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有条不紊的过着,转眼就过了半年多。
十月的小镇总是格外冷得快,秋风四起,满目萧瑟,比起春日的繁荣盛景,秋日要更多了一丝让人宁静的安适。让繁忙的镇民都忍不住稍微停下来观赏一下秋日。
狭隘的街上传来一阵喧哗,其中的爽朗大汉的哈哈声从一家铁铺里传出,惊掉了门口榕树摇摇欲坠的几片树叶。
“修这小子,没想到那么有本事,居然考上了帝国学院。”□□上身,右手还拿着铁锤的老西斯克林一边凑近左手上的信纸,一边说道。
这下好了,不光宗耀祖都是假的。
“约翰,你儿子可比你出息。”本来只是来买一把菜刀的镇民凑过来仔细看信封,薄薄的几页纸上讲明了修离开后的一切以及为什么会去帝国学院。
隔壁杂货店的老板娘听到这话,本着不嫌事大的心情过来仔细看过信封,然后颇有些酸溜溜的讲到,“还不知道是真是假呢,再说修有什么本事呢?”
围观的几人皆有些鄙夷的看了眼老板娘。
谁不知道她儿子之前连纳西城的三流学院都考不上,这会看人家有出息了就来酸溜溜。
“怎么不是真的!你看这信封,是能仿造出来的吗!”听到有人毁谤儿子,老西斯克林第一个忍不住,他把铁锤狠狠往地下一砸,就见地下裂了条缝,吓得老板娘往后退了几步。
偏偏老西斯克林不放过她,将信封快贴到了她脸上。
虽然有些晃悠,但老板娘还是看清楚了信封,信封简洁大方,中间一行清秀小字,写明了这是从帝国学院寄出来的,寄到小镇。
小字上方是两只黑色雄鹰,腾飞状,背部靠在一起,翅膀朝着两边展开,光是看着就感觉不一般。
这正是帝国学院的标志,举国皆知。
而且精致无比,根本不是仿造能出来的。
老板娘讪讪的往后又退几步,直到老西斯克林抓不到她才嘟囔道,“我就是说说,干嘛啊这是。”
然后一溜烟跑了。
老西斯克林也不想在这种时候生气,看她走了以后才一摸肚皮,又将信封还有信纸好好的收起来。
这可要保存好了,多有纪念价值。
“今天我高兴!你们买东西的每人随便拿一样,就当庆祝了!哈哈哈……哎哎!马奇!我说只准拿一样,你这样可不厚道!艾利!哪个更不行!那是我的宝贝!”
当格拉蒂丝踏进铁铺的时候就看到一片混乱的景象,镇民们就跟抢劫一样四处挑拣铁器,还有偷偷摸摸想多拿几件的。而老西斯克林则咬牙切齿的让他们守规矩。
“约翰叔叔,这是怎么回事。”格拉蒂丝避开出去的人群,小心翼翼将安里西夫人煮的浓汤放在桌上,这才问老西斯克林。
“哈哈哈,格拉蒂丝,你来了!”老西斯克林一把揽过格拉蒂丝,从裤包里抽出刚才折叠整齐放进去的信封,然后塞到格拉蒂丝手中,“修考上帝国学院了,这是他的来信,叔叔跟你说……艾利!我说了不准拿那个!”
然后老西斯克林冲上去敲了几下艾利的头。
艾利满屋子乱窜,最后被不知道谁放在地下的锅绊了一下,跌了个狗吃那啥,铁铺的所有人都哄堂大笑。
“……”格拉蒂丝看着混乱的一幕,宝石蓝眸带出几分温暖,嘴角轻扬。
然后她看向手中的信封。
帝国学院标志,她的手拂过鹰的翅膀,有些愣怔。
帝国学院不仅是修的成长之地,更是格拉蒂丝的。在哪她看到了世界的广阔,看到了魔法的魅力,认识了一起笑一起流泪的朋友,还有那些有教无类虽然一把年纪却异常可爱的教授。
无一不让她怀念,就算里面还有修的另外几位美人,也不能让她不想念哪个地方。
午夜梦回的时候,她也曾梦到过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候。
而现在,她将有机会回到那里,那么她是绝对不会放弃这个机会的。
这也是为什么她明明有帝国学院所学的所有知识,却毅然决然的要回去的原因。
她不想放弃她那群可爱的人。
若不是现在她年纪太小,达不到入学的标准,恐怕她现在就已经去了。
而现在看到修已经进入了帝国学院,格拉蒂丝心头好似一颗炮仗被点燃了,心中激动起来。再过两年,再过两年,她也要回去了!
