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哥最近有点烦。
花了很多的人力物力,结果战利品却是一仓库的女孩子衣服,心情之郁闷可想而知。
在洪城基地里,政府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组织搜寻队外出搜寻物资,由基地军队带领,基地人员可自由报名参与搜寻队,然后简单筛选一番便出发了。
虽然有正规军队带领,而且这几年来持续的清扫丧尸行动,基地附近的丧尸数量已经大大减少,但危险系数还是很高。
每一次搜寻行动都会有人回不来。
还有一点,虽然有正规军带领会安全一点,但相对的,报酬就会少很多。大头都被基地拿去了,剩下的那些自愿参加搜寻队的人员,能拿到的就只是一小部分而已。
当然,即便是这一小部分,也会比打工所得要多。毕竟是刀口舔血的活,没有与风险相对应的利润,傻子才会去干。
然而,拼死拼活却眼睁睁看着基地拿走大甜头,肯定会滋生许多不满。但是在基地强大的武力面前,纵使牢骚再多也只能吞肚子里。
这时候另外一种搜寻队便产生了,那就是私人搜寻队。
由平民们自己组织,自己出人出力组建搜寻队外出寻找物资,只要向基地申请并获得通过,就可以行动了。
武器可以从基地专门地方那里去租借,并且这种私人搜寻队每次回来都得上缴一定比例的战利品。
基地不会阻止这种行动,倒不如说他们巴不得这种私人搜寻队越多越好。因为这样子基地不仅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甚至不用消耗任何官方力量,就可以从私人搜寻队那里获得一大批物资,何乐而不为呢?
虽然要上缴一定比例的物资,但是总归大部分都能归自己支配。
然而这种私人搜寻队有一个非常大的弊端,那就是风险太大。
基地搜寻队可是有军队带领的,安全度比这种私人搜寻队不知道要高上多少,你民间自发组织的,能有人家军队专业?
人家坦克大炮样样不缺,你却只有步枪手榴弹,一杆歪把子机枪都很少能有,上哪去比?
所以私人搜寻队死亡率出奇滴高,是基地搜寻队的几倍不止。
在风险这么大的情况下,要是一次搜寻行动毫无所获的话,那可就真是亏到姥姥家去了。
光头哥这次就是亏到姥姥家了。
有个小弟告诉他,离基地不远的一个叫下余的小镇上,好像有一整个仓库的粮食囤积着。
光头哥那叫一个高兴啊,整一个大仓库的粮食那是什么概念?关键是他查了一下地图,这个小镇离洪城基地相当近,只有不到两小时的车程。
末世已经三年了,洪城基地的建立也已经有两年左右的时间。在不简单的搜寻队扫荡之下,基地周围的城镇村落物资基本上早就搜刮一空。
不到两小时的路程有一仓库的粮食,光头哥一下子就失了智,花费了极大的人力物力组建起一个搜寻小队便出发了。
现在想想也是脑子有坑,如果真有一个仓库的粮食,这么长的时间恐怕早就被其他搜寻队搬空了,哪里还轮得到他们啊。
总之一路牺牲了好几个队友,连那个告信的小弟都死了,光头哥他们才终于到达了那个小弟口中的下余镇。打开仓库大门一看······
好嘛,的确是一整个仓库。不过不是粮食,是衣服。
当时光头哥眼前一片金光闪耀,差点就不省人事。
光头哥恨不得回去把已经丧生在丧尸嘴下的小弟救活,然后再枪毙他一万遍才甘心。
花了这么大力气,结果你告诉我就只找到一仓库的小姑娘衣服?光头哥气的毛都脱光了。
但是能咋办呢?来都来了,不把这些东西带回去,那不仅亏到姥姥家,老祖宗家都亏到了。
想起来基地人员看到他们回来时几辆车上都堆着女孩子衣服时那别扭的强忍住笑的表情,光头哥恨不得跟他们来一波皇城pk才解气。
基地人员表示同情,连那点抽cd不要了。
这让光头哥更加郁闷。
小女孩衣服有个毛的市场,摆摊好几天了,都没卖出去一件。
洪城是他这么多天以来的第一个顾客。
但他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哪懂什么鸡儿女孩子着装搭配啊,洪城问他穿什么,他抖抖烟灰,看上去似乎非常冷静。
然而其实内心是懵逼的。
假装找一找,随便递一套过去看看算了。
洪城接过来,打开袋子展开一看,眉头一皱。
他不知道这店主是故意的,还是故意的。
这是一套迷彩服。
准确的来说是迷彩色的背带裤,外加一件长袖。
林歌眼睛一亮,说实话,这种类型的他是能接受的。
然而洪城好像不大满意。
“没有别的了吗?有没有那种更可爱一点的了?”
我哪知道什么可爱,什么不可爱啊!光头哥很烦。
“不。”林歌一步上前就拿了过来:“就这个。”
这一套算是在这店里最中性的衣服了,林歌本来看到这满堂的可爱风衣服都绝望了,这套衣服看上去好歹能穿。
洪城看林歌态度如此坚决,虽然不太满意但也只能作罢。
“那试穿看看呗。”
“好。”林歌点点头,就要脱衣服。
洪城一惊,赶紧摁住他的手,道:“就站这里换像什么样子,老板,有没有布帘啥的遮一下啊。”
光头哥摸了一下他的光头:“麻烦死了,这么点大的谁要看啊。”
指了指店里面:“那里有个小房间,去那换。”
林歌被鄙视了,心中居然有一丝诡异的不甘······
他抱着衣服走进去,外面就剩下光头哥和洪城。
光站着太尴尬,洪城试着搭话:“大哥,这么多衣服哪来的啊?”
“嗨,说了气人。”大概是看眼前这黑脸男子也一脸凶相不好惹,光头哥态度也没那么拽,又点了一根烟,将前几天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洪城。
洪城听完一脸惋惜:“这样啊,实在太可惜了。”
“可不是嘛!”光头哥狠吸一口,吐出一圈圈烟雾,表情愁苦。
如果林歌在场,肯定会念叨一句小气鬼,烟都不肯给洪城一根。
末世里烟草极其珍贵,这个光头哥能吸得起烟,如果不是死烟鬼,那就是有一定实力。
有不少人就是因为抽不起烟,然后选择去参加搜寻队的,因为那酬劳最高。
洪城没有再说话,手插裤兜里,站在那儿等林歌出来。
光头哥却在那用眼角余光瞄着洪城。
一米九左右的个子,裸露在外面的小臂肌肉黝黑而坚实,宽松的衣服也阻挡不住胸口那两块健硕无比的胸肌,。光头哥也见过不少世面,一眼就能看出来洪城以前当过兵。
即便退役好几年了,军人的气质还是会不自觉散发出来,从站姿等各种方面就能看出一二。
是战斗的一把好手。光头哥心道。
洪城注意到光头哥在看他,疑惑道:“怎么了?”
光头哥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因为吸烟而有些黄垢的牙齿:
“这位大兄弟,你长得很壮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