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女孩有纹身说明什么?性感还是开放?
答:说明你有偏见,不仅是对女性的偏见,而且是对纹身的偏见。
他见过满臂纹身的人在公交上让座,他也见过“人民的公仆”进酒吧围着舞女大跳脱衣舞;他知道有些被逼无奈拿刀砍人的凶徒只是为了生存,也清楚有些穿西服打领带的禽兽常拿着公款吃喝;他在外面见到过农民工盖楼冻烂了双手,脓血污秽,可他们只是为了撑起一个家;有些ktv上班的女孩子衣着开放还被老板一个劲的灌酒,可她们挣来的钱全都寄给了老家的爹娘……
在这个荒唐的时代里穿的靓丽帅气的不一定就是绅士,打扮的非常暴露的也不一定就是婊子,谁说流氓就都是坏人,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背后的故事,你可以不理解,但你的嘴千万不要乱讲,生活会逼得你放下很多东西,只为谋生。
而他,就是这样一个被逼的人,他被生活所逼,一再逼迫,虽然他已经当了流氓,却还是处处受欺负。
他叫韩不死,一个有着让人啼笑皆非名字的家伙。一个走投无路进了夜店当保安或者说是流氓的人。他原本以为自己放弃良心成为一个流氓就能不受欺负,就能过的好一些了,可是他没想到,不行!他似乎天生就是要受欺负的命,他身体瘦弱,从小就自卑,而且搞笑的是他还有一点这个世界所难以容忍的菩萨心。所以他可以做一个流氓,但不能完全丢弃自己的良心;所以他即使努力的去成为一个流氓,但他这种流氓并不能让他不受欺负。被人欺负,被人歧视,被人看不起,这似乎是他的宿命。
保安也不是好当的!最起码对他来说不是。就在今晚,他再次受到了一个醉鬼的侮辱:当那个家伙拿着酒杯往里面吐了一口痰放在他眼前,然后再掏出一叠红艳艳的钞票晃了晃时,说实话,他动心了,尽管他不想承认,但却是他动心了,他不是贪钱,可钱的确能做好多事,也许还能让他不再让人看不起……最终韩不死还是转身走了,但那一瞬间的犹豫和渴望似乎让那个醉鬼得到了极大地心理满足,他不太在乎韩不死是否喝下了那杯带着他口中吐出肮脏液体的酒,因为仅仅是韩不死那一刹那的犹疑,就已经足够他的优越感爆棚了。
在酒精和优越感的双重作用下,他觉得自己成为了全世界最得意的人,最后那杯酒被他泼到了ktv旁边那个买花的小姑娘身上,她吓得一句话都没说,赶紧走开了,韩不死也是一样。但不同的是小姑娘看韩不死的眼神里的同情比往日又多了不少,而韩不死心中的歉疚则更多——那是唯一一个没有嫌弃他的人,没有对他表现出厌恶和看不起眼神的人,即使是今晚也一样,只有深深地同情。
早晨六点,深秋的北方已经很冷了,天也尚未放亮,韩不死下班了,他骑上了自己的那辆被人弄得呕吐物沾满车身的电瓶车,向着一个地方走去。那不是他住的地方,那边只有一条河,一条刮着冷冽腥臭的风的河,他就在这凛冽的风中骑着,迎面刮来的风像是刀子一样割在他的脸上,十分疼痛。在外人看来他这一举动无疑像是受了刺激,但从他的眼神中旁人却看不到一丝受侮辱的痕迹,**上的痛苦和他的内心比起来根本就不值一提。
这一晚应该是他人生中被铭记的一晚,因为帮助和尊重他的人因为他的一点点迟疑和懦弱也受到了侮辱,这让他不能接受!他能够忍受侮辱,但是他不能忍受对他好的人因为他而收到屈辱。
自从七岁那年以来他所受到的种种侮辱早已让他变得麻木,甚至他都一度觉得自己因该受此屈辱,胸口那个印记如同耻辱一般早已为他带去了各种各样的不堪,这些年下来这种程度的辱骂对他而言不说见怪不怪也差不太多了。普通的侮辱早已不能让他的心潮有太大的起伏,可今晚唯一对他好的人也因他而遭受了非人的对待,而且还是一个娇弱的女孩……这不行!绝对不行!这种事他韩不死怎么能坦然接受呢?
