸过去,想要拿起来看看,当手一靠近匕首,手上的伤口像是又被割了一刀样,鲜血又流了出来,滴落在发着光芒的匕首上,轩辕亚大叫一声,连忙把手抽了回来,匕首像是满足了某种需求样,光芒瞬间大张,充斥这个不大的房间;
光芒来得快,去的也快,当光芒消失后,屋内除了游戏的背景音乐,唯一的声源,就只有沙发上,手机里传来轩辕亚哥哥焦急的声音:“小亚,说话,你怎么了?””喂,小亚,你说话啊,小亚“
上古时期,众神之战的波及化为一片荒无,再无一丝的生命痕迹,有的只是无尽的尘埃与海洋;历经一个纪元的岁月,这片曾经无尽繁华的大陆终于慢慢恢复了生气,有了山川、河流、草木;一眼万年,光阴匆匆,百万年后,大陆上开始有了生命的踪迹……
洪荒大陆就是上古时期的诸神大陆,经历了上千年的战斗,人类靠着聪明的大脑,和远超去其他物种的学习、适应能力,终于在这片大陆上有了自己的生存空间;
大陆上还没有王国的形成,还是以部落的形式存在,强大的部落拥有上万人口,最小的部落也有上千人口,炎狼部落属于这片大陆上最小的那一类;
炎狼部落中心处,有一幢占地是其他房子三部大的房子,说是房子,不如说是大号一点的帐篷,唯一比帐篷强的就是,房子是用结实的树杆建成的,这就是炎狼部酋长的住的地方;
此时酋长房屋外,一个身高两米二左右的汉子,络腮胡子,脸上有一道很深的疤痕,一身的肌肉疙瘩,要放到现代来,绝对是一个篮球好手,绝对的力量型的,美少女心中的猛男。
就这样的一个肌肉猛男,现在却焦急的在屋子外走来走去,只听见屋内女人痛苦的撕喊声,汉子长着一副30岁的面孔,其实才刚满18岁,汉子是酋长最喜欢的小儿子轩辕力,同时也是部落最勇猛的战士,屋内叫喊的女子正是他的妻子,今天他就要当父亲了。
与此同时,一道微弱的红色光芒从天而降,直奔轩辕力妻子的产房落下,消失不见,也许是光芒太弱,异或着是屋外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屋里的动静,没有人看到这道光芒,就在光芒消失在屋顶的瞬间,屋子里传出了嘹亮的哭声,紧接着一个穿着简单的兽皮衣服的妇人,掀开帘子,抱着孩子走了出来,轩辕力一个健步冲过去,接过自己的孩子抱在手上,憨笑的样子,使人根本无法把他和那个能跟巨齿虎单挑的汉子联系在一起。
洪荒大陆的动物和地球上生物差不多,地球上有的一些猛兽,大陆上都有,而且不管是从体形还是力量来说,根本就不是地球上同种兽类能够比拟的,就拿巨齿虎来说,外形和老虎差不多,众所周知东北虎是虎类里体形最大的,但巨齿虎的体形确是达到了东北虎的三倍左右,据查的资料来看,东北虎最大的也就是3米左右,而成年巨齿虎除去尾巴,净身长达近9米的样子,重量更是达到千斤;
肉食是这片大陆上人类的主食,每次外出捕猎食物,都是成群结队的,最少也要有10人左右的队伍才敢外出捕猎,就这样的人数,每次捕猎还是等同于死亡边缘走上一朝样,大陆上老死的人类几乎为零,除去死于部落间资源战争,还有少量因急病死去的外,全部都是死去捕猎。
炎狼部落不远处的河边,一群孩子正在河里嬉闹,一个身高一米五左右,皮肤麦黄的男孩子穿着兽皮衣服,嘴上叼着根草根,躺上一块巨石上晒着太阳,小男孩子五官很端正,眉宇间与轩辕力有着七八分相似,正是轩辕力的儿子轩辕亚丁;
轩辕亚丁眯着望着天空,轻声地嘟囔者:“十年了,爸妈、哥哥姐姐,你们还好吗?妈妈的病好了吗?我好想你们。”
这个男孩不是别人,正是轩辕亚,当初被光芒包裹着来到洪荒大陆,在轩辕亚丁两岁的时候,前世的记忆慢慢在脑海浮现,随着年纪渐渐的增长,记忆也越来越完整,直接今年,也就在半年前,前世直到光芒包裹着他之前的记忆,终于全部想起来了;
至于被光芒包裹后发生了什么事,又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这中间的记忆,这半年来,不管轩辕亚丁怎么努力回想,都毫丁点印象,就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每每想到这里他都会侧下脸,看向自己右手臂上一个红色的匕首纹身,终身比前世世界上任何纹身大师纹的都要逼真,就像是真的一样,当前世记忆全部恢复后,他知道自己之所以会来到这个世界,肯定与这匕首纹身有关,这纹身的样子和他前世那把匕首一模一样,而且他也从这世的父母口中得知,这个纹身是他一出身就有了的。
“亚丁哥,快下来玩。”就在他沉寂在前世的回忆当中,在河里玩的几个孩子,一边他泼水,一边叫唤着他下水一起嬉闹。
终有一天,我会弄清你到底是个什么玩意的,轩辕亚丁在心里说,然后朝几个小伙伴说:”来了。”说完站起来,直接跳了下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