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远方有座葬剑山
叶家在苏州城中属名门望族,宅子建在城东,东方属木,也与叶家暗合,金碧辉煌气势磅礴,不负百年武林世家的风范,而城外三十里有一座山,叫做葬剑山,此山如一把乌黑的巨剑,顶天立地,深入云端,走近一看会发现山上除了密林以外就是密密麻麻的长剑,自从叶家开派祖师传承至今,每一代弟子都会搜集天下名剑“葬”于山上,品阶由低到高依次到峰顶,历经数百年,才有此巍峨气象,因此又名“剑冢”。
葬剑山从峰底到峰顶共九座剑阁,每一个剑阁里都有叶家绝顶高手坐镇,叶家不管外门子弟还是宗室子弟到一定年纪后便送入葬剑山,签下到达多少层的契约,从第一座剑阁依次打上去,只有打败剑阁高手取得自己的剑才可下山,一日不得便一日不可下山,因好高骛远终老于此山的叶家子弟不计其数。
当年叶家女剑仙年幼时,被送入葬剑山,强行逼她签下第九层剑阁的契约,那年也不过才五岁,人人看着这个孱弱的女孩都一脸怜悯之色,一阵风都能将她吹倒,又哪有本事拿起剑来。
没想到这个孩子竟然是天然剑胚,仿佛托生此世就是为练剑而生,年仅五岁的她入了葬剑山,十岁时就将叶家至高“枯荣剑法”领悟,比起叶家先辈中天赋最为出众的一代剑仙叶青早了两年,十二岁时挑战第九层剑阁的五大长老,不分胜负。
在葬剑山山顶取下了叶家至宝碧落剑,名震天下,成为一代风华人物。
要知道叶家开宗立派数百年能到第九层的不过寥寥几人,似她这般年纪还是女子,那更是前无古人。
但是自从叶婉卿离开叶家之后,叶家长老家主一致认为叶家至宝放于葬剑山有太多的不可预料,万一被混入外姓弟子取走,那此绝世名剑将不复叶家所有,经商议,一致决定由叶家家主保存。
葬剑山不仅是叶家的禁地,更是天下剑客圣地,习武练剑之人无不渴望登顶九层剑阁,手握长剑睥睨天下,每年也有不少江湖高手自诩武功出众,前往拜山,签下契约后胜不了守剑阁主,终生困于此山,成为剑奴。
萧墨客栈的房间窗户刚好朝向葬剑山,一打开窗户就可见到遥遥远方的险峰,似一柄长剑直指云端,靠在窗边,双手环抱,一脸玩味的看着那孤零零的山峰,喃喃道,“母妃当年十二岁到了峰顶,不知我能到第几层呢?”
此时听见敲门声响,萧墨神色如常,只是淡淡说了个“进”。
一个四五十岁,商贾模样的高瘦男子进了屋,轻轻把门关好,毕恭毕敬跪在萧墨身旁,“参见九爷!”
萧墨这才回过头来,示意他起身回话,问道:“你就是生死门苏州分坛的坛主吗?”
“回九爷的话,属下苏州分坛坛主路远!”虽然起身,但是那高瘦汉子仍然十分拘谨,一直低眉束手。
萧墨转过身倒了一杯茶递过去,这一递倒是惊得路远三魂七魄离体,双膝一软跪在萧墨面前,“属下惶恐,万不敢当!”
萧墨不由得苦笑,伸手扶起路远,笑骂道:“什么惶恐不惶恐的,不过是一杯茶而已!”
路远这才敢接过,也不管是滚-烫还是冰凉,一口喝进肚子里才平复了些心情,萧墨指了指椅子让他坐下说话,自顾自说道:“往常公务繁忙,来苏州也不过是小坐,没有召见你们,我知道做谍子的都是刀口舔血,不容易,就是死了也没人知道你们名字,若非生在这世道,谁愿意做这个。”
“我们都知道九爷是胸怀家国天下的人,所承受的比我们要多得多,我只是一个谍子,不懂什么大道理,只知道九爷才是那个能让天下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的人,天下人能不能记住我们的名字有什么要紧,一想到今后的国泰民安有我们的一份心血在里头,就痛快啊,要换一个太平盛世总得有人流血有人牺牲是不……”路远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了,赶紧住口。
萧墨倒没有责备的意思,自己倒了一杯茶,说道:“这次叫你来是有些事要交给你们去办!”
路远即刻回过神来,毕恭毕敬应诺道:“九爷请吩咐!”
“三日内你们能抽调出多少弟兄?”
路远略一思索,回答道:“苏州城里即刻能抽调出来的有七十人左右,算上非万不得已不得调用的暗桩,有一百人左右,九爷如果急用人手,属下可以通知附近坛口,三日内集齐四五百人不成问题!”
萧墨摆了摆手,说道:“不是什么大事,人多反而误事,显得我恃强凌弱了,你从七十人中抽调出四十名武功拔尖的,用三天时间把手头的事处理了,这次任务做完也就不能再待在苏州了,至于这空缺会有人来填补上的。”
“是!属下这就去安排!”