这样想着,格拉蒂丝不理会继续吵杂的众人,拿着信封来到西斯克林家的后院,坐在楼梯上便打开了信封。
本来只是随便看看的格拉蒂丝,却在阅读到第三行的时候大吃一惊,随即端正了态度,仔仔细细的阅读了整封信。
然后她皱起眉头。
上面写着,三月份修离开小镇去往星耀城的路上,在经过星耀城附近的加尔山的时候被一伙强盗打劫,两人自然敌不过穷凶极恶的强盗。那个彪形大汉埃里克为了保护修死在了加尔山的一片树林中。
而修重伤被正要去往帝国学院,家中是星耀城以南秋叶城中富商的法兰克少爷救了。
法兰克少爷虽然善良大度,可是却要赶在五月份之前去到帝国学院,而修重伤不醒,法兰克不忍心独自扔下修。便带着昏迷的修上路去往帝国学院。
而当修伤好了之后已经是快到阿诺王城了,法兰克听闻修去往星耀城的原因,便劝他去帝国学院考试看看,如果考上了,那可比当个铁匠要强得多。
于是修便去参加了考试。
然后一举压下众多一同考试的富家子弟,进入了帝国学院。
而现在才来信的原因则是之前刚入学之时学业繁重,又要赚取学费,这时候才闲下来向家里写信。而路上又耽误了一个月,所以信到的时候已经十月份了。
整封信看上去毫无区别,连字迹也是修的。
因为安里西先生是出纳,自然知晓很多知识,所以从小格拉蒂丝与修都是从安里西先生那里认字,对于对方的字都是了如指掌。
可信中的内容却让格拉蒂丝惊疑不定,于是她又看了一遍信。
与上辈子内容不同。
虽然格拉蒂丝早就知道修不会去星耀城学打铁,也是在路上之时决定去的帝国学院。
那时他也是与埃里克带着重剑上路,也是在加尔山遇到盗匪,而埃里克也为了修被强盗杀害,所以格拉蒂丝在看到热情的埃里克之时才提醒他小心。
谁知道,还是死了。
格拉蒂丝虽然觉得很可惜,可当时她提醒过埃里克,她就算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是没能力阻止。
而与上辈子不同的是,修重伤。
据格拉蒂丝所知,上辈子埃里克的死亡刺激了修,让修在悲痛之中与一直没收服成功的守成功签订契约,从而神兵在手,大发神威,将强盗全部杀害。
这一切被经过的法兰克看到,瞬间膜拜不已,从而提起帝国学院。
他与修说,既然有那么强大的剑术,为什么甘愿打铁,却不去帝国学院呢?你定能扬名天下。
于是修便去了帝国学院。
而现在,修居然重伤?那守呢?守去哪了?为什么没与修签订契约成为他的剑?
而且……胡说什么呢!如果真的为了重伤的人好,不是应该将他安置在城里吗,带着上路也不怕太颠簸把人弄死了吗?
那法兰克怎么可能是那么好心的人?格拉蒂丝见过那人,作为商人之子,他继承了商人的一切本性。贪婪,狡诈,无利不起早,从骨子到皮相都是奸商本质,如此的他,又怎么会去救一个昏迷不醒的人?
还带着他去帝国学院,这一切简直做梦都不可能。
恐怕是当时的修有利可图吧。
格拉蒂丝突然想起自己对守用的“燃”,难道是当时已经成功了,所以守失去了灵性变成了没用的刀,所以不能与修签订契约,修才会重伤。
本来这是最好的解释,可格拉蒂丝却觉得不对。
十分不对,先不说当时的守品质上升了一层,当然作为尾随修出生入死见过珍宝无数的格拉蒂丝不会看错,就说其后它在自我修复,那守就不可能在那之后又坏了吧?
那这样一想,又不知道怎么解释这与前世不同的事件了。
格拉蒂丝轻咬嘴唇,抬头看向院子那棵萧瑟的槐树,本来巨大的树冠现在只剩下可怜的几片树叶。海风轻轻吹过好似就能将它吹落。
秋日的太阳洒下,穿过枯败的槐树,形成片片光影,为有些肃杀的秋日增添几分暖意,迎面温柔轻抚在格拉蒂丝脸颊上,好似能让她去除多余的烦恼。
而它明显成功了。
何必纠结那么多,过去的事就过去了,现在的她拥有比前世更厉害的魔力,比前世更多的时间,知晓那么多事。
那为什么还瞻前顾后?
而且虽然过程不同,可是结果却也一样是修进入了帝国学院,与上辈子其实没什么不同。
坐在石梯上的格拉蒂丝突然觉得很静谧。好似全世界都安静下来。明明旁边就是铁铺的喧闹,西斯克林叔叔的大嗓门老远就听得到。
可格拉蒂丝却觉得头脑清醒,魔力在身体中每一个角落轻轻舒展,让她忍不住轻轻□□了一声。
片刻之后,格拉蒂丝嘴角上扬。
她的魔力开始趋于稳定了,比前世提早了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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