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这里之后,我才知道原来这个世上还有这么漂亮的地方,到处都是高楼大厦,车来车往的,到了晚上,周围亮起不同颜色的灯,哦,我后来才知道那叫做霓虹灯,把整个城都照得花花绿绿的,煞是好看呢。”
陈娟说着说着,竟是微微的笑了起来,脸上那一抹柔和,竟让她显得沉静而美好。
“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在这个城市呆下去,我也要像路上的那些人一样,穿着好看的衣服,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我却忘记了,这里毕竟不是我们乡下,在这里,哪怕是上个厕所都要用钱,而我带来的十几块钱,只够在路边吃一碗馄饨。”陈娟抬头看着天花板,像是在嘲笑自己当初的不知天高地厚。
“钱用光了,我总得想办法不让自己饿死不是,所以我决定去找工作。我也知道自己是块什么料,所以我只去那些小餐馆,想找份洗碗的工作。谁知道人家一看到我全身都是黑黑的煤灰,别说请我了,根本连门都不让我进就把我给赶走了。也不知道到底找了几家,就在我饿得头晕眼花的时候,终于在一处偏僻的小饭馆里找着了工作。
当时那老板说包吃包住,然后每个月还有五百块钱的工资。我心里那个激动呀,五百块钱,那可是相当于我们全家人两个多月的生活费了呀,于是我千恩万谢的留在了那个小饭馆里。
到了第二天我才知道,所谓的包吃包住到底是什么意思。因为饭馆的位置偏僻,生意很清淡,老板两夫妻说是为了节约成本,就把客人吃剩下的饭菜拿来给我当一日三餐。生意还行的时候我还能有点菜配着饭一起吃,如果哪天生意差了,我就只能吃白饭。
因为店里就请了我一个人,所以到了晚上,老板就让我住在了店里。呵,你们都想像不到那是怎样的住法。把几张椅子拼起来,然后再拿一条破了一个大洞的,棉絮都发黑的棉被,这就是所谓的床。当时我也没什么想法,反正总不至于比在家里过得差就行,心里想的全是月底拿到工资时的美事。
每天,我一个人包干了饭馆里所有的活计,累得像条狗似的,但是老板两夫妻还是不满意,稍有不对就捉着我来打骂,为了能在这个城市生活下去,我把这一切都忍了下来,而朱志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的。”
陈娟这时说到朱志,已经没有刚刚那么激动了。
“朱志这个人,可以说让人看了第一眼就不会想去看第二眼。全身上下都是浮肿的横肉,走起路来能晃得人眼花。身上的衣服永远都是皱巴巴的,还带着一股子的酸臭味。他每天都会来小饭馆喝酒,每次都是只点一碟炒花生米和两斤最便宜的散装白酒,这样就能在小饭馆里喝一晚,每次不喝个大醉都不会走人。
老板每次一看到朱志都很是嫌弃,说这个穷鬼,每天就拿着那么点钱来装大爷,如果不是生意差,还真不想侍候呢。
刚开始我也不太想理会朱志,觉得他这么一个大男人,长得像头熊似的,你说干点什么不好,却这样天天在外面卖醉,连个女人都比不上,真是没出息。
后来有一天晚上,下着好大的雨,饭馆里冷冷清清的,整个晚上就只有朱志一个人来光顾,老板两夫妻看着心烦,早早的就走了,走时交待我说等朱志喝光了桌上的酒就赶他走。
难得能清闲一晚上,我把饭馆里里外外收拾好后,就坐在大门边上,一边看着外面的大雨,一边等朱志把酒喝完。
可能是那晚的大雨让朱志心里觉得烦闷,那一晚,他一边喝酒,一边自说自话的对我说了很多他的事。
原来,他也是像我一样,都是从很穷的地方来到这里的,本来是想着能在这个城市混出个人样来的,但是偏偏天不从人愿,东混西混了几年,最后就只是在市里的食品站做了一个屠夫,每天干的是又累又脏的活,拿的却是最少的工资,每个月除了房租水电之外,剩下的就只够勉强活命。
那一晚,这个像熊一样的男人在我面前呜呜的哭得像个孩子一样,看着这样的朱志,突然间,我的心里就软了一片,原来都是世间可怜人。”陈娟说到这里,露出了一抹无奈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