萧墨点了点头,路远躬身退出了房间,目光转向窗外那座挺拔的葬剑山,眼里流溢出几丝玩味的笑意。
叶家是名门望族,大宅共分七进,富贵已极,院外粉墙环护,绿柳周垂,春意盎然;院内甬路相衔,山石点缀,五间抱厦上悬“风生水起”描金黑漆匾额,整个宅院占地百亩,富丽堂皇,亭台楼阁、小桥流水,交相辉映;大门前一对丈许高的石狮子威武不凡,两扇朱漆活叶大门上高悬“天下剑宗”四字匾额,字字遒劲,一笔一画都透着蓬勃剑意,相传是前朝太宗皇帝感念叶家先祖开国有功,特赐此匾。
若是细看会发现不管是石狮子还是匾额都有修补过的痕迹,这是因为二十多年前,因为叶家女剑仙叶紫凝一事,江湖一众高手前往叶家施压,人魔和刀神两个狠人一人劈断了传世匾额,一人将石狮子扔到了大院,虽然事后叶家遍寻能工巧匠加以修补,但是破镜难圆,终归是有瑕疵的。
在大宅的西南边角,有两方小院落,不管是叶家弟子还是仆役都不愿意靠近,不为别的,只因这里常年臭气熏天,一个院落是叶臻和小青居住的屯放泔水的院子,另一个则是处理夜香的地方。
叶家也不是神仙,也得吃饭拉屎,上下几百口人的屎尿汇集,自然臭不可闻,这个院子便是最下等卑贱的仆婢也不愿意靠近,只有一个跛脚老头每日从各个院落搜集夜香桶然后提到此处,晚间的时候自然会有人来运走。
少有人知道这个跛脚老头的来历,有人说他是街边的乞丐,只因叶家管事见他可怜,赏他一口饭吃,也有人说他本是叶家子弟,因犯了大错被罚至此,至于他究竟什么来历也没人愿意去深究,一个倒夜香的糟老头子罢了。
没有人愿意和这跛脚老头说话,哪怕是平日里见了也绕得远远的走,遇到性子急躁的更有拳打脚踢一顿叱骂的,不仅是因为跛脚老头成天和屎尿打交道浑身发臭,更因为他行为不端让人不齿。
这老头腿脚原本健全,前些年到三夫人的房里提夜香桶子的时候,见到屋里没人,心生贪念,顺手拿了三夫人的几串金珠首饰,叶家是何等地方,不出半日功夫就将他查了出来,一顿毒打让他一个月没能下床,最后脚也瘸了。
别看他腿脚不便利,身份又卑贱,但不管是手头上还是口头上都不饶人,婢女的里衣亵-裤晾在院子里,一个不留神就能被这跛脚老头偷走,不管遭了多少毒打都不长记性,平日里见了其他下人永远昂着脑袋,分明是个倒夜香的,可看他架势分明比叶家家主还要威武几分,但是一旦见了稍有权势的主子,立时耷拉着脑袋像个孙子似的。
他的手脚不干净,时常借着提夜香桶的名头顺手牵羊,有了钱就去外边买一壶最低劣的水酒,倚靠在他那院门上,一边喝酒一边打量婢女们的翘-臀腰肢,等喝醉了不免发起酒疯对婢女动手动脚,又少不得一顿毒打,跛脚老头在叶家大院里就像老鼠一样人人厌弃,尽管如此,却一直没人将他赶走,甚至都没人提出这个想法,或许是想着让他干最低贱肮脏的活儿,成天和屎尿打交道就是对他最大的惩罚吧!
整个叶家,也许只有隔壁院子的小青愿意和他说两句话,那个心地善良的妮子时常给他送些自己都舍不得吃的糕点,只是这个跛脚老头儿似乎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谢谢”,在喝醉酒以后还时常冲到隔壁院子对小青拳打脚踢。
有一次酒瘾犯了,又囊中羞涩,趁着小青出门,悄悄摸到隔壁院子将她存起来给公子买药的钱偷走,次日小青找上门来,不承认不说,还反咬一口说是小青偷了他的钱,那叶臻本就为叶家正房所不容,百般排挤才到此地步,虽然跛脚老头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这时候自然要站在他这边,不分青红皂白就让小青领了一顿板子。
叶臻一辈子也不会忘,那次小青几乎是爬到了药铺门前,苦苦哀求老板赊她一副药,风雨交加,那丫头在雨里跪了快一个时辰才让掌柜心软,回来之后顾不得自己的身子又给叶臻熬药、洗衣做饭,最后终于支撑不住倒在炉灶旁边,叶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动不了、过不去,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那一刻他恨不得自己死了,这样就不用拖累这个可怜的丫头了。
那时的绝望他一辈子都不会忘,所以他迫切的希望自己能再站起来,哪怕付出自己的性命,也要洗刷干净这两年自己所承担的所有伤痛,叶家的人留他一条命不就是为了羞辱他让他活得不如一条狗吗?他就要让叶家明白,一条卑微到尘埃里的狗,什么都没有,疯起来也就不用担心会失去什么了!
在叶臻心里,对于这个跛脚老头儿的恨意甚至已经超过了叶家那些谋害他的人,自己站起来的那天,所做的第一件事一定是让这个跛脚老头儿生不如死。