万事万物总有一个初始和终结,有的东西总会在不知不觉间转化,即使是韩不死,也是有自己最后的底线的。若是放在以前他不是很能确定那条线是否无穷,是否存在,但经过这刻骨铭心的一晚之后,他终于明白了,那条底线还是存在的,只不过是先前那条线被他遗弃了太久,以至于差点都快被他真的忘记了。
但是就在昨晚,那条曾经淡出他人生的红线,又出现了!
整整一个晚上,ktv的灯红酒绿和纸醉金迷没有让他有那种以往的沉寂和麻木,喧嚣和嘶吼并不能像以前那样迷醉他的心神。他呆呆的站在那个他站了很多个晚上的角落,充耳不闻那些带着各种情绪的宣泄,他的眼前和脑子里仅剩下了一个画面……卖花的小姑娘被那个混蛋羞辱,她在离去前看着自己时那眼神里比往日更加浓烈的同情!
对,是那双眼睛,那双带着怜悯的眼睛!那双清澈但却仿佛能看出一切绝望的眼睛!那双似乎认定自己一辈子永无抬头之日的眼睛,那双第一次以不是羞辱和歧视看向自己,但却依旧深深刺痛了他的心的眼睛。
“不干了,他妈的老子不干了,反正在哪里都是遭人白眼,实在不行还不如回村里待着,好歹不会让关心我的人受到这些流氓的侮辱,回,这就回!”
韩不死下定了决心要辞职,离开这个地痞流氓横行的地方,他要找一个不会歧视他名字和他身上那个令人作呕的纹身的地方,而若是找遍天下都实在没有这种地方的话。对自己捅上一刀,然后了结自己……这一点,他还是下的去手的,做不成流氓不代表他对自己不够狠,一个内心对自己痛恨了十几年的人没有什么事是对自己做不出的。
他来到了河边,从电瓶车上拿下来一个玻璃瓶,那是一个满嘴脏话的混蛋刚开完瓶就扔下不管的龙舌兰,里面的酒除了挥发出的那一点之外几乎没有消耗,哪怕开瓶时都没有溢出一点来。
韩不死其实极其讨厌这种酒里边怪怪的味道,但他还是不喜欢像那个混蛋一样往里面放盐和柠檬片,酒酸了让他觉得更难喝。任何东西都应该在一种合理的范围内存在,酒可以很烈,也可以很柔,但就是不能酸,酸了的酒还不如尿。纹身一样如此,纹身可以很文艺,可以很狂野,可以很痞,可以很华丽,但若是纹的像上了色的x光片,让人像一具开膛破肚的尸体,那看起来就真恶心了。但很不幸,他喝到过酸酒,而且更不幸的是他身上也有那种恶心的纹身,甚至不止是恶心,在他自己看来那更是带着一些阴邪和诡异的感觉,不只是他,几乎所有看到过那个纹身的人都会对他产生莫名的反感和恶心。
“他妈的,真难喝,他妈的,那个混蛋真是变态,居然喝这种东西,这算什么?呸!”
韩不死苦着脸喝了一口酒,然后又狠狠地啐了一口,似乎喝这种奇怪的酒让他十分的难受,可不喝的话他又觉得自己幸幸苦苦带着它出来并不划算。韩不死觉得老天对自己实在是不公,为什么他才20岁就要承受这么多平常人一辈子也接触不到的痛苦和歧视,忍受很多人一辈子都不敢想象的孤独。
“没事的,马上就解脱了,大不了回家,大不了一辈子不出门,老妈可不会这样对我。”
韩不死胡思乱想,这难喝之极的酒很快也被他喝了大半,这时候他觉得这酒也不是那么难喝了,好像自打他出生以来除了小时候喝到的那一瓶母亲买回家的劣质葡萄酒外,也从来没有觉得酒是好喝的。他打了一个寒颤,不知是内心的寒冷还是外部的凛冽让他这样,可结果是寒颤过后他又不由得想起了自己身上那处让他厌恶至极的地方,他使劲的攥着自己的胸口,想要撕破自己的皮肉,让那处地方从他身上消失,但很可惜,他做不到,这不是说他怕痛或是下不了决心,而是他真的做不到,那东西,似乎有魔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